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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鑑》

「江霞出任華視總經理風波」的新聞處理


/2004.08.15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
觀察報紙: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台灣日報、蘋果日報、聯合晚報及中時晚報等七家主要報紙
分析範團:一至四版純淨新聞及其他相關報導版面
起迄時間:2004年6月18日到6月27日


 新聞發展背景 

 2004年6月23日,外傳將將出任華視新任總經理的江霞,接受東森聯播網《全民拚經濟》主持人鄭弘儀專訪,對主持人提問「妳會不會讓孫翠鳳、小S、羅大佑這些人來華視」,江霞回答如下:「若要找歌仔戲演員,會找楊麗花、葉青,不會找孫翠鳳」,「因為我覺得她的歌仔戲不是傳統的、不是正統的,是劍光戲」;至於羅大佑,江霞則說「像羅大佑這樣的人,我認為他已經是過去的人,如果說你還要用你以前那一套數十年不變的話,也沒有辦法在現實的舞台上去得到掌聲,你可以從你賣座的票房的過程裡面你可以感覺到說,你自己還有沒有票房,這是一個適者生存的行業」。江霞在訪談中也強調找藝人做節目,絕對是看實力,看市場,沒有政黨傾向的分別。

 但這些話隔日見報後就完全走了樣。
 《聯合報》6月24日二版主標題為「江霞:不買大陸劇 謝絕孫翠鳳」的新聞中,變成報導江霞說「她也不會讓明華園孫翠鳳或歌手羅大佑等挺藍藝人進華視大門」;
 《中時晚報》6月24日二版標題為「封殺藍藝人綠營也批江」的新聞標題更直指江霞「封殺藍藝人」。
 同日各報也競相請「被點名封殺」的藝人及政治人物發表意見:
 如《中國時報》6月25日二版標題為「總統府:江霞扯出的問題要自理」的新聞、同版標題為「陳勝福反擊:阿扁用錯人」的新聞,
 《聯合晚報》6月24日三版標題為「江顏色論林佳龍不認同」等等新聞,都顯示朝野各界對江霞言行是一片撻伐聲浪。
 《蘋果日報》6月25日頭版主標題為「狂妄江霞 忘形入華視」的新聞,更是痛批江霞「狂妄」,同日二版主標題為「中國擬反制江霞封殺華視 電視台門口盯梢 訂禁赴大陸名單」的新聞,甚至指出因為江霞狂妄和擬封殺親藍藝人的言談,已激發中國展開「反封殺」的動作。在6月24到26日連三天的媒體極力塑造下,江霞儼然成了人人喊打的台灣新一號狂人!

 但那些各界認為狂妄、撕裂社會的言談,卻多是媒體加油添醋「歸納」出來的。記者不僅沒查證訪談母帶,更將自己歸納的結論拿去問受訪者,受訪者當然是反應激烈,一傳十、十傳百,江霞的台灣新狂人形象就在媒體炮製下深植各界人心。

 本研究自6月18日華視董事長周榮生透露江霞將接任華視總經理起,至6月27日各報對江霞接任總經理一事的報導大致結束止,共十日,以新聞專業守則的五大標尺,以及以江霞接受訪問的原錄音資料作為對照標準,檢驗各報在這段期間的相關報導,期能檢視坊間媒體報導到底怎麼偏差,以供各界參考評理。


 新聞處理缺失分析 

●自由時報

 消息來源方面:擅自引申話意

 6月25日標題為「林佳龍:支持江霞不買中國劇」的新聞內文提到「對於華視新任總經理江霞宣示要禁播中國劇、不歡迎泛藍藝人、改造華視新聞部的說法引起軒然大波」,當中「不歡迎泛藍藝人」一詞明顯是錯誤引述。江霞在6月23日接受專訪時並未有此言,顯然是記者過度引申了江霞的言論。媒體盲目跟隨其他媒體的錯誤報導,有虧專業守則和媒介責任。


●聯合報

 1. 消息來源方面

 (1)擅自引申話意

 A.6月24日二版主標題為「江霞:不買大陸劇 謝絕孫翠鳳」的新聞中,指出「台視董事江霞昨天提前以華視總經理身份指出,未來華視絕不買大陸節目,她也不會讓明華園孫翠鳳或歌手羅大佑等挺藍藝人進華視大門」,以及「江霞在專訪中除了對華視新聞部說了重話之外,也對節目及藝人的政治態度有明確的看法。她表示,未來華視絕不購買大陸節目,她也不會讓孫翠鳳進華視大門」。

 文中記者轉述的言辭實在聳動,事實上江霞在專訪中完全未有「不會讓明華園孫翠鳳或歌手羅大佑等挺藍藝人進華視大門」、「她也不會讓孫翠鳳進華視大門」的說法,媒體無中生有,作風實在可恨,無怪乎會遭「社會亂源」之譏。

 B.6月25日二版標題為「柯建銘『拜託』江霞:麥擱講啦」的新聞,提到「江霞一番拒絕泛藍藝人的談話,昨天在立法院延燒。除藍軍立委大罵『媒體綠色恐怖』外,不少執政黨立委深感不妥,直呼太離譜了!衝過頭了!」

 文中所謂「江霞一番拒絕泛藍藝人的談話」,不知是哪番談話?發言的朝野政治人物或許不知始末,也或許有意掀起波瀾,但記者不慎重虛實,與政治人物共同將一件未曾有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媒體被列為社會一大亂源,顯然當之無愧。

 (2)誤導消息來源

 6月25日二版標題為「明華園:國家不幸媒體不幸」的新聞,記者訪問作家小野:「曾與江霞共事,但在兩年前辭去台視節目部經理一職的作家小野,昨天聽聞江霞『拒買大陸劇』、『不歡迎某某藝人』的論調,忍不住笑說:“她就是這樣,沒有惡意啦!就是說話太直“」。

 媒體告訴小野的是「江霞說『不歡迎某某藝人』,與事實明顯出入,用錯誤的資訊誤導消息來源,再建構出江霞心直口快,但真講了「不歡迎某某藝人」。與其東問西問,想要拼湊江霞的形象,何不追本溯源,仔細聽訪談帶以直探真相?

 2.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6月24日二版主標題為「江霞:不買大陸劇 謝絕孫翠鳳」的新聞、25日二版標題為「柯建銘『拜託』江霞:麥擱講啦」的新聞,以及同版面標題為「明華園:國家不幸 媒體不幸」的新聞內,記者引述江霞的說法,顯然都未查證原始的訪問紀錄,且草率聽聞,驟下結論。無論何者,都嚴重犯規。

 3. 媒介責任:未道歉

 6月24日二版主標題為「江霞:不買大陸劇 謝絕孫翠鳳」的新聞、25日二版標題為「柯建銘『拜託』江霞:麥擱講啦」的新聞,以及同版面標題為「明華園:國家不幸 媒體不幸」的新聞,記者引述江霞的說法顯然有錯,就算不自覺於第一階段,但後來江霞出聲澄清,27日自由時報且於第40版登出鄭弘儀訪問江霞的問答詳錄,錯誤即無所遁形。犯錯傷人且擾亂社會人心而從不道歉,已是台灣新聞媒體的痼疾。聯合報自從2002年10月初錯報冤枉涂醒哲而不知人間有歉字和專業有恥字以來,更是屢見此症,但渾不自覺,仍標榜自己「正派辦報」,成就臺灣新聞史上自我諷刺最明顯也最可憐的例子。


●中國時報

 1.消息來源方面

 (1)擅自引申話意

 6月25日二版標題為「總統府:江霞扯出的問題要自理」的新聞,導言這樣寫:「即將接任華視總經理的江霞揚言抵制大陸節目、親藍藝人的說法引起軒然大波」,當中「抵制親藍藝人」一語,在江霞接受鄭弘儀的專訪中根本未見影跡,倒是可見江霞數度說「不分支持黨派」。記者顯然擅自引申江霞6月23日發言的意思,也未查證原訪談紀錄。擅自引申消息來源的言談,以及不查證,都是新聞專業不容許的事情,國內媒體卻我行我素,毫不以為意。

 (2)誤導消息來源

 6月25日二版標題為「陳勝福反擊:阿扁用錯人」的新聞報導,江霞在訪談中提及的明華園展開反擊:「陳勝福在聽到江霞列舉了一連串的『封殺名單』包括孫翠鳳,以及批評明華園是特技團後,他第一個反應是“放屁”!」明華園是否如江霞所言是特技歌仔戲,見仁見智,但陳勝福有此反應,乃情理之常。問題在江霞6月23日接受專訪,未曾有「封殺」之語,也未露「封殺」之意,遑論有所謂「封殺名單」。記者以不實訊息誤導消息來源,引發了消息來源間幾日口水戰,再度證實媒體是社會大亂源。

 2.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6月25日二版標題為「總統府:江霞扯出的問題要自理」的新聞,以及同版標題為「陳勝福反擊:阿扁用錯人」的新聞,記者顯然都未查證江霞6月23日接受專訪的廣播帶,以致人云亦云,加入散布江霞將「封殺藍藝人」謠言的行列。查證是新聞專業的基本規矩,不查證的媒體,寧謂專業?

 3. 新聞編寫方面:標題扭曲文意

 6月26日二版標題為「言語風波 江霞改口說抱歉」的新聞,標題言下之意,江霞為引發風波道歉。但細看全文,出現「抱歉」兩字的,只在「江霞說,這幾天,她的發言被人誤解,因而造成爭議,讓很多人奔波忙碌,她感到非常抱歉。」顯然江霞抱歉的,是「發言被人誤解,因而造成爭議,讓很多人奔波忙碌」,標題則是江霞為自己發言不當而道歉的寓意為多。編輯這樣不辨輕重,草率下標題,甚至是一廂情願下標題,塑造江霞為內荏改口的沒種貨,其實江霞絲毫未改變見解,只是增見了「很多人〔為她〕奔波忙碌」的不忍和歉意。

 4. 媒介責任:錯誤未道歉

 6月25日二版標題為「總統府:江霞扯出的問題要自理」,及6月26日二版標題為「言語風波 江霞改口說抱歉」的新聞,都誤傳江霞的發言,以致造成大眾不諒解江霞。同前此已析述,事後媒體不曾不自知疏失,但仍未為導致的傷害道歉,視媒介責任如無物。

●台灣日報

 各項均無明顯缺失。


●蘋果日報

 1. 消息來源方面:消息來源失當

 6月25日二版主標題為「中國擬反制江霞封殺華視 電視台門口盯梢 訂禁赴大陸名單」的新聞,指稱有一名為趙永申的台商向該報透露:「趙永申說,昨天一大早中國相關部門與他聯繫,詢問他對江霞禁播大陸劇的看法,並透露將採取反制動作的消息,據他所知,中國目前已透過某家收視率調查公司蒐集與華視密切往來的演藝人員、製作公司名單,『甚至打算派人到華視門口盯梢,看哪些人出入』,一旦列入『黑名單』,名單中的人台胞證就會下不來」。

 究竟這個台商趙永申何許人也?能讓中國當局在決定反制與封殺前先詢問其意見?新聞中卻隻字未提,以取信於讀者。掀起如此軒然大波的說法,僅憑一來歷不明的「台商趙永申」為唯一消息來源,如此消息來源明顯不恰當。

 2.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6月25日二版主標題為「中國擬反制江霞封殺華視 電視台門口盯梢 訂禁赴大陸名單」的新聞,全文僅有台商趙永申一人之言。雖說要向中國當局查證,並非易事,但也未見記者嘗試找其他的消息來源查證,甚至對趙姓台商提及「中國目前已透過某家收視率調查公司蒐集與華視密切往來的演藝人員名單、製作公司名單」的「某家公關公司」,也未見記者有探詢的動作。偏信單一消息來源而未多方查證,且唯一消息來源又來歷不明,這樣的新聞處理不忝稱專業?

 3. 新聞編寫方面

 (1)標題過當

 A.6月25日頭版主標題為「狂妄江霞 忘形入華視」的新聞,編輯下題充斥價值判斷,「狂妄」、「忘形」等字眼或涵義都未見於本文,編輯所為,明顯已非報導,而是評論。但無視於編輯後製報導的角色和專業守則,也堪稱「忘形」了;至於無視於新聞本文,擅添以激烈措辭,改其文義,如此凌越記者,也堪稱「狂妄」了。結果,就是誤導讀者認知。

 B.6月25日二版主標題為「延攬親信全面綠化華視」的新聞,內文直指新任董事名單「一片綠油油,親綠人士大舉進駐華視」。但若根據此則新聞所搭配取材自《蘋果日報》資料室的圖表,政黨好惡傾向綠營的有6人,傾藍營的有6人,無傾向的有10人,不詳的1人,明明分別支持藍綠政黨的人數相等,人數最多的反倒是無政黨傾向者,標題「全面綠化華視」之嚴厲指控,豈不離譜?標題顯然已經過當不實,難道還會是自己報社資料室的資料錯誤?不論何者,任令題文圖表互打嘴巴,專業云者,也就難以教人相信了。

 C.6月26日二版標題為「強人裝弱女 指《蘋果》欺負她 百變江霞 三擁李四端」的新聞,標題明顯嘲諷戲謔,刻意誘導讀者,報導評論不分。

 (2)夾敘夾議

 A.6月25日頭版主標題為「狂妄江霞 忘形入華視」的新聞,報導江霞被問到要不要找孫翠鳳演歌仔戲一事,江霞的回答是「如果要播歌仔戲,我會找楊麗花、葉青,孫翠鳳那種不是傳統、正統,是劍光戲」。而記者轉問明華園的回應時,稿子是寫「對於江霞的無理批評,明華園團長陳勝福代妻子孫翠鳳回應…」。

 報導怎麼出現了「無理批評」的文字?評論藝術表演,不免見仁見智,記者可以對江霞的說法嗤之以鼻,論之為無理批評。但評論容許,純淨新聞中行文,如何可以有這類大剌剌充斥好惡判斷的字眼?

 B.6月26日二版標題為「強人裝弱女 指《蘋果》欺負她 百變江霞 三擁李四端」的新聞,報導江霞說「李四端是我(指華視)的寶貝,我當然不希望借給別人用」,文稿中隨即有評語說「不過江霞看場合說話的『百變』本事,誰能擔保『鎮台之寶』還能鎮多久?」。

 又報導江霞在交接典禮上說「過去我在做演員的時候,必須演什麼,像什麼;接下華視總經理後,就要做什麼,像什麼」,稍後馬上有補充文字說「江霞的『演技』昨在交接典禮上,已獲華視員工的『肯定』。」明顯意有所指,夾敘夾議,為專業所不容。

 4. 媒介責任:未署名

 A.6月25日頭版主標題為「狂妄江霞 忘形入華視」的新聞,整版新聞以「綜合報導」取代記者署名。鑑於文中對江霞個人批判甚多,「綜合報導」也者,顯然只為規避記者責任,見不到因理直而氣壯。

 B.6月25日二版主標題為「中國擬反制江霞封殺華視 電視台門口盯梢 訂禁赴大陸名單」的新聞,報導說的是中國當局要「封殺華視」、「派人在電視台門口盯梢」的聳動內容,卻也以「綜合報導」取代記者署名,規避責任,豈是負責的媒體所應為?

 C.6月25日二版主標題為「延攬親信全面綠化華視」的新聞,以「娛樂中心/台北報導」取代記者署名,不知道此處隱匿記者姓名之原因為何?此則新聞顯然並無記者人身安危之顧慮,難道明知這樣寫有危及信用口碑之顧慮?

 D.6月26日二版全版四則新聞皆以「娛樂中心/台北報導」,或「政治中心、娛樂中心/台北報導」的手法取代記者署名,避責爛招已至浮濫地步。


●聯合晚報

 1. 消息來源方面

 (1)擅自引申話意

 6月24日三版標題為「江霞:改造華視新聞 溝通不良的走人」的新聞,內容指出江霞在6月23日接受鄭弘儀專訪時提到「她強調接任華視總經理之後,華視不歡迎包括明華園的孫翠鳳、歌手羅大佑等具泛藍色彩的藝人進華視大門」、「對於總統大選期間挺藍的藝人,江霞絲毫不掩飾她的反感,她表示孫翠鳳不具市場,華視要做歌仔戲,會請楊麗花,不會找孫翠鳳」。

 如分析前此各報同議題手法已述,記者顯然未細聽訪談原音就錯誤引述,以訛傳訛,所謂「華視不歡迎包括明華園的孫翠鳳、歌手羅大佑等具泛藍色彩的藝人進華視大門」、「對於總統大選其間挺藍的藝人,江霞絲毫不掩飾她的反感,她表示孫翠鳳不具市場」等言談,完全未見於專訪之中,記者擅自引申江霞話意,扭曲發言人言論,非但傷害江霞個人,且嚴重誤導社會視聽,引發社會紛擾,造孽深重。

 (2)誤導消息來源

 A.6月24日三版標題為「明華園:國家悲哀 媒體不幸」的新聞中,報導明華園團長陳勝福對於「華視總經理江霞不會讓『明華園』進華視」,或是「江霞明言不歡迎『明華園』到華視」之語頗不以為然。

 實情則所謂「不歡迎」、「不會讓『明華園』進華視」等語都是媒體推演添加,為實際言談所無。媒體用錯誤的訊息引導消息來源,激發社會一連串口水戰,所謂媒體為臺灣社會大亂源,洵非過責。

 B.6月24日三版標題為「江顏色論 林佳龍不認同」的新聞,報導林佳龍對江霞「不會讓明華園的孫翠鳳,或歌手羅大佑等挺藍藝人進華視大門」的言論不以為然。林佳龍說「不認同電視台以一個藝人的政治立場,作為選擇的標準」。

 實同上一則分析所指,消息來源的發言也是受不實訊息引導所致。這樣的媒體作為,豈僅無助於民眾求真知,且讓民眾愈發背離事實。

 2. 媒介責任:未道歉

 6月24日三版標題為「江霞:改造華視新聞 溝通不良的走人」的新聞,以及同版標題為「明華園:國家悲哀 媒體不幸」的新聞,都誤傳江霞的發言,同前此已析述,事後媒體不曾不自知疏失,但仍未為傷害江霞個人及誤導社會視聽道歉,已至隨心所欲還負什麼責的地步。媒體變成這樣的社會特權,可危可恨。


●中時晚報

 1. 消息來源方面

 (1)擅自引申話意,強代人為喉舌

 6月24日頭版標題為「江霞震撼 朝野譁然」的新聞,提到「由於新任華視總經理江霞傳出發表謝絕挺藍藝人進入華視一席話,造成軒然大波」,以及「江霞表明自己是因政治酬庸而當上華視總經理,同時未來將拒絕挺藍藝人進入華視」,一再強調江霞要「拒絕挺藍藝人進入華視」,前此分析各報同議題已屢證明江霞未有如此發言,記者顯然擅自引申江霞的言義,代人喉舌,犯規極嚴重。

 (2)誤導消息來源

 6月24日二版標題為「封殺藍藝人 綠營也批江」的新聞,內文提到「拒絕孫翠鳳、羅大佑等挺藍藝人進華視大門,新聞局長林佳龍上午表示,新聞局絕對不會介入華視的人事,但他對電視台以一個藝人的政治立場,作為選擇標準的作法並不認同」。

 前此分析已屢及,所謂江霞「拒絕孫翠鳳、羅大佑等挺藍藝人進華視大門」的言辭自始沒有,記者拿這些話再去問人看法,自然誤導消息來源認知,讓社會的對話變得毫無意義,理性溝通也戛戛乎難,這樣的媒體,完全對不起其角色責任。

 2.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6月24日頭版標題為「江霞震撼 朝野譁然」的新聞,不斷提及江霞「拒絕挺藍藝人進入華視」的言論,記者就算聽專訪有疏失,若再查證一次錄音帶,即不致於扭曲發言者言談而不自知。但顯然媒體未查證,只會人云亦云,罔顧基本規矩和責任;還敢大幅報導,則更糟糕。

 3. 新聞編寫方面:標題過當

 6月24日二版標題為「封殺藍藝人 綠營也批江」的新聞,標題直指江霞「封殺藍藝人」。6月23日江霞在訪談中隻字未提要封殺或不接納藍營藝人的言論,標題分明過度引申辭意,誤導讀者,犯規嚴重。

 4. 媒介責任:未道歉

 6月24日頭版標題為「江霞震撼 朝野譁然」的新聞、同日二版標題為「封殺藍藝人 綠營也批江」的新聞,都誤傳江霞的發言,同前此已析述,事後媒體既可知疏失,已傷害江霞個人,也誤導社會視聽,但都未見道歉,儼然自居社會特權,可隨心所欲魚肉民眾和讀者,寧不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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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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