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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冕王?還是「污」冕「狂」?

/竹節

 近幾年來,聯合報在頭版刊出爭議性新聞,不止一次。

 2000年3月24日,總統大選激情剛過,聯合報刊出高年億執筆「八千五百萬美元夾帶運美•查獲退回」的頭條新聞。因前總統夫人曾文蕙提出告訴,事後,經法院調查證明該新聞為烏龍事件。後來的官司之中,高年億曾被法庭以證人身分傳喚,希望知道他的消息來源,高年億卻以「保護消息來源」為護身符應付,雖然政府形象無辜受害,全案仍不了了之。

 2005年股市禿鷹事件,高年億再度抬出「保護消息來源」的護身符,而這次受害的是大批股民。

 2006年8月18日聯合報頭版刊出黃福其執筆「趙建銘賣13克拉巨鑽」的聳動新聞。當天下午,趙建銘的律師顧立雄就發表聲明,限期三天,要求聯合報在同一版面更正道歉。聯合報拖了兩天,終於在8月20日的頭版刊出「本報前日刊載『趙建銘委託蘇德建出售十三克拉鑽戒』報導,未向趙建銘先生及蘇德建先生查證,特此向兩位當事人及讀者致歉。」區區57字的道歉啟事。

 這一篇道歉啟事說的是沒有善盡向當事人查證的職責,卻沒有說明鑽戒新聞的來龍去脈與真相,讀者知的權利顯然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當事人與讀者的感受會認為這是有誠意的道歉嗎?

 很多事情是累積的,由於受害者與司法的縱容,加害者會越來越肆無忌憚,而受害者則會越來越多。這次聯合報記者利用採訪身分嗆扁鬧場,顯然已經不是偶發事件,而是長期縱容所醞釀出來的氣氛使然。而媒體的一再越線,受害者不僅是整個社會,還要加上無數基層的媒體勞工。因為,當媒體的公信力因媒體高層的一再操弄而破產,祭品將是全體媒體勞工。

 當媒體因自我踐踏而成為社會公認的亂源,媒體工作者還有榮耀感嗎?或者只剩下羞恥感與危機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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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