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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審美麗島》 生不如死的日子(5)


 楊青矗的「情書」所述,便是很好的說明:


 我覺悟我只有死路一條,可是又幻想著他們開導我的言詞:只要我坦誠,我會沒有事回家。

 每一件事,不管是否冤屈,被磨久,就麻木了,他們要什麼自白,他們唸我就照寫。我原是一盤黃豆,抓進去偵查後,被加水泡大,磨成豆漿做成豆腐,然後再被壓榨,把水份榨乾曝日變成豆腐乾;我腦子裡的點點滴滴都被榨取出來,變成豆腐乾──歪七扭八的變形豆腐乾。在裡面不能照鏡子,有一次在偵查中,他們帶我上洗手間,我洗手時偷照了一下鏡子,我的臉縮小枯乾,歪七扭八變了型,真的就像豆腐乾。

 C.T.:妳想過地府的閻羅殿圖嗎?或城隍廟遊境的行列中牛頭馬面帶著鐐釦提審鬼犯的情景嗎?我就是那鬼犯的樣子,毫無人的尊嚴,人格任人踐踏與侮辱。

 日夜受他們對我有罪的灌輸與不斷提審,在牢裡一聽到開門的鑰鎖聲,便赫然震驚,又要被帶出去折磨了,恐懼不已。夜晚我會做惡夢,夢見他們灌輸給我的叛亂罪行;我夢見我在千萬人中振臂演講,蠱惑群眾顛覆政府;忽然被逮捕拖上刑場要槍斃,槍聲一響,驚嚇而醒,冒出一身冷汗,全身抖索。夢中出現的情境,是真是假?是幻覺或曾經有過的事實我已分不清了。

 C.T.:我已經嚇破了膽,常被各種叛亂的惡夢困擾,夢醒之後,整天有罪惡感,我越來越無法分清夢與事實;妳寫給我的這封情書,裡面的細節,我們之間似曾有過,又如夢似幻,我在更深人靜之時詳細回憶,才理出一點我們過去相處的頭緒。


 林義雄的自白書和筆錄,也是在類似的情況下完成的:


 這時候,我知道一切都已決定了,我必須在這一場戲中扮演悲劇角色,不想扮演也不可能。有位偵訊人員一再跟我講共匪的可怕手法,影射美麗島事件是共產黨在幕後策動的,我一向反共立場堅定,經過他一再這樣說之後,曾經心想美麗島如果真被共匪利用,那受這種苦也沒話說。

 

 發生高雄事件我內心很傷痛,我參加「美麗島」雜誌雖然自信動機純正、光明正大,平時對美麗島的活動也不積極,但對高雄事件也覺得內心不安,並且在那時「恐怖絕望」、舉目無親、四邊無友並與外界完全隔絕(禁止通訊與閱讀報紙或收聽廣播)的情況下,心灰意冷,所以自白書儘量照著他們的意思寫,筆錄也懶得仔細去看它而照簽。

 

 總共在保安處先後作了五、六次筆錄,直到他們認為滿意為止。當時我完全屈服了,不計較筆錄的內容,只希望少受點折磨糾纏。


 以上所敘述的,是偵訊取供的基本招術。也許有人會說,不要理它不就得了?事實是,如果你膽敢違反他們的旨意,你就得活受罪、受活罪了──罰站、辱罵、不准吃食、不准便溺……當然還有更硬更狠的。筆者在《無眠之夜》中,敘述了不准吃食與強迫吃食兩種經驗:


 然而再難受的煎熬也莫過於那一天。

 那一天,他們逼迫她招認她在海外的「叛國」罪行。一而再,再而三,他們用最駭異惡毒的字眼強令她俯首承認作供,如她是「台獨聯盟」的盟員與台獨聯盟的暴力陰謀等等,她否認,她拒絕,其結果,她受到四個專案人員職業性的交相辱罵,還有罰站及挨餓。

 那一天,她清晨六點鐘喝過一碗稀得不能再稀的粥,一直到晚上九點問案停止,她滴水未沾,粒米未進,不斷的冷嘲熱諷、威迫利誘加上連續五小時的罰站,她口渴、肚子餓,而足登三吋高跟鞋的雙腿又酸又麻,起先是餓得發昏,之後她肚子空蕩蕩,腦子也空蕩蕩,她覺得一切都是多餘了,生還不如死!

 那天之後的第二天開始,她接受另一種擺佈。吃飯的時候他們端給她一大碗飯菜,夠得上二個小姐的飯量,他們強迫她必須吃完,不許剩下一粒飯、一根菜。吃飯的時候,至少有一名特務在旁監視,有一回碗裡剩下塊雞屁股,那英俊的碩士特務還捉狹她要她吞下去呢。

 而那飯真不像飯,菜也不像菜;黃而硬的軍用米夾著一塊塊燒焦的鍋巴,牛肉是腥得不能再腥,青菜炒成黃芽菜,有時菜冷飯涼,上面結成一層白色的油沫,她也只好硬著肚皮和淚吞下去。她那裡是在吃飯,她其實是在吞嚥她被蹂躪的人格!


 當然,「刑求逼供」原為偵訊人員的看家本領、傳統特技,因此林義雄、紀萬生、邱奕彬三位在保安處備受肉體之苦,許多被司法起訴的人也遭刑求。林義雄就曾自敘說:


 至於打我的是一位面貌兇惡姓名不詳的人,裝起兇臉來可以說是人見人怕,用的方法是拳打腳踢,並時時吩咐拖到地下室去作恐嚇,連續有好幾天(約十天),打的部位是上身、前胸、後背、腹部,腳踢的部位主要是小腿和腹部,有時也用香煙燙我的臉,燒我的鬍子,他們一方面打,一方面以拖到地下室作威脅,說什麼過五關,打幸福針(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只覺得很恐怖)。

 

 痛打之後,他們看我已屈服,就不再打,開始對我好,噓寒問暖、煙茶等服務得很親切,過了幾天,大部分的傷痛已消失,但是左胸疼痛難忍。我曾要求醫官給我藥,醫官問我為什麼痛,我只得說不小心碰到了,吃了藥後疼痛減輕,但是直到移回軍法處後,仍然覺得痛。

 

 最近已不覺痛了,只是左胸比右胸看起來較高(從前我沒注意如此,不能確定是先天的,還是被打而形成的),重壓時,左胸與右胸的感覺不同(左胸有一點點痛),現在我的左腿小腳上仍有一點黑色的傷跡。


 林義雄敘述的還算含蓄,同樣在保安處熬過來的紀萬生,把他的遭遇口述出來,發表在英文版的「亞洲華爾街」週刊,看得人不寒而慄又悲從中來:


 我曾遭受無數的毒打,一群人對我拳打腳踢,其中一個還是柔道高手。有時他們會拿東西砸我,我的左耳因此被打聾了,常常他們要我雙臂撐開作展翼狀(叫「坐飛機」),然後猛擊我的腹部,以致我的腎臟受傷,脊椎也受傷。往往一場偵訊結案,他們的手上早已血淋淋,為了加重對我的羞辱,他們就在我身上穿的衣服揩拭他們的血手。

 有幾次我昏了過去,他們就叫醫官來給我打針,把我救活。有一回醫官說不能再打下去了,但他們回說:「刑求是我們的看家本領啊,不打,怎麼行?」他們不准我療傷。

 後來我全身又腫、又僵,躺也躺不下,起也不起來,幾乎無法動彈。我混身一塊青,一塊紫,臉也完全彎了形。雖然我還能吃飯,但我的體重卻掉了廿七磅之多。不用說,那種慘狀之下,外面的人都看不到我。

 如有熟人見到我,他也無法認出我來。有一次我被錯送到別人的押房,我好高興看到長老教會的人,但他根本認不出我來。後來他知道我就是紀萬生,便忍不住地痛哭失聲。

 此外,還有一些刑求招術必須提及,以免遺漏。首先,有一種叫「蒙古烤肉」,就是用香煙燒我的臉頰。他們也會從我的鼻孔灌辣椒水,更喜歡拿乒乓球塞我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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