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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區《人權篇》

聯合國專員:中國普遍存在酷刑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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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國際社會十幾年的不懈努力,中國政府雖然終於首次准許聯合國調查人員對中國的刑訊問題展開實地考察,但是,這項調查仍受到嚴格限制而只限於局部地區。聯合國刑訊問題專家諾瓦克日前表示,中國仍然普遍存在,包括毆打、使用電棍以及用臟水潑犯人等。

 諾瓦克說,目前得出的結論是,過去幾年來,刑訊現象的數量有所下降。但這種下降的趨勢主要局限於城市中。他並沒有獲得調查鄉下監獄和派出所情況的機會。

 諾瓦克獲准用兩周時間考察北京、西藏以及新疆的監獄情況,12月2日在結束12天的酷刑問題實地考察後,諾瓦克說,中方對刑訊的定義同國際通用的定義有所不同。中國人認為,對案犯身體的暴力傷害,才算是酷刑。而精神折磨以及不會在案犯身體上留下傷痕的審訊手段則不被算作是刑訊。

 他說,事實上,一個人如果被迫採取不自然的坐臥或者站立模式,也會產生極大的痛苦。而這些在中國並不被當作是刑訊。

 諾瓦克要求中國政府公佈每年死刑執行案例的具體數量。在死刑判決和實際執行數量方面,中國歷來是世界冠軍。而具體數據也從來對外密而不宣。

 諾瓦克表示,在中國期間他同一些高層面的律師及司法人員開展了會談。中國外交部也對他的工作提供了支持。不過,他也表示,調查工作期間他受到中國安全人員和警方的嚴密監控。一些酷刑受害者事前也顯然受到了恐嚇。

 他說,「在調查過程中,一些已決犯顯然充滿了恐懼感,他們不敢暢所欲言。有很多人根本就不敢同我講話。」

 中國有關方面禁止聯合國調查小組攜帶攝影設備和其他電子儀器進入監獄。諾瓦克呼籲中國方面結束監獄和勞改隊中對案犯的所謂強製改造。

 他還批評中國司法當局對死刑犯的非人道待遇。比如,案犯被迫戴上沉重的手銬和腳鐐。諾瓦克建議中國政府設立人權研究機構,以改善中國的人權紀錄。

 他說,「積極的方面包括,中國政府切實在努力為警方設立一些新的標準。比如,警方審訊案犯的過程將被錄影。律師也將獲准儘早參與審訊過程。」

 諾瓦克表示,雖然從九年前開始,刑訊在中國就已被視為違法行為。但只有在建設法治國家方面取得實際的成效,禁止刑訊才能變為現實。

 諾瓦克在接受《德國之音》訪問時,舉出一個讓他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案例。

 他說,與中國異議人士何德普的交談給他很深的觸動。

 何德普因為持不同政見,被判處長時間的監禁。他被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的期間內,被迫躺在床上85天。當時是冬天,他雖然蓋了一床薄被,但是手腳都必須露在外面。不論上廁所還是吃飯,都不能下床。他雖然可以睡覺,但只要一睡著,手腳垂落下來,就會被叫醒。

 諾瓦克說,這就是酷刑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不僅僅是為了讓犯人承認事實,而且是為了摧毀犯人的意志。

 他說,「我還在拉薩附近的另一個監獄裡與一位西藏僧侶進行了交談。他原來一直堅持不認錯,在被警察和檢察院進行了多次精神摧殘式的審判之後,他被迫認錯,僅僅為了能夠提前被釋放。」

 諾瓦克強調,中國對酷刑的定義比《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第一條的規定要狹義。聯合國的定義指出,在一定的條件下,國家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對犯人進行肉體和心理上的折磨。而中國的酷刑,根據刑法的定義,只是肉體的折磨和肉體的傷害。在現實中,很多方法的運用是不會留下痕跡的,比如強迫人長時間地保持一定的姿勢,坐著或者躺著,這樣不會造成肉體上的傷害,可是加上長時間的隔離,這就已經滿足了聯合國酷刑的標準。但是按照中國的標準,這還算不上是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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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