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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鑑》

2010年烏龍報導《中時》居首,違法中國廣告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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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三十日發表觀察報告指出,去年主要報紙出現的烏龍新聞大幅增加,幾乎比前一年增加逾倍;其中以中國時報的烏龍報導最多。至於置入性行銷、違法刊登中國廣告及自殺新聞處理不當的情事,也有明顯增加,增幅同樣近倍,充分顯示媒體的公信力面臨嚴厲挑戰。

 新防會同時選出「2010年十大烏龍新聞」,分別為:
 (一)人事烏龍新聞;
 (二)陳致中隱匿在美百億資產;
 (三)漢光演習炸船烏龍事件;
 (四)藝人許紹洋疑涉嫌教唆開槍事件;
 (五)高鐵驚爆防震機制不足事件;
 (六)誤讀民進黨民調事件;
 (七)美國傾向暫時擱置對台灣軍售;
 (八)曾雅妮代言中國廣告;
 (九)室友幫阿扁洗內褲;
 (十)台灣可直接與他國簽FTA。

 新防會從2010年台灣主要報紙烏龍新聞總數(扣除134則更正,置入259則、中國廣告119則)182則,選出十大烏龍新聞,其中以查證不足或消息來源有誤為主(含轉述謬誤或傳聞者)。在報導的46則烏龍新聞中,各報「通通有獎」(註:有的烏龍新聞事件,包括不止報紙),依序為:中國時報15則、蘋果日報11則、聯合報10則、聯合晚報5則、自由時報5則。

 主要報紙出現十大烏龍新聞46則,比2009年的26則為多。至於置入性行銷、違法刊登中國廣告及自殺新聞處理不當的情事,也有明顯增加:2010年的自殺新聞高達271則,遠多於2009年的140則,在在使媒體的公信力面臨嚴厲挑戰。

 各報去年報導十大烏龍新聞,居首的是「人事烏龍新聞」,各報都有,多達31則,屬於典型的「查證不足」,錯誤率高達8成左右。究其出錯原因,大多未能掌握消息來源,或只憑常理和傳聞臆測推斷,有違新聞專業原則。這類「報派」新聞,大多採「據悉、據透露、據了解」、「接近決策核心的人士表示」、「一位重量級人士說」等虛實難辨的表述。

 新防會指出,越早報導的人事,錯報率越高,不僅造成當事人困擾,且誤導公眾,使許多人將錯誤訊息當真。類此幾近「猜謎」、「有聞必錄」式報導,違背了新聞專業原則和規範。

 新防會還指出,2010年也是政府高官失言最多的一年,也就是說,高官經常前言不對後語,使媒體不得不經常跟進更正;顯然烏龍錯誤,未必全能怪責媒體。像考試院和立法院在去年12月,就聯手通過初審的規範《政務人員法草案》,即俗稱的「大嘴巴條款」,堪為例證。

 另外,新防會統計各報2010年報導錯誤的烏龍新聞(扣除置入259則、中國廣告119則)依序為:中國時報74則(含更正17則)、蘋果日報128則(含更正94則)、聯合報61則(含更正18則)、聯合晚報31則(含更正1則)、自由時報22則(含更正4則),合計316則(含更正134則)。

 新防會說,有關新聞違反倫理道德規範圖像,近年事例相當普遍,已非蘋果日報一家獨然,光是2009年全年違反此類的規範便高達521則,去年(2010)全年合計亦達430則,社會無不期盼媒體檢討改進。

 新防會指出,在置入性行銷方面,2010年多達259則,加上中國廣告119則,都比2009年的置入123則,及中國廣告42則,高出甚多。
 美國著名人權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近發布「2011年世界自由」報告顯示,台灣媒體環境出現惡化現象:繼公共電視高層遭提前解職後,其他接受政府預算補助的媒體,獨立性也因一連串爭議而遭到質疑,馬政府的置入性行銷便是其中之一。經社會輿論壓力,和民間團體的奔走努力,立法院終在今年(2011)元月十二日三讀通過禁止置入性行銷相關法案,許多公民團體紛表示將續予監督、檢驗。

 新防會說,過去兩年,中國多個地方政府團陸續來台,並透過特定媒體進行置入性行銷,明明是廣告,卻用新聞方式處理,引發「中國置入台灣」的疑慮及爭議。監察院曾對陸委會這方面把關不善提出糾正。隨同此次的修法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陸委會將把兩岸條例三十四條的規範和管理辦法,作後續的處理,並依立院通過的相關法案,作更清楚規範。然台灣媒體仍須堅守新聞自主專業的核心價值,並須堅持「不賣」和新聞自律的原則,始克有濟。

 新防會長年觀察新聞媒體專業表現,從2006年元月起,並逐月記錄主要報紙(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聯合晚報)錯假新聞,定期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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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