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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於1930年3月12日-4月5日領導著名的390公里「食鹽長征(the Salt March)」。
當年3月2日,他在寫給印度總督歐文爵士(Lord Irwin)的信中說:「如果我的信無法訴諸你的心,我將在這月的第11天和我所能召集到的工作者,為不遵守食鹽法的條款開始行動。我認為從窮人的立場看,食鹽稅是最不公義的法律。因為獨立運動基本上是為這塊土地上最貧窮的人,它要以這條邪惡的法律開始。」
4月5日,長征隊伍抵達目的地──印度西部濱臨阿拉伯海的小村丹地(Dandi)。次日(印度國家節日)早上,甘地從海灘拿起一團鹽泥,宣佈:「用這個,我要憾動大英帝國的基礎。」然後,他把這團鹽泥丟進鍋裡,用海水煮,製造非法食鹽。
中國國民黨擁有黨國撥交的龐大財產,還獲得黨國授與的特許事業經營權,例如大家熟知的「欣」字輩天然氣公司;黨國補助它的事業或相關組織;它的黨工人員可以黨職年資充當公務員年資。
台灣國人不論追求自由民主或獨立建國,中國國民黨黨產都是最不公義的障礙物,因此,首先要清除中國國民黨黨產。
馬英九自己也知道黨產不公不義,去年10月他就任國民黨主席時,還承諾儘速處理黨產。可是,他的一再承諾都無法「訴諸他自己的心」,無法打動他自己的心,他還是貪圖黨產,利用「邪惡的」黨產興風作浪。
不僅如此,2002年9月,行政院將《政黨及其附屬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送到立法院後,它到現在還繼續在「訴諸立委的心」之上努力。
不僅如此,不少台灣國人也都曾斷續大聲疾呼要中國國民黨歸還黨產。可是,所有的疾呼都還停留在要「訴諸中國國民黨的心」之上。
當然,遑論那些不認為黨產是不公不義的台灣國人,遑論那些要分享不公不義黨產的台灣國人,中國國民黨必須歸還黨產這件事哪能「訴諸他們的心」,哪能打動他們的心?
國家就是無法收回中國國民黨黨產,討回中國國民黨黨產真的有這麼難嗎?
80年前,甘地只用一團鹽泥,就可以「憾動大英帝國的基礎」,台灣國人就不能隨手討回黨產?
從今天起,台灣國人如果想錢,就到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討回自己的一份黨產,這一份黨產據說價值4,340元(將2007年有人估計的1千億元黨產分攤給每位台灣國人後之數)。
不想要錢的國人,也可以去那裡等人、聊天、發呆、或閒逛,保證會「等人、聊天、發呆、或閒逛」到興起貪錢的念頭;否則,溫家寶就不會那麼有自信的要對台灣「讓利」,馬英九也不會一直吹噓ECFA會帶給國人這麼大還會一直大的利。
大家可以每天去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或每星期三中國國民黨正在開中常會時去。雖然人數愈多愈好,每次去的人數不用多。向他們問好,聊天,聊黨產。當然也可以去各地的民眾服務社。
有一點要注意,甘地主張非暴力,台灣國人要學他,學他的耐心。甘地可是耐心等待,等到鍋裡的水份蒸發後,才刮取上面的鹽份。(綠點/奧斯汀台灣研究社社員)
|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10.0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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