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新聞的呈現──少女身體是收視的春藥?

林育卉執行長(以下簡稱林):

 今天的媒體公共論壇要為大家探討的是女性新聞。女性新聞的種類和面向很多,譬如減肥與健康的醫療新聞與消費新聞都可能跟女性有關聯,但是,我們常在電視上新聞中所看到的卻是一般的女性所最不願意看到的女性新聞角度-女性的身體。在電視新聞當中,針對女性新聞所呈現出來的角度和面向有那些?是否有被濫用的情況?這是我們這一次所想要觀察的重點。

 首先,我們請紀惠容執行長就目前電視新聞節目中對女性的身體或者是女性新聞的呈現角度發表看法。


紀惠容執行長(以下簡稱紀):

 我們經常看到的女性新聞,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發現,其中報導女體的暴露新聞最多的就是檳榔西施,要不然就是援交的少女,他們所呈現的方式,往往都是利用鏡頭帶著大家的眼睛去偷窺少女的身體,從大腿、肚臍、一直到胸部的偷窺。另外,我們也常看到一些減肥的新聞被廣告化的情形,內容常常是告訴大家,胖是很不好的,只有瘦才是美麗,事實上這樣是非常不恰當的方式,對觀眾會造成某種程度的壓力。我們所看到的電視節目所呈現的女性,大部分都是負面的,尤其又以少女議題最為嚴重,不是恐龍妹,就是鋼管女郎,要不然就是援交妹,很辣的辣妹,檳榔西施等等,這些都是非常負面的呈現。


林:

 接下來,請黃富源學務長從犯罪學專家的角度為大家分析,新聞媒體所呈現的女性犯罪是否有做到等量齊觀?或者是不公平的對待?


黃富源學務長(以下簡稱黃):

 探討女性新聞的角度,如果從負面來考慮,它最嚴重的就是:對於女性刻板化印象的形成。這個刻板化印象,包括剛才紀執行長提及的,它專門集中在肉體外貌的形容上。以我專攻的犯罪學來講,我個人認為它所描述出來的無論是女性的犯罪者,還是女性的被害人,它都帶有非常嚴重的女性刻板化印象,也就是說,社會對於女性的期待,在文化的價值裡面似乎都一定要表現出溫婉可人,如果有人不符合我們的期待,她從事了某些犯罪行為,她就一定是面目可憎,一定是非常可怕,然後新聞中就會用非常不恰當的言詞來形容她們,把她們妖魔化,不但如此,而且會讓整個社會感覺到從事犯罪者的背後沒有什麼特殊的原因。

 有些犯罪者會從事犯罪,其實我們要去檢討發生的原因,這樣才能夠對症下藥,可是這種刻板化印象的結果,卻模糊了我們對於犯罪問題的探討。我們對罪犯其實都常會妖魔化,不管是以前的陳進興也好,或者是前一陣子連續殺人的殺人魔也好,我們都會把他妖魔化。

 我以比較簡單的例子來講,家庭暴力常常變成媒體報導的對象,只要是家庭暴力報導,男生打女生的,常用的標題都是悍夫或是莽夫,這個「悍」跟「莽」所呈現出來的那個男生,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過錯,他只不過是愚蠢而已,他只不過是用的力量多一點而已;但是,只要是女生去打丈夫,新聞媒體馬上就寫成河東獅吼。

 男生從事犯罪行為,如果殺了對方,新聞報導大概只會說「殺人」,女生殺人就會形容成「黑衣寡婦」,要不然就是「毒蜘蛛」,不論這個犯罪者她是來自基層還是受過高等教育,大概都會有刻板化印象。譬如清華大學女學生殺人案例,她是高等知識份子,但是,媒體形容她的時候也是類似黑寡婦或是毒蜘蛛一樣,這是女性加害人部分。

 還有女性被害人部分,我所看到犯罪新聞的描述,還沒有確定當事者的身分,媒體就已經報導說這個女性被害人,看起來手指上塗指甲可能是交往有點複雜,但是,事實上最後澄清的結果,那個女性是個非常單純的女性,這就是刻板化印象所造成的結果。


林:

 我們的媒體所呈現出來的女性新聞,雖然有不同的切入角度,但是對女性其實都是相當負面的,到底我們對女性新聞應該如何去看待?媒體又應該要如何重視呢?接下來就請廣電基金媒體觀察計劃協同主持人莊克仁教授來為大家做個說明。


莊克仁教授(以下簡稱莊):

 其實在很久以前,平面報紙就對我們的女性同胞有很多不公平的對待,除了剛剛黃學務長指出的一些實例之外,因為文化的價值一般都是以男人為中心,在文化上執筆的人本身就帶有先入為主的印象,再加上電子媒體開放以後的商業機制,盲目追求收視率和收聽率,在這種變本加厲的情況之下,對於報導女性負面的東西就愈來愈多。

 現在資訊很發達,不止有本土的,還有摻雜東洋及西洋的,只要能夠呈現賣點,譬如女性的身體,就會形成一股歪風;比較年輕的女性也許迷思於可以出名或者是上電視,再加上一些商業包裝,所以就出現我們看到的內衣主播了。

 其實,從事新聞工作的女性,自己可以組成一個所謂的兩性平權工作組織,從自己的媒體內部建立一個機制,制定一個製播的準則,從尊重我們的媒體女性從業人員的工作權做起,引申並影響媒體製播政策,從內部組織中用人為的力量來影響。

 另外,我們的公益團體和人權團體,如果看到媒體上有負面內容氾濫的情形,就應該要站出來譴責,包括呼籲廣告廠商針對這一類的節目不要上廣告,這也就是媒體除了自律以外的他律,運用社會的力量,而不是政府直接的干涉,來形成一種check balance的機制。


林:

 不管媒體自身所產生的自律行為,或者是由外界所產生的他律,最重要的還是民眾的決定,因為民眾所做的決定,事實上會對媒體產生一定的約束效應。到底媒體在處理女性新聞當中,還有沒有改進的空間?為什麼檳榔西施是這麼值得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還是說只有媒體的關注呢?甚至於連CNN記者報導台灣新聞的時候,竟然把台灣很多重大的新聞放在一邊,反倒特別關心檳榔西施,到底檳榔西施有什麼樣的魅力?接下來要請教曾經深入觀察研究檳榔西施的淡水鄧公國小陳敬寶老師。


陳敬寶教師(以下簡稱陳):

 過去六、七年間,我一直以檳榔西施為題,進行了一段長時間的觀察和攝影的工作,檳榔西施之所以變成媒體跟社會大眾長期關注的焦點,事實上是因為她很特別,她同時具有定時、定點及公開的三個特質;為何說是定時、定點、公開,因為她一直出現在那個box裡面,如果我們回想類似的情色行業,如酒店或者是泡沫紅茶店,如果說酒店比較不好拍,其實不然,因為你不推開那個門,他們的活動跟你沒關係,所以,社會上不會擔心酒店或者是泡沫紅茶店裡面的女孩子,她們對我們的孩子會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可是,檳榔西施因為每天都在那邊,都公開出現,所以,她就變成是很多家長或者是各方各界人士矚目的焦點。

 我覺得媒體的呈現惡化了或是加重了家長的憂慮,我曾經看過一則新聞,提到檳榔西施因為長期穿著緊身的短褲,跨腳坐在高腳椅上面,所以,跨下的部分容易生皮膚病,內容述說其實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可是大家都完全接受媒體,再加上絕大部份的媒體所加諸在這些女孩子身上負面的甚至於揶揄的或者是消遣的報導,恐怕就比較難用一種公允的角度來看待這些女孩子。


林:

 媒體有四種功能,教育、守望、娛樂及決策,陳老師所提到的這則新聞,莊教授您認為符合新聞學上媒體角色定位的那一種功能?還是根本完全只是一則風花雪月,甚至於說是嘩眾取寵的新聞?


莊:

 這是一則反教育的新聞,像是從情色的眼光來歧視這些少女的行業,如果是檳榔西施行業,其實可以試著幫她們組織一個公關協會,為什麼呢?因為她們的形象長期被媒體跟外界打壓,如果說它是一種行業,它也是一種自立更生的行業,只是說要教導她們,要避免跟客戶之間有直接的接觸,以免引起社會的批評,當然它如果只是一個櫥窗的話,國外尤其是丹麥北歐那邊櫥窗特別多,它也可以形成一種所謂的商業上的特殊行業,只是在我們這裡好像見不得人,只要一露出身體就會受到攻擊。


林:

 台灣的檳榔西施,事實上是相當公開,在路邊就可以看到,這樣的一個情況,難怪要引起 CNN注意,但丹麥及北歐也有類似的情形,請教紀執行長,國外的媒體又是如何看待他們的情色行業?


紀:

 少女穿那麼少做這樣的行業,我覺得是台灣的政策怎麼樣看待我們少女的就業問題,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我們的政府從來不認為孩子是可以工作的,尤其是十八歲以下的孩子,包括我們的勞基法也不准孩子工作,所以,當孩子沒有一技之長的時候,他要去工作,當然只能做非常低下階層的工作,少女呢只好脫,只好穿得少,所以我們看到的就是台灣的一個悲哀。

 我不曉得如果把它當成是一個景觀行業,然後少女到處都是穿得很少,我覺得在國際的形象上這是非常不好的。當然我們今天討論的比較著重在媒體,我們的媒體如何處理檳榔西施的新聞,他們通常都是帶著觀眾的眼睛去偷窺,常常鏡頭是由下而上,然後從裙底開始看上去。

 現在有某幾個節目,特別對檳榔西施有興趣,譬如說東森「戰警急先鋒」和「社會追緝令」,這兩個節目幾乎每兩、三天就可以看到,而且不斷的重播,節目中非常不能忍受的就是他們對少女新聞的鏡頭處理方式,比如說討論檳榔西施的服裝,他們一定是拍各式各樣的服裝,然後非常暴露的從大腿開始拍,從她的胸部開始拍。

 節目裡面的製作人甚至跟我們開玩笑說,他那一天不做這個節目,他的收視率就會掉下來,從這裡可以看到我們的觀眾是不是喜歡這種少女的身體,是不是大家都在集體剝削這種少女的身體,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值得大家進一步去討論。


林:

 接下來請教黃教授,對媒體這樣的呈現方式,跟我們目前所知道的某些犯罪行為是不是彼此之間有關聯?


黃:

 在我們的研究裡面,的確是發現有些人從媒體報導中,還有他自己本身所吸收到的一些資訊當中,依樣畫葫蘆去從事犯罪行為,以檳榔西施為對象來從事性侵害的,因為可以從其他資訊裡看得到,所以,我們大概無法排除這類新聞媒體的報導可能會影響某些人。

 其實,檳榔西施的報導,如果能夠從比較有深度的方式去挖掘社會問題,善盡一個媒體應有的教育及守望的功能,這個媒體我們會支持它。但是,現在的媒體都著重在對於肉體的描述上,用一種嘲諷、揶揄,甚至於著重商業利益賣相的娛樂角度來報導,我個人覺得它沒有盡到媒體所應該兼顧各種功能的社會責任。


林:

 今天我們談論的副標題是:少女的身體難道是收視的春藥嗎?的確有一些媒體的從業人員認為,如果我一天不拍檳榔西施,如果不把她們拍成肉慾的感覺,收視率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請教陳老師,就您觀察檳榔西施的工作情形,以您的角度跟我們現在媒體的角度,你認為差別點在哪裡?


陳:

 我認為有很大的區別。在整個影像文化風行以後,任何一個東西都分成兩個部分,也就是他實體的存在和他的形象,談檳榔西施這四個字的時候,它代表兩樣東西,第一種是集合名詞,另外一種是一個坐在那邊包檳榔,穿著也許比較清涼的少女。

 儘管她們穿得比較少,如果我們不能夠實際看到這些女孩子的工作情形,她們就會被一個形象的影子拖著走,我認為這是非常非常可惜的,目前媒體呈現的絕大部分都還只是以她們做為一個集合名詞,去污名化或去醜化她們的形象。

 我願意提供一個例子,公共電視在兩年多前做過一個專題報導,我記得是四個段落兩個小時的節目,其中有半個小時談到檳榔西施,在針對兒童製作的電視節目裡面也談到檳榔西施,節目中有一個學者這樣說過,有一本書你能不能確定它是一本好書,敢把它放在桌子上,讓你全家的人都看得到包括小孩子在內,我覺得用這樣的態度來製作一個節目,即使是針對孩童我們也能夠很坦蕩的說明檳榔西施這一群人或是這個行業工作的實況及面臨的問題,這是很值得鼓勵的一件事情,也是很難得的一件事情。


林:

 紀執行長,針對檳榔西施的報導,您對於媒體有何建議?


紀:

 其實我是非常期待,不只是在討論她們的穿著或者是她們的肉體穿得美不美、短不短,我比較期待的是去探討為什麼檳榔西施在台灣會存在?我們的政策到底對少女的部分忽略了什麼?尤其是少年的就業問題,國家都認為她們應該在學校,不應該工作,所以從來沒有訂定一個少年的就業政策,所以我看到的是很多青少年想就業的時候常常是被打壓到底層,不是加入幫派就是被性剝削,要不然就是穿著清涼的服裝去賺錢,我覺得這是台灣政策上的一個疏忽。


林:

 剛才紀執行長所提到的政策值得我們來探討,但是我們現在卻看到有少數政治人物,他們在討論政策的時候卻沒有發揮應有的功效。我們剛剛也提到了包括戰警急先鋒及社會追緝令,他們在討論少女,尤其是檳榔西施的問題,卻是從一個比較煽情的角度來處理,我們很遺憾的看到這個節目的主持人及製作人,好像就是台北市議員王育誠,我覺得他們有空間可以針對這些問題進一步做政策上的探討,但是他們卻沒有做。


紀:

 我最受不了的節目就是「美眉共和國」,還有「辣妹總動員」,裡面整個的呈現非常非常的惡質,因為他們招募了一批少女,然後身穿三點式,用綜藝節目的方式,讓她們去做一些比賽,可是比賽的題目,常常都有非常多的性暗示,比如說帶觀眾去偷窺她們的身體,或者是用一些有獎徵答,什麼人獸交這一類的性暗示的題目,讓她們去做這樣的動作。我覺得這樣的節目非常非常的噁心,而且他們是集體的在剝削這些少女的身體,讓所有的觀眾養眼,然後偷窺她們的身體。


黃:

 有關色情也好,情色也好,無論哪一個國家在媒體上播放的尺度,不論它民主化到什麼程度,一定會謹守兩個重要原則,第一個就是播放的對象一定要限時限地。

 對於檳榔西施這個部分,我覺得它跟國外不太一樣的地方在於,國外對於肉體的展示都一定有個特定區,我們的檳榔西施卻幾乎是蔓延到各個地方都有,這點跟國外完全不一樣,國外有個紅燈區,不管是在巴黎、阿姆斯特丹或紐約42街,他們對外播放的過程當中或是這個節目的製作,一定必須要在某些特定時段,而且一定要有分級制度。

 第二個重要原則就是,這個節目的內容絕對不能以未成年人為對象。國外曾經有過一椿憲法官司,有人以兒童當做猥褻的對象來拍製相關的影片,這個影片跟照片出來以後,人家說他是違法,節目製作人說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但是依照最高法院的解釋是,雖然你有言論自由,但不能夠傷害到兒童的基本人權,也就因此確定一個很重要的法律原則,那就是縱使你有言論自由,但是絕對不能夠以未成年的少女或是少男為對象。

 這個是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概念,我們稱之為國家親權主義。親權的意思就是我們要把這些小孩子當做國家重要的資產,這個國家親權主義甚至於超越某些言論自由的權利。所以,這些節目如果是有限時限地而且對象有所保留的話,我個人覺得它還可以被允許,但是,我們所看到台灣這些節目的尺度還有它播放的時間,表面上看起來是有限制,事實上一旦播放出去以後,我們大概沒辦法保證小孩子一定看不到這樣的節目,所以,我非常希望政府相關人員一定要重視這個問題。


陳:

 我個人也以為這種節目是最赤裸的性剝削,它的時間事實上就是絕大部分的孩子都看得到的時間,即使它在十一點或十二點播出,我們現在的孩子,暑假期間他們會在那個時間上床睡覺嗎?我們的父母親都在旁邊陪著他們嗎?恐怕不是如此,我覺得從教育的角度來看,這對我們的孩子確實會有非常不好的引導和示範作用。


林:

 莊教授您覺得這樣的節目在媒體上有沒有存在價值?它存在的價值或者是它存在的負面價值到底是那些?


莊:

 我覺得它可能把一般的觀眾都假想成有點病態,所以,它不斷在重複那些比較猥褻的動作,不過一般觀眾真的都是如此嗎?我很懷疑。我覺得我們要比較嚴肅的提醒電視台或是提出抗議,希望這一類的節目能夠慢慢消失,讓我們的觀眾能夠覺醒,然後能夠自主性的要求電視台,例如打電話給電視台,他們會接受的,看聲浪有多大,他們會去研判。

 再來就是廣告主,我們希望廣告主能夠撤銷支持的廣告,那種節目會有廣告主支持嗎?我很好奇。

 另外,希望政府單位一定也要特別注意。這些節目既然花這麼多心思要來影響我們的觀眾,我們就應該花更多心思來反擊證明,他們所要吸引的觀眾可能只是非常少數,但是不值得用這麼多的人力物力去製作這些節目內容。


林:

 其實有相當多的問題核心存在於鎖碼頻道當中,鎖碼頻道所呈現出來的內容,紀執行長您認為可以接受嗎?這跟新聞可能比較沒有關係,卻跟整個的媒體生態有密切關係。


紀:

 現在的鎖碼頻道不曉得一般的家庭是不是都看不到,因為我不知道它的鎖碼功能是不是真的很好,這是我質疑的,至少路邊都有在賣解碼的decoder,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就是,現在有所謂的分級制度,可是,所說的晚上11點、12點,孩子都還沒上床睡覺,我覺得還有很多空間值得再討論。


黃:

 我覺得相關的法令應該把它再訂得更完善一點,現在的法令所訂出來的基本上還是有些模糊,法令只不過是規範人類最低階層的行為而已,我個人覺得我們必須要從教育方面來著手,就像觀眾的水準要提高。

 另外,我倒是覺得有些專業的新聞媒體的從業人員,他們在大學時代所接受的新聞倫理及媒體倫理的教育,是不是有勇氣把它實踐在實務工作上面。

 另外一個最需要教育的就是企業主本身,他們以利益掛帥,罔顧整個社會可能會遭受到的一些傷害,他們也把很多很多的觀眾群,假設成某些在社會上比較sensational的一群,這樣的一個假設的結果,我個人覺得它不但只是出現在鎖碼頻道而已,它甚至氾濫到我們的綜藝節目,氾濫到我們的新聞製作,影響整個台灣文化走向低俗化,使得台灣文化本身精緻的面向無法呈現出來,我覺得這是一個文化的重大議題。


林:

 陳老師,您認為在媒體上面不管是鎖碼頻道也好或者是任何一個女體的呈現,應該要有什麼樣的道德標準,值得讓媒體或者是我們所有的社會大眾一起共同來省思的?


陳:

 我比較贊成黃學務長的說法,就是要從教育的角度著手,我剛剛一直提到,我們看到的電視影像其實不等於真實,所以,不論在學校教育裡面或者是在社會教育裡面,要讓社會大眾了解,這些影像它只是一個觀點,製作這些影像的人他們背後不論是因為利益或者是其他各種因素,其實他們都不是那麼中立,不是那麼純潔的,因此,我希望能夠透過更有效的教育的方式,讓社會大眾能夠對影像,進行一定程度的思考跟了解,我覺得這是一件很重要應該要做的事情。


莊:

 事實上,教育部和其他政府單位正在推行的媒體素養教育,就是要讓社會大眾了解媒體的商業運作,好比影像工作者所呈現在大家面前的,其實背後有商業或其他因素在促成,就像看廣告一樣,我們教導小孩子說這個廣告不能盡信,因為廣告會誇張,但是它如果不誇張就不能叫做廣告,可是它不能欺騙或造成傷害,我們剛剛談到的主題,其實都已經超過廣告能夠容忍的範圍。

 媒體的素養政府應該要大力推動,我們在學校所受的媒體教育,老師都會教我們怎麼做,但是,到了社會上因為付薪水的是企業主老闆,所以,我們媒體的專業自主性就沒有辦法受到尊重。當我們跟老闆談判說,你叫我去拍未成年者,基於專業我就是不能拍,老闆說你不想幹,後面還有很多人排隊,你就回家吃自己,或者是說他找一個非專業的人來取代你。

 國內從業人員的公會組織比較不健全,沒有辦法形成一個check balance,形成一股所謂的制衡的力量,從業人員都是小老百姓,無法和媒體老闆對抗,國外類似公會的專業組織就做的很好,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形成一股力量,保護從業人員,我個人覺得,這種組織在國內是比較欠缺的。


林:

 這個部分的確是值得我們所有的媒體來共同省思的。女性新聞當中其實還有很多不一樣的角色呈現,觀眾朋友大概跟我一樣,生活口頭禪上面多了一句話,「你若是不爽,我就送你一桶汽油和一根火柴」,這個其實是由一個連續劇所引發的,在這個連續劇當中,不同的角色呈現也是有性別差異的,針對這一點,我們請黃教授來為大家做個說明。


黃:

 這個戲劇跟某些黑社會及犯罪有關係,我觀察到在它的描述過程當中,對女性也是有刻板化印象,比如說戲中有一個邪惡的男主角劉文聰,他所表現出來的狠勁,最後被民眾解釋成「有情有義」,事實上,他是亦正亦邪的一個人,而且以邪居多,但是,我們的社會最後將他形塑成很酷的一個人。

 戲裡另外有一個表演邪惡女性的邢速蘭,我所知道這個女演員走在街上曾經有人要追打她,對她不禮貌,從這裡似乎可以看出來,我們整個社會對於女性所採取的是一種刻板化角色的印象,男生如果遭到挫折要報復,像劉文聰這種行為或許可以接受,但如果是女性遭受挫折要報復,她最好表現出來像林投姊一樣,自己去死,死後化為厲鬼才可以。

 所有對於從事偏差行為女性的描述,不管他是在性情上或是在感情上,大概都會受制於一個所謂的潘金蓮的魔咒,這個潘金蓮的魔咒跟我們剛才所講的林投姊的宿命,似乎是我們的戲劇裡面常常出現的兩大主軸,也緊緊扣住我們文化裡面的刻板化印象,使得我們台灣文化還不算是一個兩性平等的文化。


林:

 目前綜藝節目當中,其實這種刻板印象更是明顯,紀執行長您的看法如何?


紀:

 我們看到綜藝節目中有很多男主持人會吃女藝人的豆腐,或者是有很多的整人比賽,他們喜歡看那些女藝人尖叫,像小白兔一樣很緊張才覺得過癮,其實這裡面都顯示出性別上的不平等,男人喜歡看女人受驚嚇,或者是說很楚楚可憐的樣子,他們才覺得符合他們的期待,所以,我們的綜藝節目製作時也往往有這樣的期待,這是非常可笑的。


林:

 針對媒體製作女性新聞或者對於女性的角色呈現,請三位與談人提供參考建議。


陳:

 請容許我引用兩句話來當做我的結論,「詖詞知其所蔽,淫詞知其所陷」,我們可以試著去回想一下以香港為主的這些戲劇所呈現出來所謂英雄大哥的形象,跟大哥身邊女性的形象,真的就那麼切合他們的現實嗎?我覺得我們社會大眾應該要思考,我們有沒有權利去要求一個比較公允的、比較不被扭曲的、比較不被誇張的敘述方式。


紀:

 我想我們長期忍受媒體,如果可以的話,我很期待我們民間的力量應該團結起來,尤其是我們觀眾的聲音要出來,我們很期待未來能夠動員更多的志工大家一起來抵制,甚至寫信來抗議媒體把觀眾當成是一個非常低能的消費者,我想我們是有權利發出聲音的。


黃:

 我們都說媒體是台灣的第四權,的確在我們的社會裡面有媒體的第四權監督我們的社會,是可以得到一個比較正向的好結果,但是這個第四權本身,對於台灣的服務或是對我們大庭廣眾之間的服務,似乎本身還缺乏很多自省的能力。

 曾經在一次學者的討論會上談論到台灣的媒體,要求我們的媒體用法律來他律似乎是做不到的,最後得到很悲哀的一個結論是:「他律不可行,自律不可能」。

 很多的企業主也告訴我們,他們製作這個節目是因為觀眾喜歡看,但是,我們的觀眾真的喜歡看這樣的節目嗎?台灣的媒體除了企業主跟我們的媒體專業從業人員還有反省的空間外,我個人覺得台灣的社會和相關的輿論也應該發揮它的功能,從我們的文化、教育和監督的體制來共同關心我們台灣的媒體。


莊:

 從剛才各位專家學者討論當中,我們對於媒體、公眾團體、政府及民眾整理出以下建議。

 針對媒體的部分:
 1.勿以少女身體作為收視率賣點。
 2.無論新聞議題、綜藝遊戲、運鏡角度或旁白配樂,均應避免對女性的歧視。
 3.尊重少女傳播人權,並應進一步推廣兩性平權觀念,協助創造少女正面形象。
 4.建議女性媒體從業人員建立維護兩性平權的內部自律機制,藉以影響媒體業主。

 針對社會公益團體的部分:
 1.針對利用女體行銷的商業歪風,隨時進行道德批判,以建立社會大眾對少女傳播人權的正確觀念。
 2.要求廣告主撤銷對媒體剝削少女傳播人權節目的支持。
 3.協助受害少女,依法對侵犯少女傳播人權者提出控訴。

 針對政府的部分:
 1.應採取更積極與有效措施保障少女人權,而非僅採選擇性與補救式的福利觀點。
 2.應大力推動閱聽人媒體素養學習,以減輕政府管制媒體的壓力。

 針對民眾的部分:
 1.莫作電視「集體偷窺少女身體」與「剝削少女人權」的共犯,拒看少女情色節目。
 2.要求電視台製作正面呈現少女形象的節目。


林:

 今天我們談到所有女性在媒體當中的角色呈現,其實有正面的,當然也有負面的,未來媒體對於女性的角色應該如何呈現?還有哪些進步的空間?到底我們應該要如何對媒體進行關心或者是監督?廣電基金近期內會集結社會上一些相關的團體組成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希望大家跟我們一起共同來關心媒體的成長,讓媒體能夠得到更多正向的幫助,讓媒體的發展更快速、更進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