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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雜誌最黑暗的時代


 國民黨政權的戒嚴體制,對台灣人民的最大傷害之一是箝制言論自由。國民黨政權以控制傳播媒體的手段,完全剝奪了思想傳播、政治討論的空間,不過,美麗島事件前後十年,如雨後春筍般的黨外政論雜誌前仆後繼地創刊,突破了國民黨政權嚴密的箝制網。

 台灣的政論雜誌從《自由中國》半月刊、《自治》半月刊的時代起,歷經《文星雜誌》《大學雜誌》的政論空白期,到了《台灣政論》又將政論的斷裂期銜接起來,及至《美麗島》《八十年代》的創刊,政論雜誌不但真正蓬勃起來,而且趨於多元化,更重要的是與黨外民主運動緊密的結合,對國民黨政權進行正面的挑戰。

 國民黨政權面對這種挑戰的一貫、制式的反應,都是採取查禁手段,甚至有一段時期乾脆停止雜誌的登記,雖然在逮捕余登發事件發生不久,國民黨政權宣布恢復雜誌登記,卻修正出版法施行細則,在查禁之外,又加上更嚴厲的限制:「違反基本國策,破壞團結、動搖人心或危害地方治安者,除依出版法處理外,並送有關機關法辦」。

 這種看似開放,實際上是更為緊縮的措施,在美麗島事件後變本加厲,因為查禁的規定漫無標準,讓特務機關有了為所欲為、胡作非為的無限空間,幾乎達到黨外政論雜誌一出版即遭查禁、每一期都遭查扣的程度。

 在黨外政論雜誌數量最多、被查禁查扣最嚴酷的一九八五年,特務機關光是在上半年就查扣了四十萬冊以上,查扣比率之高是歷年所罕見,黨外政論雜誌所遭受的損失高達當時幣值的二千餘萬元以上,黨外知識份子損失財產之巨也是空前的。

 由於特務機關作得太無法無天了,一九八五年的七月十八日終於爆發有史以來第一次雜誌社集體向行政院請願抗議行動,結果,這次請願行動不但遭到國民黨政權動員大批警察的圍堵,最後也沒有受到具體的善意回應。

 其實在這次行動之前,十多家黨外政論雜誌已經聯合向立法院提過請願案,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在同年同月十一日舉行審查會時,國民黨反動勢力的打手即以野蠻態度封殺了請願案。

 審查會中還曾出現當時立法院少見的火爆場面,時任立委的江鵬堅孤軍奮戰,張俊雄和許榮淑雖曾從別的委員會趕來支援,但因他們無法參加表決,國民黨動用多數暴力將請願案封殺,因此,十多家黨外政論社人員只好走上街頭。

 七月十八日上午九時,五十餘位黨外政論雜誌人士在監察院門口集合,特務機關派出數百位警察人員,手持警棍,在監察院外形成人牆將他們團團圍住。

 參與請願的黨外政論雜誌包括《前進》《蓬萊島》《生根》《台灣年代》《民主天地》《關懷》《新潮流》《制衡》《新路線》《環球通訊社》《薪火》等,並選派許國泰擔任領隊。

 請願的黨外人士都套上白袍,背後寫著「請願是人民的權利」,前面則寫「抗議非法查扣」、「維護言論自由」等標語。他們在監察院門口排成兩排,並有人帶頭唱歌、呼口號。

 十時左右,請願團整好隊伍準備前往行政院時,立即遭到阻擋,在場負責秩序維護的城中分局分局長洪鼎元出面和請願團交涉,希望請願團能夠推派請願代表,到行政院後門的會客室辦理請願事宜。

 尤清等人認為,請願就好像別人家裡,不能走「後門」,因而拒絕洪鼎元的提議,雙方為此經過數度協調後,請願團才推派黃宗文、許榮淑、吳祥輝、吳乃仁、邱義仁、鄭南榕等六人為代表進入行政院會客室辦理請願事宜。

 行政院派人二室主任接見他們,接受請願書狀。黃宗文等人指出,根據戒嚴法第十一條及有關法令條文規定中,必須「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方得有執行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並取締言論等戒嚴事項之職權,而條文中「軍事」一語,必須嚴採狹義解釋。

 他們說,警總聲稱依據『戒嚴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八款之規定,查扣黨外雜誌、威嚇民間商人,並進入建築物、住宅逕行搜索,有移花接木、違法濫權之嫌。

 行政院人二室主任向他們表示,將依請願法規定日期內答覆。後來,所謂的答覆官腔官調敷衍了事,查禁、查扣的事件仍然不曾稍歇,一直到蔣經國去世之後才出現改善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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