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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是制度問題!


/邱垂亮

 一生研究民主政治發展,成就有限;但也得到一點心得。在文化論、經濟論和制度論之間遊走,最後接受制度決定論,認為文化多元化、現代化和經濟發展當然對民主化很重要,但民主化的切入、起步和成敗關鍵點,還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建構。制度建構成功,就是好的開始,並事半功倍。

 台灣半個世紀的民主運動,在制度建構上,最成功的就是公平、公開民主選舉制度的建立(比美國都好)。最失敗的就是有效運作的憲政體制(總統或內閣制)和三權分立制衡制度的嚴重缺乏。如今立法權膨脹、濫用,司法權獨立但也有誤用之虞(受統獨意識型態影響)。

 目前震撼、撕裂台灣政治社會的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馬英九市長特支費案,兩方都大罵對方外,也大喊制度害人。阿扁說「過去可以做的,現在不可以」,說的就是制度問題。馬英九也是說同樣的話。

 蔣家時代,國家的錢就是他家的錢,連收集發票核銷都不需要。首長特支費本來就是變相加薪,直接匯入私人帳戶使用,認為理所當然。那個腐爛制度從兩蔣到李登輝、陳水扁時代,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已突飛猛進了,卻還沿用如故,治標上略有修正但治本上根本沒有制度改革。這個問題,不僅專制獨裁的蔣家父子,連李登輝、宋楚瑜、王金平、陳水扁、馬英九,以及其他所有藍綠的領導菁英都要負責。

 所以,阿扁的公開說明、李遠哲的「考慮去留」公開信、陳師孟的「引退後復出重行視事」建言、林濁水和李文忠以「誠信」為名發表的立委辭職聲明,到馬英九深感愧疚、受辱、道歉的表白和1400萬捐款大動作,都呈現了此嚴重問題的各個層面,但他們都沒有全面性地面對、更沒有提出全盤性地解決制度缺失的看法和政策。甚至都還本位主義地自我解釋、為是,指責對方才犯刑責,才非下台不可。真是鴨子嘴硬,不到黃河不死心。

 所以,不僅李遠哲的公開信缺乏民主憲政制度理性內涵,「大我」的呼籲空乏無力。林、李誠信辭職的道德宣示,在民主制度建構上也沒有太大意義,好看不好用。馬英九的告白和捐款更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沒有任何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議。就連最苦口婆心、最有理性道理和道德勸說力的陳師孟諫言,都犯了反民主制度的毛病。

 陳師孟說,陳瑞仁起訴總統夫人吳淑珍理由荒謬,無異於「有罪推定」,他的偵查方式有濫權之虞,對第一家庭可說是軟土深掘。

 陳師孟認為,雖然如是不公,阿扁最好還是忍辱負重,離開總統身分,主動迎向司法,以平民之身證明清白,才可望杜悠悠之口。所以,他建議,沿用當年蔣介石先總統「引退後復行視事」模式,宣佈在明年初以「因故無法視事」引退離職。由司法體系指派績優法官數名組成「特別法庭」,針對本案發動審理程序,一審定讞;惟上述審判必須於一年期間內終結,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若判決有罪,依法量刑,若判決無罪,陳總統即日復行視事至任期屆滿。

 陳師孟的建議用心良苦;但蔣介石引退模式是封建專制遺毒,根本沒有民主憲政制度根據,甚至違反現代民主政治原則。要搞出一堆特別法來因應阿扁的個案危機,也太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非根本解決全面制度問題之道。

 陳師孟、李遠哲和我一樣,都是書生論政,未能看清國務機要費全貌,實在沒有資格要求阿扁下台或不下台。由另一層次來論,阿扁沒有道德或法治主義權威立場要馬英九下台,馬英九、宋楚瑜、郝龍斌等人一樣,也沒有同樣立場要阿扁下台。他們有的政治責任是亡羊補牢,清除一切過去專制政治留下來的污泥,收拾過去留下來的爛攤子,全盤檢討、改革國務機要費、首長特支費等一大堆腐朽不堪、讓人做壞事、制度害人的壞制度,同心協力創建長治久安、讓人做好事、符合現代民主政治原理原則的好制度。

 台灣藍綠領導諸公,有此民主智慧、度量和能力嗎?看他們為了個人政治利益殺來殺去,殺得昏天黑地、你死我活。對他們,我實在沒有太大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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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