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與國族專題政治修理站首頁

推「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阻絕中國滲透


/綜合報導

推到Plurk  Facebook分享


 台灣基進黨主席陳奕齊17日上午出席民進黨尤美女委員、余宛如委員、林靜儀委員、王定宇委員、羅致政委員召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記者會,共同提出立法管制境外勢力干預問題的重要性,希望建構登記制度以規範中國代理人於台灣為了其政治目的、影響台灣政府部門運作的行為。

 陳奕齊說,非常感謝民進黨立委推動相關法案,因為台灣基進沒有任何立委席次,因此,今年三月率先完成澳洲兩部「反外國勢力干預法」法案翻譯,四月份完成具有「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法案精神的台灣版草案,並送入立院向友黨立委遊說共同推動,很樂見有越來越多人支持該項法案。

 他表示,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對於台灣而言,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能夠有效「降低中國干預」,並強化台灣對於中國「危機意識」。

 他指出,中國對台灣的滲透與干預,往往都是透過「在地協力者」的推動與引導,舉凡個人、團體、政黨與統戰機構等,其行為或許非如職業間諜,但其遊走於台灣法律的灰色地帶,背後共通的目的都是為中國併吞台灣鋪路。

 陳奕齊強調,阻絕中國滲透的第一步,必須要將這些協力者以「中國代理人」的身分揭露,下一步才能做到有效監管並依法論處。而外國代理人法案,就是要將這些遊走於法律灰色地帶的統戰行為攤在陽光底下,並加以監督和執法。

 他說,台灣長期對於中國滲透缺乏危機意識,而推動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將能有效拉起一條「台灣的警戒線」,其意義等同向台灣人民宣告:代理中國統戰即是需列管追蹤的行為,並不享有一般的法律自由和保障。

 陳奕齊以美國的中共代理人林英的判決為例,中國裔美國籍的林英多次接受中共官員指示,將面臨最高達十年的刑期,並已沒收合台幣五百多萬元的財產。這個案例給台灣的啟示,是外國代理人制度將不限於傳播媒體,只要有接受中國資金、指令或是協議的個人或團體,都必須主動申報,主管機關也有權主動調查。只要未主動申報或申報不實,都會違法!


 

 


韓國瑜不懂自經區?能混則混?木馬屠城?(完整報導)

https://youtu.be/lUJYNPb6h8Y

 

201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