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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區《人權篇》

中國是全球濫施死刑最嚴重的國家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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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一直都是世界上判處死刑最多、執行處決也最多的國家,是屬於濫施死刑最嚴重的國家。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日前在公開演講時表示,人民法院將增設三個刑事審判庭,以應對死刑複核權的收回。

 事實上,中國政府總理溫家寶早在今年三月就宣佈了最高法院將收回死刑複核權的消息。今年9月初,人民日報報導說已經任命了負責死刑複核的三個刑事審判庭的庭長,但是,這三個法庭至今還沒有正式成立。

 雖然有專家很樂觀的認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權正式建立後,估計可減少30%的死刑執行率。但是,多數評論基於中國社會文化及統治本質則持悲觀看法。

 一般分析,最高法院最終決定收回死刑複核權,主要是關於司法誤判以及無辜者被處決的報導太多,中國當局不得不對內對外都必須作一些安撫的動作。

 儘管中國憲法中對該項權力有明確規定,但過去20年並未得到實施。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在所謂的「嚴打」刑事犯罪運動中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複核權下放給地方法院。由於中國的地方法院容易受到地方行政權力的影響和左右,缺乏專業精神和判案的隨意性已經成為中國司法實踐中的通病。

 今年,中國媒體廣泛報導了一個死刑冤案︰一位屠夫在1989年以謀殺罪被執行了死刑,但是所謂的「被害人」後來卻被發現還活著。

 還有一個案例是一位男子因「謀害妻子」而被判死緩,但11年後他的妻子卻活著回了家並已經改嫁了。這位被判死緩後又減刑到15年的男子對媒體說,他是在受到拷打後被迫招供的。

 這是比濫施死刑更令人無法忍受的,屬於中國司法體制中存在的明顯缺陷,犯人的口供經常是透過刑訊逼供得來的。被告為自己辯護的可能性受到限制。更別提獨立的司法權。

 在中國被執行死刑的人並不都是殺了人,貪汙受賄作為非暴力犯罪也可以成為被判死刑的理由。直到不久前,中國執行死刑的模式還是從背後射擊頭部,近來才在一些地方開始實行注射死刑。

 中國的死刑反對者們處境艱難。假如有一名勇敢的司法工作者或社會學人鬥膽提出廢除死刑的建議,網路上就會響起一片「人民的聲音」,大聲地抗議。於是,通常並不重視多數意志的政府機構就引以為據,指出,公眾意見使他們沒法廢除死刑。

 然而,這個問題仍然不斷有人提出。最近發現了一些嚴重誤判草菅人命的事實,使一些死刑反對者敢於再次出聲。一些司法工作者提出,對腐敗者判處死刑,即使以中國的國情特色而論也缺乏說服力。

 近年來,據中國官方數字,有4000多名腐敗官員潛逃境外,攜走了多半取自國家銀庫的500億美元的財產。

 中國跟一些國家簽訂了引渡協議,但經濟罪案逃亡者最喜歡去的美國和加拿大卻不在此列。許多國家在向中國引渡刑事犯罪分子方面也猶豫不決,因為他們知道,這些人回到中國將面臨死刑。

 北京司法從業人員楚懷志要求廢除針對腐敗罪的死刑,他的理由是,只有這樣,外國才願意引渡,中國國家失去的財產才有追回的可能。

 在中國,有68種罪可以導致死刑。在腐敗罪方面,量刑(包括死刑)的依據是數額大小。不久前,原中國銀行副行長劉金寶剛由於貪汙140萬歐元被判處死緩。不少腐敗的官員已經被處以死刑。

 中國的司法改革倡議者說,廢除死刑是全世界的趨勢,中國也必須走向這個方向。作為第一步,他們建議廢除非暴力罪的死刑。

 《中國日報》的一篇社論頗能代表中國官方的意見,社論指出,如果中國真的廢除針對腐敗的死刑,那麽這個現在已經在威脅著社會安定的問題將會失控。

 《中國日報》強調,死刑對官員和潛在的殺人犯有威懾作用。此外,中國政府可以跟有關國家就引回流失的金錢和判處罪犯簽署司法協定,而沒有必要在中國廢除死刑。

 有關死刑的精確數字在中國是不被公開的,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數據,中國是世界上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2004年執行了3400例,而世界其他國家一共才3797例。該組織擔心,實際執行的數字可能還高於登記在案的上述數字,因為很多案例屬於國家守密範圍。

 中國人大的一名代表今年年初時說,中國一年執行死刑達10000例。當然,他很快收回了自己的說法,說他的數據被司法當局給否定了。國際人權組織猜測每年中國被執行死刑的人數在5000到1萬2000之間。

 國際特赦組織還批評了中國逢節日或反犯罪運動時大大提升死刑執行率的做法。在這種情況下,被執行者是否確實經過了公正的審判,令人懷疑。最終,他們成了完成任務達到定額的犧牲品。

 中國的死刑批評者們還指出中國司法系統裡存在的問題,一種罪行在這個省可能被判死刑,在另一個省卻被判成有期徒刑。出於這個原因,死刑的最後決定權交還給最高法院,是最起碼應該要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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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