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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審美麗島》 生不如死的日子(1)


 古今中外的極權統治者為了鞏固江山而以嚴刑峻罰對待政治異議分子的事例,俯拾皆是。中國歷史上,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武則天的「羅織經」,明代的「東廠」、「錦衣衛」,清代的文字獄等等,其殘暴令人髮指;在西洋歷史上,甚至當今的極權國家,其迫害異己的手段之狠毒,自亦不遜於中國。

 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幾乎命定地具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關係,至於其昌其亡的狀況,便是該統治者維護或摧殘被統治者人權的寫照。

 關於國民黨戒嚴統治台灣時期,如何用羅織誣陷與嚴刑逼供的方法來炮製冤獄,鞏固政權,由於受難者或已遇害,或遭長期監禁,而刑滿出獄者大都談虎色變,噤而不言,因此局外人對之諱莫如深。

 直到美麗島事件發生後,才有一位筆名「梁山」(謝聰敏)的政治受難者寫了一本《景美軍法看守所》,用半小說體裁敘述景美軍法處看守所的種種黑幕;一九八六年時,另外一位政治受難者林樹枝採訪多位前輩政治犯,而出版《出土政治冤案》,使讀者對過去暗無天日的政治史頁略窺端倪。今後隨著特務體制的瓦解,言論尺度的日益開放,相信更多的史實會在有心人士的挺身而出之下,紛紛重見天日。

 美麗島人士是二二八事件以來,對國民黨當權者造成最大威脅的政團,一旦栽進特務手中,所謂虎落平陽被犬欺,自然苦難多多。而且真正難受的,不在於判刑確定之後的漫長鐵窗生活,而是就逮之初迄於翌年二月十二日農曆除夕日為止,幾達兩個月與世隔絕,完全聽憑特務隨心所欲的偵訊日子。

 美麗島先後被捕的百餘人,分別在下列五個單位遭受威逼利誘、軟硬兼施的偵訊:
 一、警備總部保安處(台北市愛國東路)。
 二、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招待所(新店安坑山間)。
 三、警備總部軍法處看守所(景美)。
 四、台灣南區警備總部(高雄壽山)。
 五、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高雄市)。

 大體言之,事件當晚肇事但與「美麗島」雜誌社無關的被捕者,包括有關單位事先預僱的打手,都在高雄市刑警大隊偵訊,其中部分旋被飭回。高屏兩地美麗島服務處的職員或義工,則由南警部偵辦,而美麗島政團中稍具份量的人士,便都先後遞解到台北來。其中,林義雄、紀萬生與邱奕彬三人,在警總保安處;黃信介、姚嘉文、張俊宏、陳菊、林弘宣、施明德等六名軍法被告以及周平德、邱茂男、蘇慶黎、陳博文、王拓、邱垂貞……等則被送往安坑調查局,唯獨筆者以及楊青矗等少數幾人自始至終都被羈押在景美軍法看守所內。

 據事後獲悉,警總保安處的偵訊手法最為粗暴,林、紀、邱三人均曾受到相當程度的肉體殘害。安坑調查局招待所則有特殊的偵訊設施,氣氛恐怖、手法詭異,至於軍法處看守所本非偵訊單位,大概因為安坑人滿為患,臨時借用軍法處偵查庭作為偵訊室,外觀上尚無恐怖氣氛,但因偵訊人員仍是調查局派來的,其手法的詭異並無二致。

 然而同是高雄事件當事人,何以會被送往不同的機關,遭受不同的待遇?固然由於國民黨蓄意一網打盡當時的反對運動者,致人數眾多非借重各個情治單位通力合作不可,但何人被送往何處去,應施予何等的待遇等等,究竟是隨興所至,抑或別有定奪?個中玄機,確不易為局外人所洞悉。但據筆者觀察和忖思,這一切絕非偶然,它的運作實有一定的準據,至少跟情治單位所認知的被捕者的「政治性向」不無關係。譬如林義雄、紀萬生與邱奕彬三人,凡熟悉當時黨外活動的人當能同意,他們在抨擊國民黨時詞語間特別凌厲無情,而留在軍法處偵訊的,或許在情治單位眼中最不具有威脅性吧?至於筆者何以是八個軍法叛亂犯中,唯一未被送離軍法處偵辦的一人?除了非屬美麗島權力核心之外,或許因為我的黨外色彩最為淡薄之故吧。

 那麼,美麗島人士在偵訊期間究竟過的是什麼樣的日子?後來被檢察官與審判長據以為論罪根據的偵訊筆錄及自白書,又是怎樣製作完成的?雖然在偵訊期間,坊間不斷傳出他們被刑求的消息,但有些是捕風捉影,有些則誇大其辭。譬如某夜筆者家屬接獲神秘電話,指稱根據一位與筆者同囚一室甫獲釋的受刑人透露,筆者被綁在冰塊上面施以酷刑,筆者家屬聞之固然肝腸寸斷、寢食難安,此一惡耗傳遞之快,反響之大,也出人意外。元月十六日,西德首都波昂的國民黨非官方辦事處「遠東服務社」,突遭七名蒙面人襲擊,要服務社負責人立即打電報給蔣經國,釋放美麗島被捕者,否則將置他們於死地。服務社人員一方面乖乖地照作,一方面報警求援,後來大批西德警察趕到,蒙面人才告罷手。其中有兩名是西德的新女性,因為聽說筆者被偵訊人員綁在冰塊上加以刑求逼供,氣憤不已而發動蒙面襲擊,兩人之一還是身懷六甲的孕婦。無獨有偶,元月廿七日,北平新華社報導高雄事件的被捕者「被施以酷刑」、「有的被架起在冰塊上遭受毒打,有的被殘害得奄奄一息」等怵目驚心的消息。這些「惡意中傷」自然氣得國民黨直跳腳。

 事實上我並沒有被綁冰塊,似乎也不曾聽說有人被綁冰塊,然消息不脛而走,為的又是什麼?筆者百思不得其解。難道情治單位因恐有人要為美麗島人士營救、抗爭,乃故意造謠,製造風聲鶴唳之氣,以阻即救援行動?

 關於美麗島人士在偵訊過程中的實際遭遇,直接出諸當事人口述的,要數三月十九曰筆者在軍事法庭調查庭上的首先發難,其後諸被告陸續跟上(後詳),在司法審判庭上,眾被告更歷歷指陳被凌虐逼供的情形。然而首先見諸文字並獲公開發表的,則是偵訊結束後的三月廿五日林義雄手寫的《林義雄備忘錄》,但他在軍法大審時並未說出,僅將該份備忘錄庭呈參閱,由於當時「二二八林家血案」(後詳)已發生,他獲准保釋在外,因而得以使備忘錄外傳。唯那陣子台灣社會正籠罩在林家血案的驚懼怖厲中,無人敢於甘犯大忌,結果遲至該年七月,該項備忘錄才在香港的「七十年代」月刊正式公開(第一二六期)。

 至於筆者,雖亦撰述偵訊過程諸種違法、不人道手段,該報告庭呈之後,如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筆者自存的底稿,則在由軍法處移監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之前,被獄卒扣押沒收,痛心之餘,為免日後記憶模糊,乃於每晚就寢息燈之後(免被閉路電視偷覷),對著囚室之外透入的些許微光,用蟻螻般大小字體,在軟而皺的衛生紙上寫成了中篇小說《無眠之夜》,細敘偵訊期間的心路歷程,可謂一字一淚。但該文的公諸於世,卻是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五-十九日之間的事,自立晚報副刊連載了五天,由於時過境遷,報禁、黨禁均已開放,白色恐怖感大為消褪,該文似乎並未引起太多的注意,情治單位也未動鼻息。

 在此之前一年,小說家出身的美麗島難友楊青矗,得自女作家李昂發表的小說《一封未寄的情書》的靈感,虛構了一個政治犯的男主角,透過《覆李昂的情書》追述他被偵訊套供的種種經歷,文壇為之嘩然,不明究理者誤以為他跟李昂有情感糾葛,於是改名《給台灣的情書》,出版存照。此外,美麗島硬漢紀萬生於一九八八年訪美時,曾向某位知名的國際人權專家口述他在警總保安處所遭遇的嚴刑逼供,經以英文撰寫後發表於「亞洲華爾街週刊」:《Dark View from The Taiwan Prion》(台灣監獄的暗影)。

 當然,大規模且公然的曝光,出現於一九八九年十月廿三日那期的「新新聞」週刊:《黑獄中的自白:情治單位如何取得美麗島事件被告口供內幕》,以及其他報章雜誌。由於為時近十年,當事人記憶已模糊,而採訪者多為不識當年愁滋味的年輕記者,他們奉命作應景文章,在採訪時似乎輕忽了被採訪者曾經涉歷過的血淚辛酸,因此若非語意未盡莊謹,便是訪談未切重點,以致於呈現出來的報導,看在身歷其境者的當事人眼裡,仍嫌膚淺。

 為了使讀者朋友對於當年美麗島人士如何熬渡偵訊期間,以及國民黨特務如何施展「特技」以套取口供,甚至羅織誣陷,有一番較深入、整體性的了解,以下將根據上列各種文件資料與筆者親身經歷,綜合敘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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