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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鑑》

「總統大選槍擊案」新聞處理之質化分析


/2004.06.04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
 觀察報紙: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台灣日報、蘋果日報、聯合晚報及中時晚報等七家主要報紙
 分析範團:一至四版純淨新聞及其他相關報導版面
 起迄時間:2004年3月21日到3月28日



  一、新聞發展背景 

 2004年3月20日晚間,中華民國第十一屆正副總統選舉開票。執政的民主進步黨現任總統陳水扁、副總統呂秀蓮以2萬多票差距擊敗國民黨與親民黨聯合提名的競選人連戰與宋楚瑜。由於選前一日發生引起爭議的槍擊總統事件,加上雙方得票差距很小,陰謀論甚囂塵上。結果連宋當著其支持群眾聲明「選舉無效」,連宋競選總部前不滿選舉結果的民眾在國親政治人物領導下聚集凱達格蘭大道抗議,揭開了3月20到3月27日共八天的凱達格蘭大道抗爭劇幕。

 凱達格蘭大道前的抗爭活動,第一階段從3月20日晚上起,至3月27日止。本研究即以3月21日至3月28日期間上述國內七家主要報紙對抗爭活動本身及與抗爭訴求直接相關的報導作為本月份研究的分析對象。

 抗爭現場一連八天中製造了議題無數。許多政治人物發表了煽動性質的演說,不乏不負責任的言論出現。媒體有聞必錄、未善盡報導專業職責的缺失也相當明顯。

 如聯合報3月27日三版標題為「連戰嗆扁:不可能高枕無憂」的報導中,就引述連戰指控「陳水扁強迫中選會宣告自己是總統的當選人,這是台灣民主最大的污點」;陳水扁總統真強迫中選會了嗎?要查證不難,文本中卻無查證痕跡,只是照單方控辭有聞必錄。

 另如中國時報3月28日四版標題為「宋:若真相大白致選舉無效 願辭副總統參選人」的新聞中,提到宋楚瑜自道能起出槍擊案是預謀的證據:「宋楚瑜並表示,豈止泛藍群眾對選舉做票情況有所懷疑,民進黨一位獻身民主運動的前輩也私下說,槍擊案是個預謀,他握有證據。在適當公平的制度下,這位「深綠」的民進黨人願意把證據拿出來」;同樣,報導也是有聞必錄,毫無查證痕跡。

 再如蘋果日報3月28日六版「許信良:人民宣布連宋當選」的新聞中,則引述陳文茜對陳呂的控辭:「扁呂利用公投綁選舉,還動用所有專家幫自己作案犯案,有人雖以他為榮,但更多人以他為恥」;報導還是有聞必錄,徒然自居為政治人物放話攻訐的工具,不自覺媒體既標榜為「社會公器」,即有查證利害衝突者所發控辭的必要。

 還有報導直接引用廣場民眾攻擊當事人人格的標語或言論,如聯合報3月27日五版主標題為「廣場旁 出現民主長牆」的報導中,有「選前搞分化、選後搞融合,阿扁太可惡」、「阿扁用靈魂交換總統之位」、「作弊能當總統,那我不讀書了」等文字,這類政治鬥爭用的言論如何能沿用為實事求是的報導筆墨?

 此外,期間內的報導也充斥匿名消息來源對案情的猜測或是對選後政局的分析,如台灣日報3月23日七版主標題為「面對敗選困境,連戰堅守三拒」的報導中,全文皆是匿名的「國親聯盟輔選重要幹部」分析國親選後局勢。蘋果日報3月21日二版主標題為「藍營硬幹,馬英九反對」的報導中,也皆以「核心幕僚」或「藍營輔選人士」的報導手法指控民進黨「做票」,及「槍擊事件上刻意操縱媒體影響選情」。這類匿名消息來源真假難辨,偶一為之,已非可取;若還濫用成習慣,必致信用破產。

  二、概念說明 

 本研究分析此次「總統大選槍擊案」的新聞處理,動用的概念是「檢不檢具消息來源?」、「落不落實新聞查證?」、「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精不精練?」及「負不負媒介責任?」等五種。這五種觀點長久以來是新聞專業守則的國際共識。

  三、新聞處理缺失分析 

 (一)自由時報

 1. 消息來源方面/無匿名之必要

 在3月23日十三版標題為「維持熱力,泛藍公職輪班到場」的新聞中,描述藍軍立委對於抗爭活動的不同看法,通篇以「藍軍主戰派立委」、「藍軍本土派立委」的匿名方式呈現,對照《聯合報》、《中國時報》及《台灣日報》的相關報導皆明確交代消息來源,此處匿名處理,顯然沒有必要。

 2.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A. 在3月28日六版主標題為「張昭雄:未懷疑病例造假」的新聞中,報導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黃昭順否認國親曾派人至台南地檢署與警察局調查槍擊案:「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黃昭順反駁說,民進黨根本是說謊,國親未派任何人,代表國親兩黨到台南地檢署及市警局去瞭解槍擊案,希望民進黨不要信口開河」。

 但同版主標題為「蔡煌瑯:造假說拿出事證」的新聞中提及「二十四日晚上八點,國親推薦七名學者專家到刑事局,聽取侯友宜「○三一九專案」的刑事鑑定簡報,這七人包括警大教授章光明、中研院院士朱浤源、朱浤源之妹朱麗蓉、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教授鄭仰峻、加拿大僑生曹祥生、造雨人科技吳詠浴等人」,七人有名有姓可供記者直接查證,媒體卻於前則新聞放任雙方各說各話,怠忽不為查證,大違新聞專業守則。

 B. 同樣是「張昭雄:未懷疑病例造假」的新聞中,報導親民黨立委李永萍、國民黨立委黃敏惠宣稱已接獲許多檢舉案件,如「親民黨立委李永萍表示,目前國親陣營接到的投開票所檢舉案件已超過一千件,檢舉人不少是擔任選監工作的教師、公務員,民進黨不要在不瞭解事實的情況下,意圖掩飾,做出不實的指控」、「國民黨立委黃敏惠表示,教師是最有正義的一群人,選後已提供不少關於選務爭議的事證給國親政營」。

 像這類明示已有證據之指控,記者就應進一步追問詳情。不深究其具體指控事項並檢視其事證人證,只照錄指控者之發言,豈無盲從消息來源之虞?

 3. 新聞編寫方面/話中有話

 A. 在3月24日六版主標題為「口號歌聲,響徹博愛特區」的新聞中,記者行文時刻意用「」突顯某些字眼,如「外交部門口堆滿十多包大包垃圾,也是這場街頭抗議的『成果』」、「還決定將凱達格蘭大道旁的圍牆貼上大字報,設計成所謂的『民主牆』,讓支持者盡情吐槽」。

 明顯話中有話,另有他義,有違新聞寫作應平實精確的專業守則。

 B. 在3月26日四版主標題為「國親府前抗爭逾100小時」的新聞中,記者同樣使用許多「」突顯某些字眼,如「立法院長王金平也陪同連宋『撩下去』,加入靜坐行列」、「靜坐近一個小時,連宋兩人以『即將召開記者會』為由,脫離靜坐行列」。

 同樣話中有話,實有隱喻,也違背新聞寫作的專業規則。


 (二)聯合報

 1. 消息來源方面/不適當

 A. 3月22日B2版標題為「藍營抗爭 藝人、老外聲援」的報導中,一面倒引述激烈批評民進黨政府的言論,如引述一名俄羅斯人說「他認為民進黨是假借民主口號來騙選票,同時他也懷疑這次選舉有人作弊,『如果阿扁確定連任,我一定立刻離開台灣』」;再如「來自紐約的尼克在台灣教英文已經兩年,他感到台灣經濟已大不如前,治安也很亂,儘管他沒有投票權但他還是支持連宋,他認為還是國民黨才能帶來安定」。

 這類非本國公民的個別意見,且所言宛若政治宣傳的話語,豈是平議國家重大爭論的適當消息來源?

 B. 3月27日五版主標題為「廣場旁 出現民主長牆」的報導中,大幅引用民眾張貼在民主長牆上的標語,又多數是攻擊對象人格之語彙,如「選前搞分化、選後搞融合,阿扁太可惡」、「阿扁用靈魂交換總統之位」、「作弊能當總統,那我不讀書了」。

 這類唯心極端的控辭沒有負言責的指控人,內容也抽象無可檢驗,引述豈屬必要?當消息來源洵不適當。

 C. 3月27日三版主標題為「連戰嗆扁:不可能高枕無憂」的報導中,大幅引述連戰攻擊陳水扁名譽的發言,如「上面好話說盡,下面壞事作透」、「中選會罔顧選票疑雲重重,『眾暴寡、強凌弱』堅持公布總統當選人,甘做執政黨馬前卒,證實民眾一切體制內尋求答案的努力都碰壁」、「陳水扁強迫中選會宣告自己是總統的當選人,這是台灣民主最大的污點」。

 連戰是利害當事人,盡力詆毀對手人格,情有可緣;但媒體豈非社會公器?奈何奉指控對手為心志的人為唯一之消息來源,有聞必錄?如此消息來源,難稱允當,生手可知,不待專業人士,奈何一向自詡質報的媒體,卻暴露出如此不堪檢驗的執業品質?

 2. 新聞查證方面/查證不全

 3月25日六版主標題為「限制公務員請假 人事局否認」的新聞中,提到人事行政局局長李逸洋否認核批過限制所屬行政機關公務員請假的公文。但新聞中又提「據了解,李逸洋雖強調這是謠言,不過經查證,確有部分行政機關下了這一道公文」。

 「經查證」究竟是李逸洋查證還是記者從另外消息來源查證?如何查證?記者既然已向李逸洋求證,為何未就「經查證」這部分向李逸洋求證?如哪些行政機關下了命令?這些應都有白紙黑字可查可據,記者之查證顯然未盡周全。


 (三)中國時報

 1. 消息來源方面/不適當

 3月23日六版主標題為「學生高喊 罷工罷課 天黑湧現人潮」的新聞中,引述連方瑀批評陳水扁總統人格之語,如「如果經濟崩盤,也是做票的阿扁造成的;如果真的受傷,為何不讓醫生看?她質疑『子彈不會轉彎!』」、「如果不驗票、永遠不離開」。

 連方瑀與利害當事人連戰立場一致,指控攻擊對手,屬情理之常,但媒體引述這類立場鮮明的言論,既難查證,對方當事人也難回應,這種消息來源明顯無助於廓清事實,並不適當。

 2.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A. 3月21日三版主標題為「3疑點 國親:師出有名」的報導中,引述藍軍某未具名立委的質疑:「不少立委質疑,選前國親一再批評行政院禁止軍公教休假,但抗議無效。加上總統槍擊事件,整個國軍進入國安機制應變,所有軍警進入高度警戒,全部都無法休假外出投票」。

 所謂「整個國軍進入國安機制應變,所有軍警進入高度警戒,全部都無法休假外出投票」的指控,明顯違背常理,儘管軍警休假人數確有爭議,但實況絕非立委指控之「全部無法休假外出投票」,且當日國防部與警政署都有公開聲明,記者未篩汰違背常理的說辭,寧願有聞必錄,大違新聞專業守則。

 B. 3月28日四版標題為「宋:若真相大白致選舉無效 願辭副總統參選人」的新聞中,提到宋楚瑜自稱可起出槍擊案是預謀的證據:「宋楚瑜並表示,豈止泛藍群眾對選舉做票情況有所懷疑,民進黨一位獻身民主運動的前輩也私下說,槍擊案是個預謀,他握有證據。在適當公平的制度下,這位『深綠』的民進黨人願意把證據拿出來」。

 報導如此嚴厲的指控,究竟要在怎樣的「適當公平的制度」下,所謂證人才願意拿出證據?記者卻未向當事人宋楚瑜追問,更未讓受控方有機會回應,徒然淪為政治人物單方指控的憑藉,甚至有成為政治人物放話工具之虞,簡直不知新聞工作有查證一回事。


 (四)台灣日報

 1. 消息來源方面/匿名手法可議

 在3月23日七版主標題為「面對敗選困境,連戰堅守三拒」的報導中,全文引用匿名消息來源分析國親策略,如「國親聯盟輔選重要幹部昨日指出,目前策略就是利用驗票案與槍擊案兩大真相的調查,做為群眾宣洩情緒的管道…,連戰續任黨主席幾呈定局,繼續領導國民黨,馬英九接班確定無望,敗選責任照慣例由黨秘書長林豐正負責了事」、「該幹部並分析,倘若黨內認定這次連宋合敗選,是嚴重挫敗,則不可能只有林豐正負責了事…王、馬兩人接班不但不可能,還要為敗選負責..」。

 全文分析皆由此「重要幹部」不具名陳述,讀者難辨真偽,是報導昭信的惡例。

 2.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在3月28日六版「許信良:人民宣布連宋當選」的新聞當中,通篇引用香港《東方日報》專訪立委邱毅的報導,如「邱毅說:暴動就暴動,連政權都失去了,還怕暴動!就是要逼陳水扁鎮壓」,卻未向當事人查證,缺失明顯。

 3. 新聞編寫方面

 (1) 夾敘夾議

 在3月25日五版標題為「國親輪番煽火,總統府成新夜市?」的新聞中,文末的結語是「目前這個遊行是要有多大,是要如何舉行,要全國一起來舉行嗎?國親還沒有個底,目前只知道台北市是一定要搞的」,筆調非純淨新聞所當有,直如在寫評論。

 (2) 脈絡不清

 在3月27日三版主標題為「劉文雄寫遺書 率推土機大進擊」的新聞中,導言寫到「泛藍立委今舉行要真相、拼公道、搶救台灣記者會,親民黨立委劉文雄表示已寫好遺書,要帶推土機隊,清除凱達格藍大道上的拒馬」,讀者讀來不免就有劉文雄在會中發表聲明的感覺。但到了第二段有如次文字:「劉文雄透過立委龐建國表示,他不但將駕駛推土機衝撞總統府前的拒馬,也寫好遺書,準備要在今天犧牲生命」,可見劉文雄是透過龐建國傳出心聲,迥非本人出席了記者會直接說話,新聞寫來脈絡不清,有誤導讀者之虞。


 (五)蘋果日報

 1. 消息來源方面/未交代

 在3月21日二版主標題為「藍營硬幹,馬英九反對」的報導中,提到藍營人士指控民進黨「做票」,以及「槍擊事件上刻意操縱媒體影響選情」。

 交代指控者皆以「核心幕僚」,或「藍營輔選人士」等匿名手法呈現,相關的報導中也都未見向被控方查證的動作。

 2. 新聞查證方面

 

 (1)未查證

 A. 在3月21日二版主標題為「藍營硬幹,馬英九反對」的報導中,引述匿名的消息來源指控《自由時報》「刻意放大扁呂遇襲事件,影響不可言喻」,卻缺乏《自由時報》及其他消息來源的反應,淪為單方攻訐的工具,能稱允當?

 B. 3月21日八版主標題為「無效之訴,為選立委」的報導中,提及親民黨立委劉文雄的說法:「為什麼TVBS出口民調,我們贏了六個百分點,但開票結果,卻變成輸了兩萬九千多票」。

 台灣的出口民調還在實驗階段,可信程度也有相當爭議,報導中卻未見TVBS對出口民調結果的評估,甚至也未詢問民調專家的解讀,致使此控訴似乎言之成理,實則大有誤導閱聽人之嫌。

 C. 3月23日標題為「歇息民眾塞爆國民黨黨部」的報導中,新黨主席郁慕名表示「博愛特區的管轄權是屬於國軍202指揮部,扁政府把處理群眾運動的責任推給馬英九,完全沒道理」。

 按處理權問題可向國防部及台北市政府查證,報導卻全無查證痕跡,只會有聞必錄。

 D. 3月28日六版「許信良:人民宣布連宋當選」的新聞當中,引述陳文茜對陳呂的控辭:「扁呂利用公投綁選舉,還動用所有專家幫自己作案犯案,有人雖以他為榮,但更多人以他為恥」。

 果真陳呂動用了「所有」專家,或是動用了哪些專家幫自己作案犯案了?又是作什麼案?犯什麼案?既未見記者追問陳文茜,也未見查證其他消息來源,只會有聞必錄,不惜讓報導公然毀損他人名譽,寧有如此專業?

 (2)查證有名無實

 3月26日頭版主標題為「軍方防官兵參加327集會」的報導中,指出憲兵中校投訴國防部宣稱的留守人數不實一事:「當莒光日播放作戰次長雷光旦中將解釋,國軍部隊只有九分之一部隊戰備時,我真是看不下去。堂堂國軍中將居然公然撒謊,這教我們如何服氣!」、「憲兵部隊投票日當天留守兵力達三分之二,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為什麼國防部不一次就說清楚?在外界不斷質疑之下,才一部份一部份說出,讓我們基層幹部如何能相信長官?」

 對此,報導並未向作戰次長雷光旦查證,而是以未具名的「國防部官員解釋」回應:「選舉戒備部隊依賴類型不同,留守兵力也不同,並不是所有部隊都留守九分之一」。除了未讓當事人直接有機會申辯外,國防部官員出聲解釋,也無匿名之需要。


 (六)聯合晚報

 1. 消息來源方面/濫用匿名消息來源

 3月25日四版主標題為「327藍軍動員50萬人包圍總統府」的報導中,全部以「據了解」而不提消息來源的方式報導。如:「據了解,國民黨上午邀集各縣市黨部開會,對集會內容進行全盤瞭解…」、「據了解,將會有瞭解槍擊案內情的人士出面指控」、「據了解,對於參與人數,國民黨非常有信心」,及「據了解,由於人數非常多..」。

 諸多「據了解」,究竟是據記者的瞭解,還是據他人的瞭解?前舉各例顯然都無為消息來源隱諱之必要,如此報導已經濫用了消息來源匿名的不負責手法。

 2. 新聞查證方面

 (1)查證有名無實

 在3月21日二版主標題為「高雄9大疑點 藍營舉證按鈴」的報導中,藍營指控高雄八所開票所有違反選務規定的嫌疑,新聞中詳述了各投開票所有疑點之處,但報導向高雄市選委會的查證所得,卻只是如下寥寥數語:「針對連宋高市競選總部總幹事林享能對於鼓山區第67投開票所、三民區第408投開票所與小港區第772投開票所的三項選務疑點,高雄市選舉委員會20日晚間已提出澄清,並強調該會絕對站在中立立場」。

 既然高雄市選委會已於20日晚間發言澄清,報導卻隻字片語不提澄清的內容,僅以「該會絕對會站在中立立場」的八股說辭做回應代表,報導所需的查證有名無實。

 (2)未查證

 同上則報導中,藍營指控「據悉陳水扁、呂秀蓮、姚嘉文、林陵三常去南投縣禪機先佛寺密會,信徒傳出扁要在3月19日製造槍擊事件,拉抬選情聲勢」。

 此指控所據近乎謠傳臆測,記者既未追問指控者林享能所據何來,也未讓被控者有機會回應,明顯不利於被指控者。記者若非存心發不利於被控者的報導,就是習於有聞必錄。無論何者,都已見專業淪喪的惡疾。

 3.新聞編寫方面/標題不當

 A. 3月21日七版標題為「中部翻盤 固樁割喉 槍擊發酵」的報導,內容敘及中部選情激烈,綠軍翻盤的情況。標題用「固樁割喉」顯然過於煽情,頗為不當。

 B. 3月23日頭版主標題為「扁同意盡早驗票」的新聞,報導陳水扁總統同意修法驗票,不以立法院長王金平所議發佈緊急命令全面公開驗票為然。但在副標題「王金平籲扁發布緊急命令 全面驗票 扁不認同 強調透過朝野協商或修法驗票」中,「發布緊急命令 全面驗票」的行文法易讓讀者以為是分別的兩項訴求,可能誤導讀者生出「陳水扁總統不同意全面驗票」的印象,如此標題,難謂精確,畢竟不當。


 (七)中時晚報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A. 3月21日標題為「藍營質疑選票遭冒領?無效變有效?」的新聞,提及高雄鳳山、旗山區有三投開票所有疑似冒領選票案例,但新聞中只報指控,卻無高雄縣選委會之回應,顯然未負起查證的責任。

 B. 3月28日主標題為「驅離指揮官,妻在抗議群」的報導,提及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分局長吳思陸負責指揮驅離群眾的任務,其妻也在抗議行列之中。報導引用來源匿名的消息說:「自身其實也是泛藍死忠支持者的中正一分局分局長吳思陸,在三二○投票當晚,群眾紛紛湧至凱達格蘭大道抗議時,便私下對部屬透露,只要不影響勤務,他個人並不反對大家一起帶著親友加入抗議行列」,次段又隨即接上「而吳思陸的夫人果然「貫徹夫志」,自己率先加入群眾一起在廣場前進行聲援」。

 如此報導容易引讀者感覺「吳思陸的妻子代夫上陣抗議」,但通篇消息來源匿名,也未向當事人查證,缺失明顯。證諸隔日中國時報焦點新聞版標題為「鎮暴指揮官與妻對峙?沒的事」的新聞報導,吳思陸夫婦28日出面否認,聲明吳太太3月27日明明在家睡覺,根本未到抗議現場,「吳思陸籲請媒體報導務求真相,不要捕風捉影」。可見報導出錯,的確與疏於查證關係重大,而假新聞的特徵,往往也就見於消息來源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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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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