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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資本結構合法否,交由法律決定

 /陳尹暐

 自總統大選敗選後,在野勢力就形成慣性,動輒揚言發動群眾,老實說,他們這樣的勒索是有一定效果的,因為軟弱的民進黨政府,曾有縱容非法集會擾亂社會秩序的記錄,當時台北的窒息感,的確讓人難以自記憶中消除,自然而然,以為得計的在野勢力,也就上癮似地反覆操作,管你什麼法律,反正看準了民進黨不敢怎樣,所以,連TVBS合法與否這種法律問題,都企圖以百萬人上街的方式來要脅政府。

 這次TVBS事件,新聞局一定要有擔當的追究下去,因為這不是TVBS,不是李濤,也不是民進黨可以決定,真正有最後說話權的,是法院。如果TVBS不服新聞局的處分,沒有人可以阻止他向法院尋求救濟,以他的財力,聘請一票律師來打官司,絕不成問題,整天在那呼天搶地,好像世間我最慘,說穿了,不過是另一次的體制外勒索,目的就在逼民進黨龜縮回去。

 而且奇怪的是,藍軍所掌控的立法院,也可以透過修法,更加明確化外資的定義與認定標準,或者乾脆把外資的限制拿掉,明明可以做卻不做,只搞公佈新聞局長手機號碼這種低級手法,實在幼稚了點。

 事實上,由於民進黨政府未做好有效管理,台灣對中國的門戶早已洞開,想防備統媒的統戰,說真的已經太遲,甚至有點多餘,所以,現在談的重心應該是法律怎麼說,而不是李濤紅不紅,李濤急於在顏色上辯駁,既無自信,也沒必要,因為,在台灣主權範圍內,只要TVBS是合法的公司,李濤就算全身紅通通也沒問題。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