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新聞與外電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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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戰爭新聞與外電處理的相關規範


 本節將國內、外媒體在報導戰爭新聞與外電處理時,應注意的倫理道德規範、相關自律準則與學界建議,整理如下:

壹、國內

 一、TVBS(新聞部編輯主任陳雅琳)

 當新聞畫面以衛星傳送回來第一時間立即播出時,新聞部無法將畫面處理過後再播出,不過在之後播出的新聞中,應該將畫面作特殊處理,以防止新聞畫面太過血腥,造成觀眾的不舒服。

 二、中視(新聞部經理胡雪珠)

 1.新聞報導不能有血腥畫面,若要用時會先經過處理。
 2.屍體畫面絕不用。
 3.戰俘畫面會將主角以馬賽克方式處理,因為中視的美伊新聞播出並非即時性,所以新聞畫面會先經過選擇。

 三、台視(新聞部經理戴忠仁)

 1.血腥、殘暴、違反法律和風俗的畫面都不宜播出。像波灣戰爭中的戰俘新聞畫面,以馬賽克的方式播出。
 2.如果是即時新聞,當出現兒童不宜的畫面時,要下令停止不宜的畫面繼續播出,立刻改以別的鏡頭或素材取而代之。

 四、中天(新聞總監廖福順)

 半島電視台、甚至西方媒體所傳回新聞部的第一手畫面,往往都是充滿血腥暴力、猛烈轟炸的恐怖鏡頭,所以能採用的幾乎不到三分之一,其餘較為殘忍的畫面則儘量用馬賽克遮擋,或乾脆不處理。

 五、東森(新聞部主任林天瓊)

 1.新聞部已儘量避免出現不堪、血肉糢糊的戰爭畫面。
 2.新聞處理上,從強調人性關懷面出發,希望可以告知民眾,紛爭不能只用戰爭解決。

 六、聯合報

 1.如波灣戰爭的軍事衝突事件,突發性強,延續時間長,戰略、戰術、武器涵蓋面太大,非記者一人所能獨任,記者必須平時找好諮詢專家,有問題就有專家可請教,自己不懂,但認識的諮詢對象可以解惑。
 2.國內的國際新聞,大多來自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等外電的報導,這些外電都是以西方的角度觀看世界問題。這種隨西方舞步起舞的偏見式標題,實在沒有必要。
 3.「阿富汗主義」式的新聞報導,事實上並不利於我國實質外交的擴展,倘若編輯再以負面標題呈現,影響更大。
 4.由於非國內記者和駐外地特派員所採訪,各通訊社所發的稿子常有出入,因查證困難,常出現真相難明、莫衷一是的情況,因此選稿要特別謹慎。

 七、中華民國報業道德規範

 報導國際新聞應遵守平衡與善意之原則,藉以加強文化交流、國際瞭解與維護世界和平。

 八、公共電視新聞專業倫理規範

 1.對於報導主題事前應充分準備,以足夠的知識,全面掌握並發掘議題核心,並依照議題的社會脈絡,善盡理性詮釋的責任。
 2.不可過度侵擾悲劇或災難受害者。慎重處理死、傷者畫面,避免特寫或過度強調血腥。尊重死者,除非有不得已的原因,不得播出屍體畫面。
 3.謹慎使用陷入悲傷中人物的影像。避免濫用悲劇事件之資料影片,當畫面中人物清晰可取時,更要格外注意。
 4.報導中應明確交代消息來源。若因需要答應隱匿消息來源,一定要先考慮其透露消息之動機正當性;一旦答應,就該確實保密。

 九、台灣記者協會新聞倫理公約

 1.新聞工作者應該詳實查證新聞事實。
 2.新聞工作者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宗教、性別、性取向、身心殘障等對弱勢者的歧視。

 十、傳播學者

 馬驥伸認為戰地記者仍應爭取採訪、報導之自由,但也需盡力做到:(1)避免錯誤。(2)避免被利用。(3)適度節制。(4)客觀、不幫人說慌。陳清河對這次媒體報導美英聯軍攻打伊拉克的表現提出:採訪靠IQ(智商),播報看EQ(情緒智商),新聞報導則要兼顧MQ(道德智商)。

貳、國外

 一、德國雜誌組織道德信條(Code of the German Magazine Organization)

 1.不得讚美或宣揚戰爭行為。
 2.慘烈戰爭可能對青少年發生不良影響的敘述,應避免作過份詳細的介紹。

 二、義大利全國報業新聞評議會(The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Italian Press)

 忠實的要求,必須時時遵守,對事實須以不具任何偏見的立場予以闡釋,並作忠實的報導。

 三、印度報業評議會(Press Council Act of India)

 1.死傷人數不得作為標題。
 2.死傷人數之資料來源必須註明。死傷人數在澄清以前不發佈。

 四、聯合國國際新聞道德信條(International Code of Ethics)

 描述及評論另外一個國家事件的人,有責任獲得有關這個國家的必需知識,俾使自己得以作正確而公正的報導和評論。

 五、「新聞專業記者協會」SPJ之專業規範(Code of Ethics)

 1.謹慎查證所有消息來源,避免不經心的錯誤。並且決不容許刻意曲解事實。
 2.盡量指出消息來源,因為對公眾而言,消息來源的可信度與消息本身一樣重要。
 3.在答應隱匿消息來源之前,一定要先懷疑他透露的動機。要清楚明瞭究竟是為何答應以匿名來交換消息,而一旦答應,就該遵守承諾。
 4.對於頭條新聞快報、新聞提要、新聞宣傳短片、照片、影像、聲音、表格、訪問談話以及直接引句,都不能偏離事實,也不能過分簡化、斷章取義。
 5.不可曲解新聞照片與影像的內容與意義。為使畫面訊息更清晰,可容許技術性的加強影像效果,但必須在畫面上註明清楚。
 6.檢視被報導對象的文化價值觀,避免以自身的觀點來判斷他人的價值。
 7.避免刻板印象,例如種族、性別、年齡、宗教、種族特點、地理位置、性取向、殘障、身體外貌、社會階層等。

 六、英國BBC製作人手則

 1.報導的聲調相當重要,悲傷的新聞應以悲傷語調報導。
 2.對於死者與傷者之場景,宜予說明,應該慎重處理死傷者畫面,特別要顧慮到人性尊嚴。
 3.正常情況下,不要用特寫鏡頭。
 4.即便已經在一定的距離之外,也要切記,這樣的畫面仍可能被他人辨識,尤其是死傷者的近親。
 5.只有特殊理由,才可使用令人心痛的真實畫面,但我們也不能因此而淨化戰爭殘酷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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