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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堯山等五名左翼知識分子被槍決


 一九四○年代接近尾聲的時候,國民黨政權進行白色恐怖的濫捕濫殺惡行,開始逐漸進入高潮,有一批基隆地區的左翼知識份子就在此時遭受莫名的羅織。

 這次羅織非常廣泛,國民黨政權以『光明報案』及『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基隆市委員會案』為主,幾乎將基隆中學包括校長鍾浩東在內的絕大多數教職員羅織逮捕,他們在遭受酷刑後有多人被槍決;案情發展前後持續將近兩年,使基隆中學師生驚惶不已。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基隆中學教務主任方弢被捕之後,國民黨政權伸向該校的白色恐怖魔爪才暫歇。他的太太張弈明早他一年多就被捕了,而且已經遭到槍決。

 方弢被捕的時候已經四十歲,他和張弈明是在一九四九年一齊來台灣,進入基隆中學任教,張弈明則擔任職員,國民黨特務指控他「是一個老共產黨員,遠在一九三七年就已加入匪黨」,來台後與鍾浩東取得聯絡,「進行學運及社運等叛亂活動」。

 但是,特務逮捕他後,卻將他與『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蔡堯山案並案,特務一九五一年四月起,展開所謂「繼續追捕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殘餘組織」行動,先後被捕的有蔡堯山、莊阿開、游英、林天河、張雲霖、林平埔、詹阿龍、溫幼成等人,方弢被捕的時間算是最晚的。

 蔡堯山,四十歲,彰化縣人,在一九四六年四月,經『中共台北市委員會書記』廖瑞發(蔡堯山被捕時,他已在另案槍決了)介紹,加入中共地下組織,接受廖瑞發的直接領導,特務指控他「利用當時服務參議會的機會,搜集情報資料,交付叛徒,在台北市連續為中共工作達三年之久」。

 一九四九年三月,蔡堯山曾經擔任台北縣北峰區署的民政課長,一九五○年四月辭職從商,特務要他在自白書中承認,「擔任台北縣北峰區署的民政課長期間,利用身分,將該區署所屬烏來、南澳、太平三鄉山地概況及地圖等,蒐送匪徒作為匪在山地工作參考」。

 自白書中又說:「同時利用同一身分,掩護匪徒多人,從事各種非法活動,並吸收莊阿開等參加匪黨企圖擴大組織」。一九五○年五月初辭去民政課長,改營商業,主要是為了「減少保防人員對他的注意」,不過,「仍祕密從事與山地逃亡匪徒的聯絡,及供應糧款的工作」。

 莊阿開,三十八歲,台北縣人,在蘇澳開泰文具行,特務指控他:「於一九四九年四月間,由蔡堯山介紹,加入匪黨,利用他本身職業上的便利,為匪傳遞情報及宣傳品,同時運用結拜兄弟的方式,去發展群眾,吸收黨員,至一九五○年,潛台匪諜組織先後遭到破獲,紛紛逃亡,莊匪受命在蘇澳鎮粗坑一帶建立草寮,以便藏匿逃匪,同時負責糧款供應」。

 游英,二十三歲,台北縣人,成功中學畢業,特務指控他:「於一九四八年由姚清澤(感訓中)介紹,加入匪黨外圍組織的『愛國青年會』」。

 游英在自白書中承認,「接受匪黨的特別訓練後,旋即正式參加匪黨,被派為小組長,在台北市各學生間,廣交品行惡劣的青年學生,個別吸收其參與組織,同時數次散播謠言,挑撥各校學生與教師之間的情感,企圖鼓動風潮」。

 林天河,二十五歲,基隆市人,曾任造船公司及台航公司工人,特務指控他「於一九四九年由許省五(已處決)的介紹,參加匪黨,負責發展工人群眾,曾先後吸收造船工廠工人阮紅嬰等七人,加入組織,(阮匪已判刑),旋被任為小組長」。

 他還在自白書中承認:「一九五○年一年之間,先後吸收教育的工人群眾,總計達三十餘人,祕密召開小組會議達二十餘次,鼓動怠工情緒,製造勞資糾紛,在工人群眾中挑撥階級糾紛鬥爭意識」。

 該案在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日判決,蔡堯山、方弢、莊阿開、游英、林天河等五人,均被判處死刑,當天就被押往台北馬場町執行槍決。

 其他的涉案人中,張雲霖被裁決「雖參加叛亂組織,但並未實際為匪工作」,因此,被從寬減處有期徒刑十年。溫幼成、林平埔、詹阿龍等三人,則因「接受匪黨教育,與匪諜交往,而不向政府檢舉」,而被判處感訓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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