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妙的「大水庫理論」


吳鴻徹

 最近,我發現台灣有二位可共享諾貝爾化學獎桂冠榮銜的奇才,說奇才一點也不為過,因為這兩位奇才二、三十年前曾分別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在台灣法律界均頗有名氣,九鍊成精,這兩年先畢業的學長竟發明「大水庫理論」,而由學弟實驗證實「大水庫理論」成立。

 一般市井公民都知道經過化學污染的河川,其河水流進大水庫會污染整個水庫,甚至處理後仍無法做為飲水、煮飯之用,所以,水源地區才需要特別保護。而「大水庫理論」之玄妙在於經過化學污染的河川流進大水庫以後,不但不會污染整個水庫,反而對整個水庫有澄清作用,會變成讓藍色民眾驚嘆的清水。

 換個比喻來說明,馬英九貪污特別費之後正如經化學污染過的河川,而貪污的特別費流進馬英九私人財務大水庫以後,依照陳大師「大水庫理論」的攪和之後,貪污的特別費變乾淨了,不再有化學污染、刑事犯罪了,整個財務大水庫變澄清也就不在話下。

 化學污染的河川應經環保人員取樣測試,測試其污染的化學品種類,正如侯寬仁檢察官將馬英九偵辦後以貪污、背信等罪名起訴。本來法院一、二審法官應如同環保複驗一樣作更精密的測試,詎料,馬英九的貪污、背信等案進入法院之後,一、二審法官卻搖身一變,變成污水處理廠的技師,將貪污、背信等污水,狂加明礬等化學藥劑處理,然後宣稱,原本就是乾淨的水,均宣判為無罪,置取樣的污水於不顧。

 台北檢察官曾說:「司法碰到馬英九會轉彎」,更稀奇的,是這群法律人碰到馬英九,變成化學大師者有之,變成化學技師者有之;陳大師和馬英九在一群化學技師的協助下,證實「大水庫理論」在暗無天日時是可成立的,應可共享諾貝爾化學獎的榮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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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