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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周錫瑋的「思想警察」心態!


/葉知秋

 據報導,近日關於「高砂義勇隊」遺族於烏來公園興建紀念碑,內含日文、日本國旗及「忠勇皇民」等字樣引發爭議一事,台北縣長周錫瑋表示「這裡是中華民國台北縣,不是日本土地」,並要求興建的高砂義勇隊於一周內將該碑文遷建。

 周錫瑋及台北縣政府理直氣壯,舉出種種理由如違反法令等,務除此紀念碑而後快;然而,仔細思考,我們可以發現,北縣府所舉的理由無一站得住腳。

 首先,台北縣政府表示,「他們同意協會設置紀念碑,卻沒有核發其他設施,因此該協會違反了水保法,也未申請雜項執照」;但問題是,如果說其他雜項沒有申請的話,那麼,拆除周邊的設施即可,要拆除主要的紀念碑,其依據又從何而來?

 再者,該協會向縣府合法洽借土地,租期為一年,縣府雖然說這是「風景管制局長越權決定」,但就算如此,協會的租賃契約仍然是有效且合法的。今天,周錫瑋要強制拆除義勇隊紀念碑,已經構成違約,而一旦違約所可能造成的賠償與損失,又要全體縣民負擔,這種逞意氣的作為,豈是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所應為?

 次者,周錫瑋本人講的話,其本身也有很多矛盾之處。今天,北縣府表示「紀念碑」是因為水土保持等種種因素違法,但是,周錫瑋在電視上卻強調,他要限期遷走的是「碑文」而非紀念碑,換言之,照周錫瑋的說法,不是碑的申請有問題,而是碑文的意識形態有問題。這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碑文無關於「水土保持」,只有關於立碑者的主觀意識,周錫瑋因為不喜歡「在台北縣出現個日本國」,所以,要求這個碑必須遷建,那麼,如果將碑文換上(周錫瑋認為)「意識形態正確的東西」,比如說「抗日英雄死難者碑文」,這個紀念碑是不是就一切合法了呢?

 碑合不合法可以討論,但是,以上面的「文字」來決定合不合法,這難道不是思想檢查,不是另類的白色恐怖嗎?

 從前,日本人統治台灣的時候,為了紀念日軍的「功績」,在澳底興建了一個「日軍登陸紀念碑」;後來中國國民黨來了,看那個紀念碑不順眼,於是把碑文給磨掉,再把中國國民黨徽嵌到原有的碑上,小鼻子小眼睛的作法,讓有識者無不暗自竊笑。

 今天,澳底紀念碑的中國國民黨徽已經去掉了,而台灣擺脫黨國威權統治也已接近七年了,然而,黨國意識形態的幽靈仍然盤踞在某些人的心裡。從周錫瑋的傲慢嘴臉裡,我們看見了過往霸權的專橫與無知,對此,我們豈能默守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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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