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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二二八的首要元凶?


/李正三

 據自由時報二月二十一日台北報導:「二二八基金會公佈調查報告直指蔣介石是首要元凶,國民黨立委蔣孝嚴痛批該份報告刻意隱瞞史料、扭曲事實,要求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陳錦煌與撰寫報告的陳儀深兩人三天內必須道歉,否則將提出刑事誹謗與民事告訴,並求償新台幣五十億元。」

 依據史料的記載及善後處置的實際情況來看,這次二二八基金會公佈的調查報告,確實比以前所有的調查報告,更清楚、更具體、更進步,它不再和稀泥、不再欲言又止、不再冒充不願得罪人的鄉愿,我很佩服陳儀深作為一個學人的道德勇氣,而蔣孝嚴則是「賊卡惡人」。

 一般為蔣介石脫罪的根據,是他曾親下手諭「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事實上,這是講好聽話,完全是表面文章,先前說的跟事後做的處處充滿矛盾,我以為就憑下列三點,就可明指蔣介石是首要元凶:

 第一、二二八事件一發生,陳儀、柯遠芬就採取緩兵之計,表面上和「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敷衍周旋,一面暗求中央派兵鎮壓,當張慕陶在大會堂(今中山堂),以頭保證中央不會派兵時,鎮壓的大軍已從福建出發,三月九日就在基隆登陸。

 蔣介石明令「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手諭時,登陸的大軍已大開殺戒一星期。人都殺了還下令說不要殺,明明是暗留伏筆,為他日脫罪,結果卻是欲蓋彌彰。何況,事實上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的清鄉善後,被牽連、被懷疑、被羅織罪名而被捕被殺的人更多,因此,這個勿行報復的手諭,並沒發生防止殺戮的效用。

 第二、蔣介石原令「殺人報復者將以抗令論罪」。結果,所有縱容殺人最多的陳儀、彭孟緝、柯遠芬等都得到獎賞重用,官位個個高陞,如陳儀調回中國當浙江省長,彭孟緝當警備總司令、駐日大使等。這說明什麼呢?這明示蔣介石對這些劊子手的殺人作為表示肯定,殺人有功才給予獎賞。

 日後有口述歷史學者去訪問彭孟緝,問他為何二二八事件時下令要塞駐防部隊向百姓開槍鎮壓,他的回答是「奉命行事」。能對高雄要塞司令直接下令的就是當時台灣行政長官陳儀,而能對陳儀下令的就是當時中國最高行政長官蔣介石。這樣看來誰是二二八事件的首要元凶不是很清楚嗎?

 第三、蔣介石從中央派兵到地方「鎮壓平亂」,他自始至終直接介入二二八事件,他是當時中國的最高行政長官,也是最高的軍事統帥,對二二八事件的處置,他直接介入,又是最高層的決策者,他本來就應該對二二八事件的慘痛後果負責。這是責任問題,做為最高決策者,蔣介石就必須為二二八事件負責,就像韓國的全斗煥耍為光州事件負責一樣。

 這樣說來,二二八事件中台灣估計有兩萬人喪失性命,這個事件的首要元凶,卻在1949年「轉進」台灣,「復行視事」,並被尊為「偉大的民族救星」,受到千萬人的頂禮膜拜;1975年去世出喪時,台灣人還像如喪考妣似的萬人帶孝,夾道痛哭跪送,這不是很諷刺嗎?(李正三/台灣口述歷史研究室,紐澤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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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