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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非白《冷眼看新聞》

中國時報,這是啥米碗糕說明?


說明全文

 中國時報二月二十八日刊出徐宗懋那篇《96年就職演說 李登輝先告知北京》的當天,我就立刻指出那是「準編造」的文章,現在已由陳炳基糾正抗議其內容不實,要求中國時報更正,在台聯揚言要控告之後,中國時報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延至三月十四日登出陳炳基的更正函。

 徐宗懋或中國時報的惡毒做法,我已在《惡毒至極的中國時報與徐宗懋》一文做了詳細分析,不再重複,現在僅就中國時報及徐宗懋對於陳炳基更正函的處理,進行病理剖析,看看他們究竟是在銃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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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炳基是在三月四、六日兩度以十二萬分火急的心情將更正函傳真給中國時報,為什麼中國時報要等到台聯抗議之後才說「我們嘟嘟好正要刊出」?其中有什麼隱情?有什麼居心?有什麼病理上的問題?

 從專業的處理角度來看,針對一則有問題的報導或文章,如有當事人或相對人士提出意見、說明甚至更正,不管你是不是負責任的媒體都必須以第一時間進行處理,或刊出原文,或自行發新聞向讀者說明,這是最起碼的專業道德和要求;如果是錯誤的報導,更應該以相同版面、相對等篇幅刊出更正,還原正確的事實。

 

 這種要求與做法,不僅是對當事人或相對人士負責,更是對讀者負責。媒體既然是資訊商品,就必須對資訊消費者負責。開放報禁初期的《首都早報》及司馬文武時期的《新新聞周刊》,在這方面都做得很好;但是,其他新聞媒體由於長期戒嚴下既被控管又被保護(四十餘年的報禁,形成寡頭壟斷)的環境,絕大多數都養成了老大、特權的心態,除非因涉及誹謗告上法庭(其實多數新聞媒體是以選舉新聞涉訟居多),否則無人能奈何得了他。報禁開放對此心態改變不大,及至政權輪替,這種心態則有轉化為惡劣性地扭曲、故意斲傷新聞專業的趨勢。新聞學術界的研究每每將這種現象歸之於商業競爭因素,其實是見樹不見林的學究之見。

 

 中國時報這個案例,就可推斷有明顯故意之嫌。由於二月二十八日的報導誠如本人前文分析是「準編造」,因此,當他們收到預期中的更正函之後,我們可以合理懷疑他們的編輯台似有故意不處理或拖延處理的可能,這種懷疑如果成立,則其病理便可診斷為老大、特權、失衡心態下的惡意偏差。

 

 三月四日的傳真更正函當天收到後,實際上已經距離二月二十八日相差五天,即使立即安排版面刊出,時間差也已達六天,先入為主的影響造成之後,所能補救之處不多,何況遭到惡意不處理或延後處理,其傷害其實根本無法補救了,所以,中國時報有明顯故意之嫌在先,又直到三月十四日才處理,其惡意之處絕不能以任何理由搪塞。

 

 說明中強辯說,該報第一次接到傳真更正函後,就跟徐宗懋聯繫,根本是推託之詞。既然聯繫了,為什麼不馬上處理呢?是找不到人嗎?是徐宗懋太忙?還是徐宗懋正好去沒錢修門的廁所上大號而漏失啦?不管是哪一種理由,都沒有把更正函延宕刊出的藉口,正確的程序是:一方面跟原撰稿人聯繫,一方面必須將更正函交付編輯台作業。原撰稿人有所說明,可在同版面刊出,如無,則單獨刊出更正函即可,沒有所謂等待原撰稿人弄出一套說法後才要處理更正函的編輯台作業方式。

 

 中國時報是有歷史的報紙,也訂有編輯台標準作業手冊,然而,他們卻故意顛倒專業程序,後段這種處理更正函的方式,說明白一點,應該是在他們處理二月二十八日的新聞時,就要嚴謹、慎重去做的,為什麼刊在一版的文章跟後面版面刊出的專訪稿內容有矛盾出入之處?如果那是原撰稿人所寫的,就必須跟他查證確認清楚後才能刊出,哪有隨隨便便處理前面的不實新聞,卻在處理更正函時百般查證的道理;從這一點來看,則益增中國時報故意不處理或延宕處理陳炳基的更正函,而有企圖掩飾自己錯誤或刻意栽贓目的,以及欺騙愚弄讀者的嫌疑。

 

 本人在前文中提到中國時報28日一版的文章有明顯「補綴痕跡」,意思是在說明兩種可能,一是編輯台將企圖刻意扭曲的錯誤文字「補綴」上去的,一是原撰稿人徐宗懋被要求而親自「補綴」的。無論是哪一種可能,只要任何一種可能成立,就可以用來推斷為什麼更正函會遭到延宕的原因,那就是:他們想不出如何為這個刻意「準編造」的錯誤圓謊;或者在我們看不見的幕後,他們正在為了責任問題吵不出結果。

 

 這是比較善意的推論,因為我們沒有咬死中國時報社方,而降低層次到個人問題,並且將故意不處理的罪責也降低到延宕處理的程度,但是,即使如此,仍然無法洗清中國時報及徐宗懋在說明中的故意避重就輕,以及故意不談扭曲陳炳基談話內容與污衊栽贓李登輝的最主要部分的居心。

 

 中國時報及徐宗懋都患了泛藍及中國派的通病:斷章取義亂編、無中生有瞎掰、有機可趁窮搞、東窗事發裝傻。他們在搞「準編造」的時候,神勇到不顧一切專業及媒體的信度,抓住陳炳基的談話東拼西湊,陳炳基沒講的他們幫他講,被逼到必須站出來說明時,卻又學宋楚瑜模式說不清楚。看看他們14日刊出的說明,等於沒有說明。

 

 中國時報根本沒有說明,只有一個推卸一切責任的【編者按】;接著是陳炳基的更正函,接著是徐宗懋說了等於沒說的所謂「說明」。唯一的問題重點:他們為什麼要搞出《96年就職演說 李登輝先告知北京》這樣無中生有的東西,他們提都沒提。

 

 中國時報把責任推給原撰稿人徐宗懋(看樣子,似乎本人所推測的『補綴』文字是徐宗懋自己加的),徐宗懋則提不出證據,只能重提那一段『李說:「對了,你們都要向上匯報。這樣吧,你就說,我李 登輝在職期間不會搞台獨,放心好了。」陳炳基返回北京後,整理成幾條,向主管對台的幾 位領導人做了匯報。』只是這樣嗎?憑這一段話,徐宗懋就能武斷指控「李登輝把就職演說先告知北京」嗎?

 徐宗懋最後一直在說原訪問稿如何如何,又是「經陳炳基先生親自斟訂確認,同意發表」,又是「陳先生手校的原稿等詳細紀錄」,還把TVBS拖下水企圖增加他的公信力,但是,訪問稿沒有錯呀,陳炳基在訪問稿內根本沒有說「李登輝把就職演說先告知北京」,宋楚瑜死忠派的徐宗懋在訪問稿之外,還寫了一篇文章,一篇根本與訪問稿內容不一樣的、矛盾的文章,就是中國時報拿來登在28日一版的那篇文章,徐宗懋的「說明」中彷彿沒有這篇文章存在似的。

 

 徐宗懋,本人再重複一次,出問題的就是那篇一版的文章,不是訪問稿,你怎麼扯東扯西都扯訪問稿,卻不提你自己瞎編的文章?

 

 很顯然,中國時報和徐宗懋的病理中都有人格違常的可能,以及嚴重的「選擇性健忘症」,另外,在政治上,他們有看扁、輕蔑台聯的心態,而且長期對李登輝的怨懟經過投射強化了這種心態,因此,他們自認為隨隨便便登個「說明」即可打發台聯。

 

 中國時報是在一版頭題刊出污衊、栽贓李登輝的文章,按照新聞業界慣例,更正函刊出篇幅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雖然不做限制,可是,刊在相同版面卻是起碼的道義與誠意,中國時報將之放在非常後面的第十一版的《兩岸三地新聞版》(如圖),不但沒有道義、缺乏誠意,而且企圖二度傷害李登輝及讓台聯難堪。

 

 總歸一句話,中國時報和徐宗懋衷心不願意向李登輝和台聯承認錯誤,病理上有自大狂及意識偏差的傾向,認為向李登輝和台聯低頭有失立場及中國派尊嚴,似乎有那種「搞死你們都來不及啦,豈有向你們低頭認錯的道理」的壯士氣概,弄錯陳水扁新聞可以在一版頭題同版面同位置地加以更正,偏偏就是要把李登輝弄到十一版,偏偏就是要把你台聯的抗議當耳邊風,能登個說明算是瞧得起你台聯了。

 

 

(200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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