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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區《人權篇》

記者組織譴責中國勒令河南商報休刊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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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部設在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發表聲明,譴責中國當局勒令河南商報休刊檢查。該委員會指出,河南商報是由於報導當地官員賄賂記者、讓他們不要報導一件煤礦事故,而遭到中國當局處份的。

 美聯社28日引述河南商報職員的話說,當局下令禁止他們的報紙在9月17日到10月16日期間發行。

 《保護記者委員會》說,中國當局做出這項處份是因為河南商報於8月19日報導了一起有關礦災的消息。該委員會說,這件發生於7月31日的煤礦淹水事故,迄今沒有被正式披露。但是河南商報在報導裡表示,有數目不詳的礦工被淹死或受傷。

 該委員會說,除了河南商報遭到一個月的休刊處份外,該報的一名記者和編輯也遭到停職處份,河南商報的顧問馬雲龍被迫辭職。

 該委員會亞洲地區協調人瓊斯女士說,「我們對中國當局僅僅因為一家報紙報導了當局掩蓋礦難真相,就責令他們休刊一個月,感到憤怒。我們認為,這項休刊的命令應該收回,被停職的記者和編輯也應該被准許恢復工作。」

 該委員會指出,河南商報還在報導中詳細敘述了這起煤礦事故發生後,當地官員企圖賄賂記者、給記者發放所謂的「封口費」的情況。河南商報的一位記者說,他兩次前往採訪,共得到一千元的封口費,但是,他把這筆錢交給了報社。河南商報的報導發表後,先後有500多名自稱「記者」的人前往「採訪」,並領取「封口費」。當地官員為了壓制這樁煤礦事故的消息不至外洩,總共花費了大約20元萬人民幣。

 《保護記者委員會》表示,中國當局處份河南商報的理由是,他們做了「不實的報導」。但是,河南商報的記者告訴香港南華早報說,「這個故事是真實的。我有採訪錄音帶。但是我卻遭到政府當局問話。這是非常敏感的。我希望你了解,我無法再對你提供更多的訊息。」

 儘管如此,瓊斯女士說,中國媒體在深入報導貪污腐敗、犯罪和礦難等方面,還是比過去有所進步。

 她說,「對腐敗、犯罪以及礦難等方面的調查報導,我相信你可以看得出中國有很大進步。但不幸的是,許多情況下,中國當局,不論是地方還是中央,還是試圖壓制新聞自由。」

 針對這件事,中國駐美大使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他沒有聽說過這件事,但是,他認為中國是個維護新聞自由的國家。

 他說,「我沒有聽說過這件事,但是我要強調,中國是個新聞自由的國家,中國有成千上萬的媒體在正常運作,有傳統媒體,有電子媒體,他們都是在法律的範圍內正常運作。中國政府也是提倡新聞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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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