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選輯

政治審判與媒體審判


2088期 ( 2005.10.18 )

 陳總統回國後,要高雄市代市長葉菊蘭組成捷運弊端調查小組,在兩週內提出報告,並表示調查的對象沒有上限。泛藍營將打擊對象放在行政院長謝長廷身上,要求謝院長請假接受調查,甚至於要求其下台,否則葉菊蘭難以調查其上級長官。

 事實上兩週後調查結果出爐時,政界的反應目前就可預估,無論調查結果如何,藍營都會抨擊,他們要的不是哪一個官員下台,而是要拉下陳水扁,除非陳水扁下台,否則無論調查報告如何寫他們都會抵制。綠營的支持者正好與藍營相反,他們當然認同兩週後的調查報告。綠營與藍營的忠實支持者是以政治立場來論斷是非,不過這些人只是少數,他們怎麼講已不重要,倒是佔絕大多數的選民其感受才是重點,這些人的意見會左右政局的變化。

 代市長所組成的調查小組並沒有司法權,更無監察權,其效力有限,真正能調查的對象只是目前行政首長所管轄的公務人員。陳總統所以組調查小組的原因是政客與媒體強暴了司法權,不尊重司法調查的結果。可是,一般民眾並不清楚事實的真相,會將一切過錯推在執政黨身上,執政黨不得不用行政調查趕在司法調查之前公布真相。

 政客與媒體無視司法單位的存在,硬做了政治審判與媒體審判,他們以假設為基礎,對自己不喜歡的人做了主觀的審判,然後再以媒體優勢強迫民眾接受,這就是造成台灣社會是非不分的主因。

 嚴格的說,臺灣還未進入真正的民主體制,上軌道的民主國家司法單位擁有絕對的權力,並受到人民的信任。臺灣的政治人物與媒體對司法權太不尊重,若是司法審判與他們的意見一致就說司法公正,否則就說司法被操弄。

 捷運公司以本地勞工的工資請了外勞,外勞所得還不到捷運公司所付出工資的一半,其差額被蒸發掉了,這件事不必調查就可斷言其中必有弊端,只是弊端出在哪裡要經過司法單位調查才能瞭解。可是,政客與媒體在司法單位的調查結果還未出爐就率先對自己不喜歡的人定罪。他們抱怨司法單位動作太慢,抱怨他們認為有罪的人被判無罪。這些人刻意賤踏司法,單憑主觀意見對人審判。

 有人說高雄捷運弊端若出現在蔣經國時代,司法審判早就出爐了,的確如此,獨裁政權不必證據就可以依主觀意識審判,可以隨意製造冤獄。民主國家首重人權,對罪犯的審判必需有充分的證據,不能以主觀意識審判。所以司法審判的特色是速度慢,沒有證據不能定其罪,這就是程序正義。

 司法程序的緩慢可以監察權來救濟,在追究公務人員的行政缺失方面監察權也比司法權來得有效率,只是臺灣的監察權已被泛藍凍結。司法調查緩慢,政客與媒體乃藉機加入審判,混淆是非,企圖抹黑整個執政黨。

 陳總統為了緩和政治審判與媒體審判所造成的傷害,不得不推動行政調查,以便對民眾交代事情的來龍去脈,這是以便宜行事的手段解決不正常的亂象,並不值得提倡。而且如此處理方式一旦成為慣例,將來泛藍必定如法炮製,變成對執政黨的政治勒索,也讓是非更加混淆。

 陳總統與執政黨應該堅持程序正義的原則,不應隨著泛藍政客的魔音起舞,因為除了讓出執政權,任何做法都無法取悅這批無恥政客與嗜血媒體。陳總統應做的是讓法律歸法律,依循制度,調查到底,對全民做個清楚的交代。至於黨國餘孽的,政客也好,媒體也好,有朝一日,他們終究得面對人民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