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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國強盜的敲詐


/劉曉波


 王炳章的神秘失蹤和被判重刑,根本無需請教法律專家的知識,而僅憑人的理性常識就能判斷,王炳章被判終生監禁,可以作爲流氓治國的典型象徵:政府肆意踐踏道義準則和法治精神,以越境綁架政治人質的黑道方式打擊異見人士,並利用壟斷的言論權爲綁架辯護;先是以拯救被綁架人質的巧言令色,來美化放走綁匪和逮捕人質的強盜行爲;繼而又以順應世界大勢的反恐姿態,來美化其「國家恐怖主義」的野蠻行爲。

 更離譜的是,在世界性的質疑聲中,中共仍然公開宣佈如此漏洞百出的謊言,難道真的只配扮演「穿著新裝的皇帝」?

 我認爲,中共如此行徑的深層原因,絕非只是由於弱智低能。我不相信中共的情治系統竟會弱智到癡呆的地步:明知無法自圓其說卻硬要說謊。相反,我在這種明知謊言卻硬要堅持公開說謊的獨裁式作爲中,感到的是一種更爲邪惡的恐怖恫嚇:以大耍「我是暴政我怕誰」蠻橫,向人類正義和主流文明示威,並敲詐自由世界的領袖國家。

 這樣的敲詐絕非偶然的權宜之策,而是中共的鎮壓異見和人質外交的組成部分,已經成爲習慣性的政府行爲,既可以震懾異見人士,特別是那些企圖闖關回國的勇者;更可以作爲談判籌碼與美國政府討價還價,中共的監獄中永遠不缺美國人關注的良心犯,作爲以「人質外交」對付「人權外交」的籌碼。

 在此意義上,被竊國者以「政治人質」敲詐的自由國家,與爲解救親人生命而向綁匪付贖金的家人一樣,二者遭遇的皆是強盜。而最大不同在於:一個強盜只是「竊鈎者」,而另一強盜則是「竊國者」。而竊國者的本性使之屢屢錯判時機,即便一百次失敗,也絕不會讓獨裁者清醒,他們仍然不會放過任何的時機,一定要充分利用複雜的國際局勢而趁火打劫。

 如果說,金正日政權的核敲詐,完全是自閉獨裁者的喪心病狂的話,那麽,中共借反恐的名義加強對異見者的打壓,就是奉行國家機會主義的獨裁寡頭們的精心算計。雖然在表面上,二者之間有個人極權和寡頭獨裁的不同策略之別,但二者所要達到的實質目的則完全一致:竊國者以被其挾持的全體國民爲人質,來對抗人類主流文明和維護專制統治。

 強盜的特點是不講道義而只講實力,他們的強權霸道和胡作非爲,只有在遭遇更強實力的抵制時才會有所收斂。比如,薩達姆之所以在武器核查問題上一退再退,主要是美國大兵壓境的結果,而與法德等國的和平姿態基本無關。所以,在強盜的敲詐面前,越是綏靖妥協,強盜就越囂張越滿天要價,被敲詐者付出的代價也就越大。

 而作爲人權衛士的自由國家反制竊國強盜的敲詐,並非只是解救某些政治人質,更關乎人類的現代文明與中世紀野蠻的較量。如果自由國家也在竊國者們趁火打劫之時,像法、德兩國那樣,不是立場鮮明地站在主流文明一邊,而是爲了爭當世界領袖的政客利益把水攪渾,無異於另一種趁火打劫。其作用,直接導致自由同盟的分裂,間接爲邪惡政權站臺。(2003年2月16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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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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