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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政權惡劣箝制新聞自由


 台灣歷來的獨裁專制政府及殖民政府對於新聞自由,幾乎都不約而同的採取嚴格控制手段,在蔣政權時代尤其變本加厲地集各種手段之大成,對新聞自由的箝制無所不用其極,致使蔣政權統治的四十年間,台灣新聞自由程度在國際上的排名都與共產國家同一等級。

 蔣政權對於新聞自由的箝制一向都能得心應手地為所欲為,不過,一九五八年的三月二十八日,當它企圖透過修法將政治黑手徹底伸入整個出版領域時,卻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軒然大波。

 依照蔣政權的計劃,由蔣經國所控制的特工系統制訂『出版法修正草案』,準備在原來的報禁之外,再加上嚴酷的『刊禁』和封閉報紙的規定,一切的作業都在祕密中進行,連送給行政院、再提交立法院的過程都非常祕密,蔣政權的如意算盤是希望在立法院極機密、極迅速地通過該修正案。

 沒想到在送達立法院之後,修正案內容外洩,一場排山倒海的抗議浪潮因而爆發,甚至於國民黨內部的派系鬥爭也藉這個修正案而展開,在前後長達八十三天的立法過程中,台灣新聞界對極權統治手段所發出的怒吼,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

 這一修正案規定,凡新辦的報紙、雜誌都必須向政府註冊登記,非經批准不得發行。至於已辦的報紙、雜誌,原『出版法』規定,非經法院宣判不得查封,而修正案則規定政府有權根據出版物登載的內容對其進行『警告』,經三次『警告』後須停刊一段時間。如遭停刊三次,將取消其註冊登記證。

 根據這項修正內容,國民黨政權可以不經司法程序而任意封閉報紙、雜誌。不但把原來已徒有虛名的新聞自由越修越少,而且是將新聞自由徹底踐踏得蕩然無存。

 台灣被國民黨蔣政權佔領的初期,由於政治控制尚未部署完成,因此曾經有過一段短暫的『自由空窗期』。一九四六年八月,蔣政權就下令未經許可的報紙、雜誌全部停刊;到了二二八事變期間,所有非親國民黨的報紙,更全部遭到禁止發行、封館的命運。

 一九四八年十月,蔣政權在宣布戒嚴的同時,也實施報禁。從此透過各種方式和行政命令一而再、再而三地斲害新聞自由。

 一九五四年,蔣政權進行佔領台灣以來的第二度大規模下令新聞、雜誌停刊,接著,又制定『戰時出版品禁止或限制登載事項』九項條文,蠻橫地緊縮新聞自由尺度,當時曾引起新聞界第一次的怒吼,蔣政權淺試而止,不久就宣布暫緩實施。

 九項禁、限條文的挫折,益加堅定蔣政權要貫徹其控制新聞自由的意志,所以,才有一九五八年修正案的提出。

 反彈的聲浪首先由民營報業發出,近年立場趨於保守和親中的一家報紙當時是擔任先鋒的角色,所有的民營報紙和獨立刊物出現空前的團結,砲火猛烈地譴責修正案扼殺新聞自由。報業團體也發動一波波的請願、抗議。

 台灣臨時省議會在吳三連、郭雨新、李萬居等等黨外省議員聯手下,通過建議立法院慎重審議的提案。高雄市議會也公開聲明反對修正案。

 蔣介石虛情假意的接見新聞界代表,謊稱願意接納意見。然而,新聞界代表才走出總統府,它立刻下令立法院強力運作,務必要通過修正案,這些新聞界代表雖然受騙了,但是,他們日後仍對蔣介石極盡歌功頌德之能事,非常沒有骨氣地屈服於強權,難怪蔣政權能繼續為所欲為。

 立法院原先有祕密或公開審查的爭議,扮演『忠誠反對者』角色的CC派立委、監委和在野黨派立委聯合,力主公開審查和杯葛修正案通過,但在蔣介石和蔣經國兩父子下令強力運作之後,也因受不了各種政治恐嚇手段而軟化。

 這項惡法很快速地在立法院獲得通過,台北市民營報業抗議並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隔了一年竟作出這項修正案並未違憲的決議。

 再隔了二十八年後,陶百川又在監察院對出版物管制的各項規定提出批評,蔣氏父子政權箝制新聞自由的猙獰本質並沒有因為政治發展而改變,竟然下令警備總部發動了一次可恥的圍剿陶百川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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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檔案是由邱國禎在1998年花費一年時間蒐集資料所寫成,並逐日刊登於民眾日報,總計近280篇,總字數約50萬字,最近騰出時間重新整理,擬覓出版社結集付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