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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鑑》

報紙在大選驗票案中的報導缺失


/2004.08.15


──「2004年總統大選驗票案」新聞處理之質化分析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
 觀察報紙: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台灣日報、蘋果日報、聯合晚報及中時晚報等七家主要報紙
 分析範團:一至四版純淨新聞及其他相關報導版面
 起迄時間:2004年5月10日到5月20日


 新聞發展背景 

 2004年5月10日至5月19日間,爭議多時的總統大選終於展開驗票。高等法院強調要全部驗完票後才公布問題票、爭議票的總數,但各家媒體在搶快新聞的習性下,又各顯神通「掌握」每日驗票後發現的爭議票數。對於政治人物也在這段期間發表的爭議票或幽靈票票數,媒體也不免照單全收。

 儘管每日媒體在公佈統計時,多少會在統計圖表下添註類似「正確數據以各地方法院回報給高等法院者為準」的文字,但未經法定機關證實而又多半由國親政治人物宣稱的爭議票或幽靈票票數依舊充斥每天的新聞版面,與總統選舉當日各家電視台灌票的情形對照,儼然又是另一形式的灌票。

 此外,期間更發生高雄縣鳳山九十五號投開票所有效票一度以為短少,後來才發現是誤將總統選票收入公投票袋的烏龍事件。

 部分媒體對政治人物言之鑿鑿的作票指控,也多照單全收,如中國時報5月10日主標題為「八縣市列一級戰區」的新聞,記者即大幅引述親民黨人對於疑似選票短少的意見:「高雄縣鳳山九十五號投開票所有效票短少九百多張,張顯耀說這『一點也不意外』。他表示,鳳山是國親接獲作票檢舉最嚴重地區之一,民眾檢舉指出鳳山當地投開票所將總統和公投選票合併、交叉開票,開票過程不夠透明,甚至有故意將爭議票算作一號票,把二號算作廢票的情形」。

 即連後來發現只是誤放票匭而非作票,媒體依然大幅引用政治人物有誤的作票指控。對於類似明顯因未查證而犯錯的報導,事後媒體依舊未有任何道歉。

 繼總統大選槍擊事件之諸多不專業報導後,媒體在總統大選驗票期間,又有聞必錄政治人物的言論。事情越經報導,越看不到真相,媒體又將台灣社會帶入滿佈陰謀與詭計的疑慮迷霧中,長令國人困惑不安。


 新聞處理缺失分析 

●自由時報

 1. 消息來源方面

 (1)濫用匿名消息來源:

 5月11日二版標題為「穿梭驗票中心 國親立委挨批」的新聞中,記者引述某未具名國親立委的言論,透露自驗票起立委動作頻頻,乃為年底立委選戰,如「一名立委就說,驗票前三天將是關鍵,由於具有高度媒體曝光效果,將有利於年底立委選戰」,或是「若選舉結果未能翻盤,國親還將上訴最高法院,驗票爭議恐將延長至七月之後,一名立委更評估,『戰線拉長,年底立委就好選了』」。

 此類自揭居心的言論,其實有損親民黨形象。記者此處卻大幅引用此不具名親民黨立委之言論,究竟真有其人,還是記者虛構,難以分辨,總之,輕忽於交代消息來源,有違新聞專業義理。

 (2)誤解消息來源

 5月14日四版標題為「馬自恆廢票饅頭曲線論 統計專家批外行充內行」一文,標題強調「統計專家批外行充內行」,導言也出現「幾位社會學統計專家對此都非常不以為然,認為馬自恆讓政治立場蒙蔽了科學判斷、外行充內行」措辭。

 但通篇引述兩位專家的言論卻完全未見導言或標題所謂「外行充內行」的批評,記者或編輯寧無誤讀或誤解消息來源說法之失?引述消息來源說法而強作解人,缺失嚴重。

 2. 新聞編寫方面:題文不合

 5月14日四版標題為「馬自恆廢票饅頭曲線論 統計專家批外行充內行」一文,標題強調「統計專家批外行充內行」,導言也出現「幾位社會學統計專家對此都非常不以為然,認為馬自恆讓政治立場蒙蔽了科學判斷、外行充內行」的文字。

 但通篇引述兩位專家的言論卻完全未見導言與標題所指的批評,不知標題與導言的措辭從何而來?題文明顯不合,是大缺失。


●聯合報

 1. 消息來源方面

 (1)濫用消息來源不具名的手法

 5月17日三版主標題為「民進黨評估:陳呂有效變無效約3000票」的新聞,全文儘是引述未具名消息來源對大選驗票的評估,如「民進黨人士指出」、「民進黨還表示」、「民進黨認為」、「據了解」。

 既然新聞內容多是對選情及驗票結果之推估,有何讓消息來源不具名以保護當事人之必要?於此明顯濫用了讓消息來源不具名的策略。未具名的手法也可能掩護造假杜撰,如實況為此,則所犯更嚴重。

 (2)盲從消息來源言論

 5月17日三版主標題為「林豐正:屏東冒領多到可能翻盤」的新聞,引述林豐正聲稱屏東選票被冒領數目「多到不好意思說」、「多到可能翻盤」。但同則新聞中也提及國親律師團不願證實此說:「國親律師團雖不願證實翻盤的可能性,但也透露蒐證冒領情況成果豐碩」。

 屬同陣營,且為驗票第一線人員的國親律師團尚且不願證實林豐正的說法,報紙卻仍然大幅引述林豐正的發言而未查證,甚至以之製題,盲從消息來源言論明顯。如此偷懶規避查證大責,怎麼好意思自稱為媒體專業?

 (3)謠言也引為消息來源

 5月12日三版標題為「高市傳溢發50張 地院說不知」的新聞,提及高雄市有溢發選票的情形,但記者向主管機關高雄地院查證,卻無此事:「外傳高雄市有個投開票所溢發50張選票,高雄地院表示不知情」。

 既然向主管單位查證,發現似無此事,則事已近乎謠傳,卻還持續照謠傳報導: 「高雄市前金區第五0六投開票所昨天下午傳出總統選舉開票數比領票數多出五十張,但找不出溢發原因」。

 媒體以報導事實為職志,此例反映此報記者顯然不知自己的專業責任為何;若屬明知故犯,則問題更嚴重。而編輯部門的把關輕忽至此,也反諷一向自詡為質報。

 2. 新聞查證方面

 (1)查證不周全

 5月12日三版標題為「高市傳溢發50張 地院說不知」的新聞,記者向主管機關高院查無此事後,也未進一步向藍綠陣營直接驗票的人查證,便逕報「高雄市前金區第五0六投開票所昨天下午傳出總統選舉開票數比領票數多出五十張,但找不出溢發原因」,查證對象明顯不周全,怠忽媒體求真求實的責任。

 (2)未查證

 5月12日四版標題為「隔紗布按指紋 領走63張票」的新聞,寫到「國親律師團在驗票第二天獲准查閱選舉名冊,發現台北縣三峽有人以隔紗布按指紋以掩飾指紋紋路,領取六十三張選票,疑似系統作票」,未向相關選務單位查證。

 3. 平衡報導方面:全未給受控方回應機會

 前則新聞除了已引段落未查證,也未給受控的民進黨回應,又有如下報導:「民進黨認為迄今發現的驗票爭議都屬『個別疏失』。國親律師團代表蔡玉玲指出,她不瞭解什麼叫個別疏失」。言下之意,民進黨對「隔紗布按指紋」的回應是「選務疏失」。但整則新聞,甚至整版的相關新聞,都不見受控的民進黨對此能有回應,顯然剝奪了受控方的回應機會。


●中國時報

 1. 消息來源方面

 (1)引用明知錯誤的訊息,居心令人不解

 5月10日二版主標題為「八縣市列一級戰區」的新聞,記者大幅引述親民黨人士對於疑似選票短少的意見:「高雄縣鳳山九十五號投開票所有效票短少九百多張,張顯耀說這『一點也不意外』。他表示,鳳山是國親接獲作票檢舉最嚴重地區之一,民眾檢舉指出鳳山當地投開票所將總統和公投選票合併、交叉開票,開票過程不夠透明,甚至有故意將爭議票算作一號票,把二號算作廢票的情形」。

 但同版標題為「鳳山遺失選票找著」的新聞,發現先前誤以為消失的幽靈選票原來錯放在公投票袋內:「法官在第九十五號投票所的公投有效票袋內找到總統選舉的有效票袋,證實這七九八張有效票的票袋未放入當時法官查封的票袋內,研判是選務人員錯將總統票放入公投票袋內」。

 既然已經證實鳳山縣九十五號開票所的所謂遺失選票是選務人員誤放他處,而非張顯耀所言作票云云,則媒體已明知指控錯誤,卻依舊大幅引述,不知居心何在?

 (2)引述錯誤

 5月13日頭版標題為「總統選票混放公投票袋無效」的新聞,記者解釋高等法院處理總統選票與公投票混放之原則為「凡是公投票袋中有部分總統大選選票、部分公投票,則短少的大選選票一律改記無效票」。

 但高院合議庭的解釋應該是「總統票袋啟封後,如發現混雜有公投票,地院應就袋內的總統票勘驗,並製作勘驗筆錄,記明該投票所已領總統票數及實際開票數;如勘驗發現總統選票有短少,則送交高院處理,高院將開庭透過言辭辯論來決定如何處理。」明顯錯誤解讀高院之聲明,且進一步誤導閱聽人視聽。

 (3)濫用未具名的消息來源

 5月11日三版標題為「法界人士:公投應與全國選舉分開」的新聞,通篇皆由不具名的「法界人士」陳述公投應與大選分開舉辦的意見。如「法界人士指出」、「法界人士說」、「法界人士強調」。

 本文並不涉機密敏感事項,消息來源應無必要匿名。究竟真有此法界人士,還是實為記者個人觀點?閱聽人根本難辨真偽,可見濫用不具名消息來源的稿子多易寫,但卻多易啟人疑竇。

 2. 新聞編寫方面:夾敘夾議

 5月11日二版標題為「藍軍秘密武器,鎖定三高票筒」的新聞,記者分析監督開票之策略,全文無消息來源,且內容近於評論或特稿分析甚於純淨新聞,既是如此,實不該以純淨新聞的名義呈現,以合新聞專業的起碼分寸。

 3. 媒介責任:錯誤未更正

 5月13日頭版標題為「總統選票混放公投票袋無效」的新聞,記者錯誤解釋高等法院處理總統選票與公投票混放的立場為「凡是公投票袋中有部分總統大選選票、部分公投票,則短少的大選選票一律改記無效票」。

 隔日即可發現報導出錯,卻未有任何更正或道歉聲明,顯然只知要求新聞自由,不知同時該負媒介責任。 


●台灣日報

 新聞編寫方面:標題過當

 5月13日四版主標題為「高院拒絕國親無理驗票要求」的新聞,標題直指國親相關要求驗票行為是「無理要求」,帶有明顯價值判斷。此類帶價值判斷的言論可出現於社論,不該出現在純淨新聞上,編輯以此入題,顯然有意引導讀者,有違新聞專業義理。


●蘋果日報

 1. 新聞查證方面:未盡查證責任

 A.5月10日二版標題為「鳳山短缺900票已尋獲」的新聞,報導中提到「高雄縣鳳山市傳出短少九百張事件,經查是選票被混在公投票裡」,但同日《聯合報》、《中國時報》及《台灣日報》都向高雄市地方法院查證了,可確定所謂遺失的選票九百張是誤傳,確實票數是七百九十八張。記者顯然未真做查證工作,以至以訛傳訛,有違專業責任。

 B.5月17日六版主標題為「總統選票蓋微笑豬頭」的新聞中,引述藍營人士宣稱選票遭到冒領:「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則指出,屏東出現疑似被冒領選票的數目,『多到我不好意思說,不敢說』,有律師團成員看到這樣的數字,就說:『這咁不會翻盤?』林豐正雖不願透露詳細數字,但根據前天屏東傳出的消息,國親已掌握一萬多未投票的名單,但經過驗冊有兩千多人選票被領走。」主要消息來源林豐正語焉不詳,記者非但未善盡追問和查證責任,新聞內容還儘根據來源不清的「根據前天屏東傳出的消息」打轉。未盡查證責任又形同政治人物的傳聲筒,違失專業責任大矣。

 2. 媒介責任:新聞報導未署名

 A.5月10日二版共四則新聞,都是以【綜合報導】【連線報導】與【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的方式不署名,儘管部分新聞確有南北各縣市連線報之實,但標題為「國民黨每天公布驗票進度」之新聞,只報導藍綠雙方的發言,依舊以【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的不具名方式處理,顯然不署名已成習慣,有改善必要。

 B.5月13日五版共三則新聞,也全部以【綜合報導】【連線報導】的方式取代記者署名。但像標題為「學者:大選結果由廢票產生」的新聞及標題為「修公投法 藍:何必當初 」的新聞,望內容而知消息來源數目少且單純,記者似無匿名必要。


●聯合晚報

 1.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5月17日四版標題為「親民黨:驗票重大弊端 領票開票最多」的新聞,親民黨政策中心主任張顯耀表示驗票結果發現許多弊端,如「在嘉義縣新港鄉某投開票所被發現主任管理員、監察員在選舉人名冊領票欄蓋好成排的章,最後卻沒人按指印領票」。

 張顯耀的指控顯然可進一步查證詳情,記者卻只照一方指控報導,不進一步探查真相,或是給當事人回應的機會,所犯輕者是便宜行事,怠忽記者職責;重者則可能別具居心,刻意當張顯耀的傳聲筒。

 2. 平衡報導方面:論點偏頗失衡

 5月13日三版標題為「國親決控做票 連戰週六下鄉」的新聞,僅是單向引述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及親名黨政策中心主任張顯耀的「做票」指控,如報導林豐正說「有些地方陳呂配記錄得票五百餘票,實際得票三百餘票,顯然是灌水」,或是報導張顯耀說「這次大選『盜領票』嚴重,特別是雲林、嘉義、台南和屏東四縣市特別明顯,他認為這可能也是做票,疑點重重」。

 究竟有無「做票」,實須待法院判定,此報導通篇僅引述國親兩黨人士一面之辭,完全未見對造政黨,甚至法界人士回應,明顯不利於受指控的民進黨,實有未審先判,誤導讀者之嫌。報導如此偏袒單方,豈能自稱客觀公正之媒體?


●中時晚報

 1. 檢具消息來源方面

 (1)濫用匿名消息來源

 5月16日二版標題為「雲嘉無效票增多 扁憂心翻盤」的新聞,全文引用的消息來源都是「相關人士」、「核心人士指出」、「民進黨核心人士」等未具名消息來源。此則新聞明顯無保護消息來源之必要,全文引用匿名消息來源之作法明顯失當,堪稱濫用匿名消息來源之尤。

 (2)盲從消息來源之指控

 5月11日二版標題為「選票裝錯?國親疑作票」的新聞,大量引述國親質疑作票的言論:「親民黨政策中心主任張顯耀指出,不少民眾曾向黨團檢舉,公投綁大選的目的就是要方便作票,第一步就是將總統選票灌水,其次就是將假總統選舉票放在公投票匭中,最後一步就是萬一查到總統選舉票對不攏,就宣稱總統選票放錯到公投票匭中,看起來不是空穴來風」。

 此等陰謀論的指控明顯傷害受控方名譽,記者引述時自當小心過濾,但卻未有進一步的證據就全文照錄消息來源之指控,非僅為專業嚴重缺失,且其盲從行為也勢必助長政治人物恣意以不負責言論攻訐他人之歪風,難怪媒體會被舉為社會一大亂源。

 2. 新聞查證方面:未查證

 5月10日二版標題為「穆閩珠:人死三年還寄投票通知」的新聞,報導穆閩珠說「她查獲證據顯示有一位台北市過世三年的選舉人,但選委會持續3年發給他投票通知書,她懷疑可能涉及舞弊」。

 文脈中只見記者照錄穆閩珠之指控,未見向穆閩珠或中央選委會進一步查詢,應查而未查,豈非自甘為政治人物之傳聲筒?

 3. 平衡報導方面:立場一面倒

 5月11日二版標題為「選票裝錯?國親疑作票」的新聞,大量引述國親質疑作票的言論:「親民黨政策中心主任張顯耀指出,不少民眾曾向黨團檢舉,公投綁大選的目的就是要方便作票,第一步就是將總統選票灌水,其次就是將假總統選舉票放在公投票匭中,最後一步就是萬一查道總統選舉票對不攏,就宣稱總統選票放錯到公投票匭中,看起來不是空穴來風」。

 此類明顯損及受控方名譽的指控,媒體竟然毫無平衡報導,任由一造占據媒體版面隨意指控,若非全然不知「平衡報導」為何物,就是甘為特定消息來源傳聲筒。無論何者,都是新聞專業之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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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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