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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區《人權篇》

浙江交警公然進入報社毆打副總編輯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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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浙江台州椒江區交警大隊隊長因不滿《台州晚報》一篇報導,召喚大批交警,將副總編痛打到大便失禁。

 中國的新京報報導,台州晚報副總編輯吳湘湖表示,當時,椒江區交警大隊兩名副隊長到他辦公室,指出晚報10月19日刊登的《電動車上牌,亂收費嗎?》一文失實,要求處理採寫的記者、刊登更正並道歉,同時承擔
所有的後果。

 吳湘湖說,他向兩名交警解釋,該篇報導是記者跟隨台州市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市公安局監察室、椒江區紀委的四人前往暗訪採寫,發稿前並經過台州市紀委有關部門的審核,並無失實之處。

 台州市椒江區交警大隊隊長李小國其後到場,與吳湘湖發生口角,據現場記者表示,他用公事包打了吳的頭,並打了他一巴掌,兩人發生肢體衝突,李召喚數十名交警到報社,並將吳抬出辦公室。

 吳湘湖憶述,在電梯中,有人扯他的頭髮,有人用皮鞋打他,致使他大便失禁。從台州晚報記者拍攝的現場照片可見,下樓後,由於吳湘湖的掙扎和反抗,他被多名交警四腳朝天地挾持著,送進一輛警車。旁觀者稱,整個過程中,吳湘湖一直在喊「救命」。

 五六分鐘後,正在開黨委會的台州日報社社長、總編輯等人衝到樓下勸說,交警方釋放吳湘湖並隨後離去。

 事發當天下午,台州市公安局已作出對交警大隊長李小國停止執行職務的決定。二十一日上午,台州市公安局負責人看望了吳湘湖,對個別交警的錯誤行為向他表示了歉意,並到台州日報社作了溝通。

 浙江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指出,椒江公安分局少數交警的行為是錯誤的,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後果。它暴露了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反映了一些民警的特權思想以及對待輿論監督的粗暴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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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