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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鑑》

馬集團詐騙本質不變,置入行銷方興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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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馬英九集團陋性難改!立法院雖在元月中三讀通過禁止置入性行銷相關法案,但是,根據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觀察報告指出,今年元月份主要報紙的政府置入性行銷,竟然仍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新防會指出,去年元月置入性行銷的新聞只有九則,今年元月則高達35則(含註明政府機構者12則),並未因立法院通過禁止置入性行銷相關法案而減少,反而以化整為零或化暗為明方式刊登,此攸關政府信譽,及媒體「不賣」的自律,更須賴社會(公民團體)的監督,始能克竟事功。

 新防會說,今年元月各主要報紙的置入性行銷及烏龍新聞,依序為:聯合報22則(含置入18則、註明政府機構者4則)、中國時報9則(含置入4則、中國廣告1則、註明者4則)、蘋果日報2則(註明者2則)、聯合晚報1則(註明者1則)、自由時報1則(註明者1則);總計35則,註明「政府機構」者12則。

 去年同期合計9則(註明政府機構「專輯」或座談會等,未計算在內),依序為:中國時報7則(含置入5則、中國2則)、聯合晚報2則(含中國2則)。

 新防會發現,元月的政府置入性行銷,有「化整為零」或「化暗為明」等的現象。舉例來說,有的報紙以新聞編寫方式介紹考選部辦理國考闈場人員情形,或官方鼓勵「文創」介紹編劇、編曲人等等,多以「之一至之七」方式,分刊七次。

 新防會還指出,過去政府機構的「置入」,媒體泰半不註明「廣編」或「專刊」或官方名銜,現則公開為之;例如「經濟部部正式成立ECFA服務中心」文宣,便註明「經濟部國貿局付費刊登」;刊登「18趴復活之說 是曲解、不實的指控」,亦註明「銓敘部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再如「苗栗公館踩福趣 全國客家福菜節溫馨迎客」(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則有註明 「廣編特輯」等等。

 至於中國廣告文宣,雖違反兩岸條例規範原則(截至目前尚未允准開放。據兩岸條例第89條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若干報紙仍採「專題報導」或「專訪」式的「文宣」(亦為變相的「中國廣告」),繼續遊走法律邊緣。

 監委吳豐山去年下旬曾提案糾正陸委會時,就出示一份合約書指出,旺旺中時設在中國北京的公司,專門招攬中國官方的廣告業務,再轉包給國內其他媒體,價格常是行情價的兩倍以上。這份中時與聯合報的契約就載明「付款方式,以匯款方式支付」,足證有對價關係,涉以金錢購買新聞,進行置入性行銷。顯然徒有禁止置入行銷法不足以自行,仍須社會監督、媒體自律多管齊下,始克有濟。

 新防會另統計發現,自去年(2010)六月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訂後,部分媒體刊登中國廣告(含招商、中國各省地方文宣等)的情形相當顯著,就以去年全年的中國廣告為例,便高達119則,泰半用新聞編寫方式處理,監察院曾對陸委會這方面把關不善提出糾正。

 新防會說,這兩年馬政府花錢買新聞做法,充斥新聞媒體,相當氾濫,顯已動搖台灣媒體的根基,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最近還發表2011年報告顯示,台灣媒體環境出現惡化現象,獨立性亦因一連串爭議遭到質疑,像馬政府的置入性行銷便是其中之一。

 據新防會初步統計,光是去年(2010)全年主要報紙置入性行銷報導總計高達378則(註明「專輯」或座談會者尚未計算在內),已超過前年(2009)全年165則的兩倍。其中,中國時報最多218則,聯合報居次119則。

 此外,今年元月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含更正、置入、中國廣告)合計47則,比去年同期40則為多,應檢討改進。元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 依序為:
 聯合報25則(含置入18則、更正3則)、
 中國時報8則(含置入4則、中國1則、更正1則)、
 蘋果日報8則(含更正6則)、
 聯合晚報4則(含更正1則)、
 自由時報1則;
 合計47則,刊「更正」者11則。

 自去年十二月下旬經媒體工作者、傳播學界、公民團體等公開抗議,並發起「反收買新聞聯盟」,風起雲湧,終於引發社會輿論的全面關注,立法院且三讀通過「預算法增訂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案」,規定未來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以及政府捐助基金五十%以上的財團法人、政府轉投資資本五十%以上的事業,一概不得再辦理置入性行銷,正式以法律明文禁止政府從事置入性行銷。

 立法院並在通過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成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不論中央或地方政令宣導,應遵守三項原則:一、避免政府廣告強調個別首長;二、政府政策性文宣應標示為廣告;三、政府對政策宣導不得購置業配新聞及政治性的置入性行銷。

 新防會說,能否真正落實成效,仍有待各方監督、檢驗,但從今年元月份各主要報紙在此方面的自律有待努力。按照反收買新聞聯盟的看法,認為立法院在下個會期(二月份)能把門檻至少拉高到「5%至10%」,並加速其他相關法令的修法,包括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服務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等法令,必須「多管齊下」,才能有效防堵政府置入性行銷的劣行。

 反收買新聞聯盟同時呼籲朝野政黨應該規範所屬黨員,政黨所提名的候選人,不得透過新聞置入行銷;並要求媒體自律,對於對價關係的廣告或宣導都該公開揭露,聯盟已在各地召開反置入座談,要向民眾說明置入性行銷對新聞及傳播品質的影響,要求企業經營者不能只顧利益,罔顧新聞專業,將在三月二十日舉辦公民媒改行動日,包括上街頭和巡迴演講等等,希望在各領域遍地開花。

 美國「自由之家」今年初最新的報告指出,台灣去年的政治自由度維持第一級,公民自由度也維持第二級,並注意到台灣媒體有惡化的現象,除了公視主管被迫提前解職,還有一系列事件讓人關注台灣受政府資金支助的公共媒體的獨立性。

 新防會說,若按「自由之家」這兩年的評比,台灣的新聞自由度已連續兩年排名下降,從2008的亞洲第一、全球第32名,降為2009年亞洲第二、全球第43,2010年再降為亞太第八、全球第47名。

 新防會說,加以經濟環境不佳,媒體接受政府置入性行銷較前普遍,嚴重妨害其監督政府的功能,甚至悖離專業,主動幫政府包裝成新聞宣傳,混淆視聽,欺瞞閱聽大眾。以及有中國台商購買媒體,根據買家的政治立場使媒體轉向支持兩岸政府,影響編輯政策的獨立性,促使編輯走向受老闆、廣告主的政治和商業利益左右,均使新聞自由受到質疑,連累台灣在國際上的觀感。

 素負盛名的英國「經濟學人資訊社」2010年12月間公布今年的全球民主指數調查,台灣在167個國家中排名第36,比2008年的調查退步3名,並被歸類在「有缺陷的民主」一類。

 新防會強調,過去兩年中國多個地方政府採購團陸續來台,並透過特定媒體進行置入性行銷,明明是廣告,卻用新聞編寫方式處理,引發「中國置入台灣」的疑慮及爭議。

 監察院曾對陸委會這方面的把關不善,提出糾正。現陸委會將隨同甫修法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作後續因應的處理。

 另據去年十月間國安局長蔡得勝在立法院祕密會議中,表示「大陸採購團有統戰成分」,而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亦曾宣示,鼓勵中國傳媒業到台灣興辦報紙和期刊(現中國「讀者」月刊已在台上市)。

 不過,新防會說,目前台灣仍限制中資經營台灣媒體下,中國媒體是否透過與台灣企業合作方式「登台」辦報,比《人民日報》登台更令人關注,因為台灣的閱聽大眾無從得知新聞背後的政商利益,使「知的權利」明顯受到蒙蔽和戕害,完全有違新聞真實及自由透明化的基本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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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