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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日報》也遭停刊迫害


 民主進步黨成立及國民黨政權宣布解除戒嚴的前一年,島內的政治氣氛仍然高度緊繃,在反動勢力主導下,發生了兩樁震驚島內新聞界、轟動國際的大事件。

 一件是《民眾日報》遭到蠻橫的停刊處分,一件是美國華文報紙《國際日報》發行人李亞頻由美返台被捕。後者發生在一九八五年九月,前者則是發生在同一年稍早的六月九日,可以說是國民黨政權實施戒嚴期間最後一件報紙遭遇政治迫害而停刊的事件。

 《民眾日報》一九五○年創刊於基隆,第三年即曾發生過經營權和發行權的爭奪事件,基隆市政府企圖以借款的方式佔有《民眾日報》,結果並未得逞。那一次也是島內第一件報紙發行權的爭議事件,十年後才又發生《公論報》發行權、經營權被爭奪成功的事件。

 有關停刊事件,主要是肇因於該報一九八五年六月八日第一版所刊登的新聞。該報當時的總編輯是姚志海,他為了突破國民黨政權對新聞自由所設下的各種禁忌,在第一版選用了兩則要求解除戒嚴的新聞及七則中國的新聞。

 其中,頭題新聞是:「中共將繼續走開放路線,反對超級強國欺侮小國。趙紫陽訪英公開抨擊美蘇兩大集團」,二題新聞是:「三十位旅美前國軍將領建議政府:取消戒嚴令另訂他法,正視省議員集體辭職」。國民黨政權因而認為該報有『為匪張目』之嫌。

 新聞見報的當天上午,該報就接到警備總部約談該報社長李哲朗的通知,要求李哲朗立刻前往台北報到。該報自從由基隆遷移高雄經營之後,由於經常報導敏感性的新聞,因此,三不五時就會受到國民黨文工會、警備總部等新聞檢查機關的壓力。

 一九八○年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時,國民黨就曾企圖要該報停刊,經過談判後才以李哲朗離開社長職務為交換條件,李哲朗被國民黨弄到亞東關係協會蹲了八個月。

 李哲朗帶著約談沒什麼了不起的心情前往台北,沒想到,這次約談的氣氛跟過去完全不一樣,李哲朗進入警總後的行動都被全程監控,詢問時也作了完整的錄音,將近兩個小時的詢問結束,他還被帶到人犯照相處拍了幾張人頭照。

 最後,警總派出兩名特務將他送回該報台北辦事處,由辦事處主管『簽收』,證明他沒有被『江南掉了』或『陳文成掉了』(當時距離江南命案還不到一年,距離陳文成命案也只有四年)。

 國民黨政權經過高層研商後,決定由行政系統出面作停刊劊子手的替身;於是,六日九日(星期日)上午高雄市政府奉命緊急作業,以市長蘇南成具名,發出停刊處分的行政命令,該報是在接近中午時分才接到公文,公文上寫著:

 「貴報本(六)月七日所刊載的第一版頭條新聞,因標題及內容顯然違反國策,有為匪張目之嫌,依出版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自本(六)月十日起裁處停刊七天。」

 這件停刊處分對於正在銳意革新的《民眾日報》,無異是一項非常大的打擊,因為當時該報已經開始推動電腦化的計劃,也已經購地準備興建自有的辦公大樓,因而對停刊後的禍福不免忐忑不安。

 六月九日晚上,該報進行停刊前的最後一次出報作業,報社四周則有好幾位特務進行嚴密監視,在後來的七天停刊期間,國民黨政權為了防止該報偷偷印報發行,這種監視一直沒有中斷過。

 但是,國民黨政權萬萬沒料到,這次停刊不但沒有重創該報,反而使該報更受讀者的肯定,停刊期間各地讀者為該報打氣的電話竟然使總機應接不暇,復刊後報份也出現突飛猛進的成長。

 該報比起《公論報》《自立晚報》被停刊時幸運得多,因為當年正是黨外雜誌蓬勃發展階段,不但停刊消息得以廣泛傳播,而且也將這段國民黨迫害新聞自由的經過留下了完整的記錄。

 當時,筆者利用停刊休假而前往台北,以三天三夜的時間,不眠不休,使用日記、小說、報導、夾議夾敘等四種不同的文體,為當時所有的黨外雜誌撰寫停刊經過的報導,也算為歷史事件的記錄盡了一點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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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檔案是由邱國禎在1998年花費一年時間蒐集資料所寫成,並逐日刊登於民眾日報,總計近280篇,總字數約50萬字,最近騰出時間重新整理,擬覓出版社結集付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