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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位知識份子同一天槍決


 五○年代的白色恐怖中,蔣政權特務機關所破獲最大的紅色組織是『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由於該組織頭目蔡孝乾被蔣政權收買,供出該組織名單,根據非正式的統計,至少有近千人遭到逮捕,其中知識份子和學生所佔的比率甚高。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簡稱『台灣工委會』)是從一九四九年七月,一位台大商學院畢業的王明德被捕,而開始曝光;接著就是一個又一個的所謂學校支部被破獲,牽涉範圍非常廣。

 一九五○年的五月十日,由國防部保密局所破獲的『台灣工委會學委會李水井案』,可以說是『台灣工委會』組織系統中被逮捕的教員、學生人數最多(總共將近五十人),也是一件個案同一天遭槍決人數最多的(多達十一人)。

 『台灣工委會』的領導人蔡孝乾、張志忠、洪幼礁等人,被捕的時間是在一九四九年年底到一九五○年二月之間,在他們供出的組織中,有三個專業工作委員會,專門從事學運工作的就是『學委會』,由李水井負責領導。

 李水井是台南縣人,住在台北縣中和,任教於台北開南商職,被捕時是三十一歲。他除了『學委會』書記身分之外,另外也和其他工作委員會幹部如吳思漢等人,以鐵路員工為對象,發展鐵路局內部的組織。

 他和其他十位同案,在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押往馬場町刑場槍決。這十位是:黃師廉(台南縣人,二十八歲,嘉義朴子國校教員)、陳金目(台南市人,二十七歲,省立師範學院畢業)、楊廷椅(新竹市人,二十五歲)、賴裕傳(高雄市人,二十二歲,高雄商業職業學校教員)、吳瑞爐(台中縣人,二十三歲,雲林斗南中學教員)、王超倫(台北市人,二十四歲,台大工學院畢業)、鄭文峰(台南縣人,二十二歲,台大法學院學生)、葉盛吉(台南縣人,二十八歲,台大醫學院畢業,省立潮州瘧疾研究所醫師)、鄭澤雄(澎湖縣人,二十五歲,澎湖初級水產職業學校教員)、陳水木(高雄市人,二十六歲,台大畢業)。

 他們被保密局特務逮捕後,跟當時所有政治案、匪案的涉嫌人一樣,逐一隔離偵訊,在嚴刑逼供下,詳細交代所作所為及任何可以想起來的人事物,寫寫改改一遍又一遍的自白書,煎熬再煎熬後才移送保安司令部。

 他們都曾參與二二八事變,有人甚至在事變中擔任份量不輕的角色,如陳金木當時是學生大隊師範學院的指揮,並曾帶領原住民同學到烏來動員原住民,事變後又在校內組織『學生自治會』。

 特務資料顯示,他們是在二二八事變後的一九四七年至一九四八年間,先後參加中國共產黨潛伏台灣的地下組織『台灣工委會』,及至由李水井擔任負責人的『學委會』成立,才納入『學委會』以下的支部,「領導藏匿在各大學、中學的成員,從事學運工作」。

 其中,楊廷椅、陳水木、陳金目、吳瑞爐、賴裕傳、鄭澤雄、王超倫、葉盛吉等八人,分別擔任台灣大學各院、省立師範學院,以及基隆、汐止、蘭陽、嘉義、新竹、台南、台中、高雄等支部的書記。經過刑訊,各支部又扯出三至五名的成員,而成為擁有多達四、五十人的龐大組織。

 黃師廉、鄭澤雄二人,則除擔任支部小組長外,主要任務是:「調查各機構組織、農村情況,企圖建立武裝組織,策應匪軍,吸收黨徒」。

 案子移送到保安司令部,是以「共同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罪名起訴。因為人數過多,審理必須分批進行,不過,過程卻是非常草率,其實也不能不草率,那一段期間,蔣政權逮捕了超過二千名政治案嫌犯。

 李水井等十一人被判處死刑,同時,「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維持最低生活外,均予沒收」,其餘嫌犯則有的另案處理,有的同案判處十五年至感化不等的刑期。

 他們被捕後約一個多月,正好韓戰爆發,美國開始協防台灣海峽及大量軍援台灣,蔣政權一掃先前不敢大批槍決政治犯的顧忌,李水井等人因而同時被綁赴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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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檔案是由邱國禎在1998年花費一年時間蒐集資料所寫成,並逐日刊登於民眾日報,總計近280篇,總字數約50萬字,最近騰出時間重新整理,擬覓出版社結集付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