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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四日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就要宣判,他在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這次的出庭對他是一種淬煉,他將在官司宣判後提出司法改革政策。」事實上,不僅馬英九,所有人也都睜大眼睛看,司法良心與專業,是否會因意識形態而折腰,這一判決,將決定司法改革的成敗評價。
馬英九特別費的問題,其實十分簡單,就法律性質的應然面而言,不論是中央層級的監察院,或是地方層級的台北市政府主計處,都認定特別費的公款性質。在運作的實然面,則並非所有人都像馬英九一樣,直接全部將特別費納入私庫,並以財產申報之。事實上,馬英九是少數中的少數,大部分的政府官員,不是沒有領完而繳庫,就是花得精光,很少人敢於如此大方納為收入的一部分。
至於馬英九的犯意之有無,其實在他前後不一的說詞中,已經被證實。馬英九不僅第一次接受檢察官偵訊時坦承特別費是公款,面對媒體的公開詢問時,也堅持是公款。後來他的翻供,只會證成其心虛的一面。
儘管如此,卻無人有把握說,承審法官將判馬英九有罪。原因是長達二十年的司法改革,從來不曾被認可已經成功。
自中國國民黨時代的司法院長林洋港、施啟揚到現在的翁岳生,台灣的司法制度並非沒有經歷大變革,現在的檢察官必須蒞庭與被告論辯,就是強調人權平等的好例子。但是,司法改革最需要的不只在於制度面,更在於司法人我心如秤的風骨,可惜的是,偏偏這一點最難做到。優秀的司法官固然所在多有,尤其是年輕一輩,但迂腐徇私者還是所在多有。
台灣在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時期,行政權獨大、不可一世,到了國會全面改選之後,立法權的高漲,讓許多為官者大嘆官不聊生。但風水輪流轉,司法獨立的浪潮趕上二○○八總統大選的時機,儼然擁有左右政黨生死之權柄。
中國黨時代,許多司法官是獨裁者的創子手,司法黑暗的程度,令人痛恨不已。然而,政黨輪替後,從來沒有人因此獲得教訓,他們依然站在安穩的位置上,深深的意識形態烙印,也完全沒有改變。這樣的氛圍,至今還牢牢掌控著司法界。
從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案到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可以看出部分司法人想要建立司法獨立地位的用心,例如從檢察官侯寬仁在馬英九的起訴書的背後,就可以看到陳瑞仁的影子,他們希望在藍綠對峙中,找出一種可以為人民所信賴的判別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司法天平的超然性。
然而,一廂情願未必就能成事,為了建立新權威而濫施起訴,亦非正常的司法人心態。如果司法品質不夠精緻,則政治力必能找到反撲的隙縫,受傷的反而是對司法的信賴感。
許多人說,當初他們早就知道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的心證已成,這是事後之明。但這次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卻有更多人敢於事先之明的說,承審法官心證也已經十分清楚。原因無它,法官在聽審過程中的態度,己表露無遺。
為了建立司法制度而凌駕對個人的好惡,是值得讚賞的,但更擔心的是,為了意識形態而摧毀人民對司法制度的信賴,則數十年的司法改革,將因而宣告壽終正寢;台灣需要的不再是司改,而是司法革命,因為,台灣離真正的民主法治,永遠還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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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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