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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讓馬英九的前途越來越陰暗,中國國民黨也越來越緊張,律師團的法庭辯論開始走歧徑,這些現象顯示出,馬英九一審被判決有罪,已經難以避免。
一、中國黨黨團以立院權勢壓迫相關官員
在法律上,這是有沒有侵占公款的刑事問題,與政治無關,但是,由於馬英九無法就法律的要素來回應或解釋他的犯罪行為,所以,必須將法律問題政治化。
起訴後,有一段期間,中國黨利用立法院的多數優勢,召開一場又一場的聽證會,將檢察總長、法務部長、審計部等,這些與司法有關的機關的官員,與案件有關的機關的人員,「叫」來質問,這些人在中國黨黨團強大的壓力之下,只好以場面話回應,然後,中國黨和親藍媒體就大幅炒作對馬英九有利的新聞,企圖以此影響法官和法院。
中國黨是否有赤裸裸的壓迫司法和官員的惡劣做法?當時,社會大眾打開電視、翻開報紙,應該都可以看得很清楚。這些紀錄都還在。法院對此也應該有所感受。
二、馬英九曾親自修正筆錄的錯別字
現在,中國黨的作戰方式,則是試圖以鬥臭檢察官侯寬仁,來替馬英九解圍。此刻律師團將焦點放在檢察官的筆錄上。
問題是,檢察官的筆錄,馬英九是否在自由意志之下簽了名?是否曾提出異議?如果簽了名,又未曾提出異議,那麼,在法律上,馬英九並無可以用來推翻筆錄的法律依據。
猶記得,當時,媒體猶大篇幅報導,馬英九在閱讀筆錄時,還將檢察官筆錄中的錯字挑出要求更正。
修正錯別字,原本是小事一件,親藍媒體特意的擴大報導,是要表現馬英九的「英明能幹」,現在,則成了檢察官的「硬事實、真道理」了。這和特意大幅報導馬英九捐出一千四百萬元一樣,現在都成了馬英九犯罪的重要旁證。
三、一審將被判有罪,馬英九緊張
其實,檢察官侯寬仁在筆錄上是否有所疏失,在法律上,那是屬於法官的裁量,中國黨和馬英九的律師卻說,這是可以社會公評之事。
若是貪污瀆職事件都可以經由社會公評來決斷,不需要法院的裁判,那麼,中國黨和馬英九還會那麼緊張嗎?就是因為知道被判決有罪的可能性非常高,所以,才會試圖以媒體的壓力,在法院之外,另找出路。
馬英九會如此緊張,由親民黨立委嗆檢察官,馬英九的律師並以筆錄中字句的語氣來詰責,應該是在法律上難以抗辯的一種回應。加上,法律上,馬英九犯罪的要件相當明確。
因此,筆者預估,馬英九在一審被判決有罪,應無疑義。
附註:當馬英九被判決有罪的時候,中國黨的「不排黑條款」將正式開張,馬英九成為第一個適用的人。中國黨也將正式淪落為「污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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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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