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人民自決,廣告應登國外


楊宗明

 馬英九最近在國內媒體刊登廣告主張「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決定」,跟他2006年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的主張,完全不同。

 星島日報當時的報導說:「馬英九強調台灣問題應由兩岸人民共同決定....。」報導又說:「這是首次台灣政治領袖認同台灣問題由兩岸人民共同決定,過去台灣各方一直強調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決定。」。

 馬英九的這個改變,很多人感到迷惑,謝長廷也只是說:「我們歡迎他不斷靠近」,並沒有指點馬英九一條明路;本人覺得事關緊要,這個指點迷津的工作就由我代勞:

 「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決定」這種話本來是應該對外講,才能起作用的;因為要自決,要反對外國干涉內政或併吞,國際的支援最重要。

 此外,2006年時,馬英九是在歐洲參訪向媒體發表的,也就是人在國外,向國外報社講的,是向中國在內的全球宣示的主張。現在要改變這個主張,如果不對外講,只對內講,廣告篇幅再大,都不會被認為是認真的。

 所以,要證明真的有熱誠作那種宣示,對象應該是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公民,刊登在譬如星島日報、紐約時報、泰晤士報等報刊,才能達到效果,也才能顯示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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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