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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有人說你是煞星嗎?


 ●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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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何時才能學會尊重精神病患?

 有時夜裡感到無聊,吃點水果消磨時間時,我會操縱遙控器,輪流逛幾家談話性節目。我一向給予「新聞挖挖哇」較高評價,因為兩位主持人幽默詼諧,聰明機智,不太會激化政治上的意識型態。

 不過,四月二十三日晚上十一點播出的「新聞挖挖哇」,卻讓我大失所望。這一天的節目討論前幾天發生、精神病患殺害兩位小女孩的事件。一開始,VCR旁白就以很聳動的聲調說:「平時在你我身邊的精神病患者,會不會是下一個台灣煞星?」其中「煞」字還以放大的紅色字來標示。如此引導觀眾對精神病患的恐慌,對弱勢團體竟然連續施加這麼多負面評論,完全不符合兩位主持人在電視廣告裡的形象。

 面對普遍存在於台灣媒體的負面報導,弱勢的精神病患和家屬,卻很難發出反制的聲音。前一陣子發生「人獸交」網頁風波時,還有人為動物的「性自主」說話。當媒體製播污名化精神病患的節目時,誰來為受困於疾病、且因為社會歧視的眼光而不願曝光的病人發聲?

 為呈現台灣媒體污名化精神病患的嚴重程度,我依據錄下的節目內容,整理這集「新聞挖挖哇」節目違反媒體自律基本要求的項目如下:

 (一)不遵守基本的媒體倫理

 1、沒有平衡觀點:精神醫學屬於專業領域,且專業工作者、病人、家屬與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本來就會有截然不同的觀點。「新聞挖挖哇」應邀請一位精神科專業人員、至少一位病友或家屬代表參與討論,避免與談記者的經驗談有失之偏頗的地方。

 2、沒有保護嫌犯隱私:相對於記者C、記者B專業地以「嫌犯」、「陳姓嫌犯」稱呼精神病患,主持人D、記者A卻說出嫌犯全名,製作單位沒有消音,還在字幕直接打出全名,這是很嚴重的疏失。

 (二)嚴重的污名化(標籤化)

 節目中右側的小標題曾出現「不定時炸彈」、「雙屍案兇手?人魔?精神病?」、「不定時炸彈」、「危機四伏,小孩家長提心吊膽」等聳動的字句,主持人D則四度說出「不定時炸彈」,記者C說出一次「煞星」、一次「不定時炸彈」。這些負面的語句,除了污名化精神病患、徒然製造社會恐慌外,更會造成精神復健治療上的障礙,引起社區反彈,結果反而會造成更多精神病患得不到適當的照顧。

 我對媒體理論所知有限,但還粗淺地知道,「不定時炸彈」是媒體研究者常拿來檢索媒體負面用語的關鍵字,也是最讓精神病患痛心疾首的「標籤」。至於「人魔」、「煞星」更是罕見的負面用語,讓人感到彷彿在閱讀驚悚恐怖小說。

 記者C另外還說:「關到療養院去的這群人是很嚴重的」,這句話是一桿子打翻一條船。事實上,療養院裡也有病人會上網、會做麵包、甚至從事月收入超過一萬元的工作。記者C又說:「社區裡頭的精神病患,你不曉得他哪天會奉天旨意去做什麼事情」,這又是嚴重的污名化。這些片面的說法,會讓精神復健專業人員讓病人「重回社區」的努力,遭遇民眾更強烈的反彈。

 (三)內容錯誤,無人更正:

 1、記者C

 由於記者C是醫藥記者,主持人跟其他與談人會希望她提供一些專業知識。但一位記者畢竟不可能對一條支線有太深入的瞭解。記者C最嚴重的錯誤是認為台灣「可能會成為你的煞星的」精神分裂症與躁鬱症患者有四、五十萬人。事實上,精神分裂症的「點盛行率」,也就是「目前有精神分裂症症狀」者,一般估計約0.3~0.7%(台灣的盛行率比起西方國家更低)。躁鬱症的點盛行率,又更低於精神分裂症。而有暴力危險者,也只佔病人的一部份。大部分嚴重病人(約一萬人或更多)正在醫院或療養院中住院,和社區隔離,不可能傷害一般民眾。會對社區民眾造成威脅的嚴重精神病患,遠遠低於記者C提供的數據。

 記者C又提到:「比較危險的是精神分裂症」、「會攻擊人家的躁鬱症」等等,這些都是不夠精確的說法。精神分裂症患者犯案時,因為內容常古怪或不可思議,所以容易引起媒體注意,但不能因此引伸說精神分裂症「比較危險」。躁鬱症的特徵是過度的信心、亢奮的心情,遇到阻撓時容易激動而出現暴力行為,通常在短期住院治療後即可抑制暴力行為,記者C的說法會讓躁鬱症患者遭遇更多來自親友與社會大眾的誤解。

 至於記者C把「幻聽、妄想」說成「妄聽、幻想」,把「精神衛生法」說成「精神醫療法」,把「強制住院」說成「強制就醫」,把「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說成「兩個醫師來鑑定」,把一年花費數億元經費的「強制住院」說成「問題是沒有人落實」,也都顯示把記者當成專業人士會出現的問題。記者C還說:「有暴力傾向的,爸爸都是中下階層,沒有辦法好好照顧病人」,這是對精神病理嚴重的誤解,只能說記者的想像力太豐富了。

 2、記者A

 記者A質疑精神病患病發時,為何能執行需要精密思考的殺人計畫。他以為「發作可能在一瞬間起來,然後就慢慢消化下去」。這是對精神病理的不瞭解,當場也沒有專業人士能提供解答。記者C回應了記者A的問題,可惜記者C的答案並不正確。

 3、記者B

 記者B顯然具有豐富的社會經驗,言論頗為中肯,就其角度也提出不少專業觀點。不過,記者B曾提到如「幻想症」的非專業名詞。同樣的,當場沒有專業人士可提出適時的糾正。 

 4、主持人D

 主持人D提到「(有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病患)不只沒有強制,每次都是釀成大禍後才強制就醫」。

 事實上,台灣各地的精神科,每天都要處理至少好幾十位強制住院的個案(但有些醫院不會補辦強制住院的程序)。精神病患也有法律授予的人權,沒有顯露出危險跡象,當然不能限制其自由。大部分精神病患在出現危險徵兆或造成一些威脅後(甚至有些精神病患只是對家人發脾氣),就被家人或社區居民送來住院。台灣每天都會發生許多殺人事件,正常人犯下的遠多於精神分裂症患者。但只要偶爾有一件兇案的嫌疑犯是嚴重精神病患,就會被媒體渲染,造成「滿街都是精神病患」的恐慌。

 主持人D又提到:「最近有個親戚大概六十歲、男生,常常到處大小便,然後私處露出來,騷擾雜貨店老闆娘,會拿刀威脅兒子」。他提到這種人會讓人「很想打他」。

 這樣的描述,如果年老才出現,第一個懷疑是「老人癡呆症」。任何人,只要活得夠久,很難避免老人癡呆症,出現類似的症狀。我們的父母或我們自己,老化後變成「精神病人」,行為失序、心神喪失的機率非常高。對於「精神病人」,我們能不多一點同理心、多一些關懷嗎?

結語

 「新聞挖挖哇」的製作單位、主持人和現場來賓,對精神病患想來並不至於有惡意,只是被台灣惡性競爭的媒體環境制約了,按照以往習慣,以辛辣的方式誇大精神病人的威脅性,卻不在意可能會帶給病人更多壓力、造成民眾恐慌、產生更多社會成本。

 從「新聞挖挖哇」的例子來看,台灣媒體顯然需要民間團體的監督,尤其這些缺乏平衡觀點的談話性節目。只是,個人或非營利組織缺乏密集記錄、評鑑媒體的能力,更別說一般精神科病患與疲累的家屬。政府有必要協助病友與家屬團體,監督、制衡缺乏基本媒體道德的媒體節目。

 前幾天參觀八里療養院時,得知由於居民強烈反彈,八里療養院設置在社區裡的「康復之家」節節撤退,讓病情穩定的病人難以重回社區。這是普遍存在於台灣的社會現象,而媒體的負面報導,更加深精神復健醫療的障礙。這篇文章只是簡單的紀錄,在媒體理論上或許還有許多不足處,只希望能藉此喚起更多人注意聳動的媒體,加諸於精神病患身上的不公平待遇。(本文原刊於監督媒體的專業論壇《與媒體對抗》)

 

(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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