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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蔣介石當然有責任


/張國城

 國史館發表「二二八事件政治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直指蔣介石是最大的「元凶」。中國國民黨黨史研究權威邵銘煌隨即表示,研究應該將蔣介石後續處理經過也列入,才能更客觀評價。

 他舉「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為例,卅六年三月十日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十天,蔣介石主持中樞國父紀念週,即曾報告事件經過,「強調『本人已嚴電留臺軍政人員,靜候中央派員處理,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以期全臺同胞親愛團結,互助合作』,展現和緩作為。」以這種理由作為蔣不是「元兇」的辯解,真是令人失笑。

 法律判決一個人是否有罪,不能僅以他的自白為根據,必須以動機和證據為基礎,不是說承認有罪就一定有罪,也不是否認無罪就一定無罪,這應當是非常淺顯的道理。以邵銘煌舉的例子,姑且不論在威權專制時期這類偉人的「思想言論選集」(請注意還是「選」集)有多少真實性和史料價值,即使是蔣真實自己所說,也不過等於是他的自白,沒有什麼多大的意義,更起不了任何洗刷他在這次事件中應負責任的作用。

而且,蔣也只說要留台軍政人員「靜候中央派員處理」,並無法證實之後中央沒有派軍來台屠殺鎮壓的行為,更無法證明他没下令、不知情或無法負責。屠殺鎮壓的人都是他的部屬。而且事後這些人無一遭受懲處,還官至高位,如彭孟緝曾任參謀總長,柯遠芬曾任警備總司令,證明即使當時他縱使沒有直接下令,事後也對這些將領的所作所為追認甚至嘉許。如此,還能說他沒有責任嗎?

 邵銘煌說研究應當把蔣介石後續處理經過也列入,二二八事件之後,無論蔣有沒有下令殺人,那些牽連在內的政治犯和他們的家屬遭到的拘禁、監控和歧視,是連馬英九都承認的。這些都是在蔣執政時期,難道不算「後續處理」嗎?這些所作所為,難道和「全台同胞親愛團結,互助合作」的冠冕堂皇言詞不矛盾嗎?如此,還能說他沒有責任嗎?

 二二八事件從發生到今天,充分反映了專制政治裡殘民以逞、粉飾太平、飾辭狡辯的種種黑暗特質,說是國民黨的最陰暗一面,台灣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絕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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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