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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惡意散播假信息可判刑達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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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政府最近制定新法案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可強制發出假信息貼文的個人或網絡平台發布更正或撤下假新聞,不願遵守指示的網絡平台可被判罰款高達100萬元(新幣)。

 如果假信息影響太大,政府可能要求作者把文章從新加坡網絡撤下;如果該信息已被廣泛傳播,難以一一刪除,政府則可能要求主流媒體、社交媒體平台等刊登廣泛性更正,向公眾澄清事實真相。

 這項《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4月1日在國會提出一讀。新法案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可強制發出假信息貼文的個人或網絡平台發布更正或撤下假新聞,不願遵守指示的網絡平台可被判罰款高達100萬元(新幣)。此外,惡意散播假信息,企圖損害我國公共利益的個人也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罰款最高10萬元(新幣)。

 網絡世界日益喧鬧紛雜,網上充斥著各種新聞和資訊,民眾越來越難分辨是非真偽。多國經驗已證明,假信息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撕裂社會斷層線,其禍害不容忽視。

 新加坡律政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日昨在該國國會提出《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正式啟動新加坡應對網絡假信息的立法程序。

 唐振輝說,根據定義,假信息泛指虛假的事實陳述,涵蓋所有捏造的信息,但也包括完全改變其原有含義的事實扭曲。基於事實的個人看法、批評、諷刺(satire)或譏諷性模仿(parody)則不算是假信息。

 他說,在確定是假信息後,當局還必須證實它對我國公共利益造成了負面影響,政府才能正式採取行動。

 他說,對於大部分的假新聞,當局只會發出針對性更正指示(targeted correction),即只要求作者在涉事文章旁刊登更正,文章的受眾可以自行辨識雙方說辭並做出判斷。

 根據法案,如果假信息的影響太大,政府可能要求作者把文章從新加坡網絡撤下,中斷它在新加坡的傳播;而如果該信息已廣泛傳播,難以一一刪除,政府則可能發出廣泛性更正指示(general correction),要求主流媒體、社交媒體平台等都刊登相關更正,向廣大民眾澄清事實真相。

 法案規定,對於面冊、Google等負載假信息的網絡媒介,當局可要求它們刊登更正或屏蔽該文章。若發現有機器人寫作程序(bots)自動創建社交媒體賬戶,大肆傳播假信息,當局也可要求該平台關閉相關虛假賬戶。

 法案也要求,任何在六個月內一再而三地刊登至少三則不同假信息、並接獲更正指示等要求的網站,必須自我刊登聲明,公告自己的網站已被列為假信息源,不得獲取廣告收益或其他資金。

 新加坡律政部強調,上述指示並不是刑事處罰。只有當相關個人、組織或網絡平台拒絕遵守規定時,當局才會啟動刑事處罰。法案明確規定,惡意在我國散播假信息的個人或組織須承擔刑事責任。

 該國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假信息混淆視聽,影響正常辯論,破壞民主進程。我們要求在涉事文章旁刊登更正,讓人們有機會接觸各種觀點,這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他也說,不滿當局決定的個人或組織,可向最高法院上訴,或提出司法檢討。

 他說,新加坡並不是首個立法對付網絡假信息的國家。法國和德國已通過相關立法;澳大利亞政府本周也將向國會提呈法案,規定社交媒體公司須迅速刪除在其平台上傳播的暴力信息。

 尚穆根承認,立法不代表假新聞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假信息、仇恨言論和網上有害內容都是客觀存在的現實,我們只能盡力去應對。」

 該國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說,政府已展開多項措施提升網民對假信息的辨識能力,並正在探討加強事實核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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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outhnews.com.tw    201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