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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撤職查辦郭冠英,馬政府更應公開道歉


歐亞非

 據報導,蘇俊賓局長針對新聞局現任駐多倫多新聞組組長郭冠英,疑似在網路上以筆名發表詆毀台灣、辱罵國人言論引發網友與輿論強烈批判一事,表示新聞局還需進行查証,並說『我們是請他提出書面的說明,我們還是要強調,新聞局同仁或是駐外人員,他是代表台灣、行銷台灣形象,理應要有更高標準,約束自己的言行,我們會自我要求。』

 本人曾服務於新聞局,對於郭員以本名公開於中國時報、聯合報等報刊發表之言論尚無法認同,遑論其以筆名所做之諸多令人無法置信之陳述。在此網路時代,蘇局長或幕僚只消以Google或其他任何網路搜尋工具以「郭冠英」進行搜尋,十分鐘之內可以明確查知網友與輿論所言證據確鑿。請郭員自行提出書面說明,明則表示新聞局已進行內部處理,暗則不免有以拖待變之嫌。無論如何,蘇局長目前為止對郭員相關言論所做之表示與處理,相較於郭員言論之嚴重程度,不成比例。

 既然蘇局長表示新聞局同仁或駐外人員應有更高標準約束己身言行,就不該在郭員事件被廣為披露後仍放任局內同仁發表同情郭員言論。由該等言論看來,新聞局內之官官相護以及親藍之氣候直令人無法想像。請認清:新聞局是國家的新聞局,任務在增進國家利益,不在保護執政政黨。新聞局駐外人員享有高額津貼補助,郭員每月領取薪俸津貼高達數千美金,擔任駐多倫多新聞組長卻多次為文發表與職責大相逕庭之言論,與警察局長背地殺人搶劫實無二致。

 尤有甚者,據報載,經新聞局副局長許秋煌及國際新聞處長初步與郭冠英聯繫後,郭冠英陳述「范蘭欽」是與一群朋友的共同筆名。由此陳述,兩點事實已經郭員確認無誤:
 一、郭員以個人或共同作者身份曾以該筆名發表文章;
 二、「范蘭欽」牽涉者不止郭員個人而已。

 針對本案處置作為,蘇局長所言「不排除召回駐外人員」以及「必要的時候我們也會請他回國說明」亦極為不當,充滿倨傲心態。蓋以郭員之身分及其言論之嚴重程度,相關處置應符比例原則。

 據此,本人以台灣公民身份強烈要求:

 一、立即召回郭員回國公開說明;
 二、對郭員即刻停職查辦;
 三、蘇局長本人立即公開道歉;
 四、立即調查「范蘭欽」此一筆名是否有新聞局其他人員或其他政府單位人員涉入;
 五、所有相關調查由社會公正人士主持;新聞局內部調查應予分開辦理,以免官官相護妨害真相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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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