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southnews.com.tw | | /2004.06.02 | | 根據中國官方的《中國新聞通訊社》報導,中國指控一名中國人士和一名台灣人士,為台灣從事情報工作,被安徽省安慶市法院判處重刑,其中原安慶電視台廣告部副主任李慶生,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台籍人士張新民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中新社報導,原安慶電視台廣告部副主任李慶生從事間諜活動十餘年﹐向台灣軍事情報局提供大量的政治、軍事情報信息。經中國國安部門破獲後,於日前被安慶市中級法院一審以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沒收財產人民幣五萬元。 報導指出,李慶生,四十七歲,1994年6月至1997年12月三次赴台灣,經軍情局代理人張菽及張濟川吸收,接受了業務培訓和任務。李慶生返回中國後,利用工作之便和購買、訂閱等方式,收集中國大陸的政治、軍事等情報,並將情報拍成膠卷或數位相機的儲存卡內,親自赴台灣交給張濟川,或由張新民及其兄張新國,到中國收取後交給張濟川。此外,也用暗語通過網路報送軍事情報。據指出,李慶生收集的情報中,包括機密級一項、秘密級一項。 至於張新民,報導指出,他於1999年上半年至2003年4月,多次到中國收取李慶生收集的情報,報送張濟川,並傳送張濟川給李慶生的指令、器材及經費。 此外,張新民還兩次到浙江收集軍事和交通運輸方面的情報,報告張濟川。日前,安慶市中級法院判處張新民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沒收財產五萬元。 | http://www.southnews.com.tw | http://www.southnews.com.tw2004.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