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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生活困苦、偷竊成災,決定對偷竊犯免罪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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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絕大多數地區人民生活確實非常困苦,人民只能靠偷竊才能勉強生存,這種情形已經演變成普遍現象了,中國最高檢察院日前被迫推出試行文件,要求對於未成年、老年、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不大的偷竊犯,給予不起訴的處分。

 根據試行文件共規範了五種情況,偷竊犯只是可獲不起訴的情況之一,有關五種情況如下: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不大的。

 ◆因親友、鄰里及同學同事之間糾紛引發的輕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認罪悔過、賠禮道歉、積極賠償損失並得到被害人諒解或者雙方達成和解並切實履行,社會危害不大的。

 ◆初次實施輕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較小的。

 ◆因生活無著偶然實施盜竊等輕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險性不大的。

 ◆群體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屬於一般參與者的。

 中國最高檢公訴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國全國檢察長會議精神和最高檢近期下發的《關於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關於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意見》等規定,文件增加了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條款。這些條款全面地反映了對起訴案件如何把握從嚴、從寬的標準,有利於檢察機關正確依法行使起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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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