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審先判、人格謀殺李登輝


/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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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由媒體報導的片面描述,責任全推到李登輝身上,要是李登輝挺身出面為自己辯駁,恐怕又會多出一項「不尊重司法」的罪名......

 

 「曾參殺人」現代版再次上演,一篇莫名的指控報導,在「偵察不公開」的保護傘下,前總統李登輝因此挨了悶棍。檢調、媒體交互掩護,不禁令人感嘆,難道民主化的成就之一,竟是讓司法藉制衡之名,再度干政?讓媒體輕率玩起「媒體審判」的把戲,來自毀格調? 

 過去威權時期情治系統隱身幕後,檢調則在台前直接扮演扼殺民主,肅清異己的毒手,媒體則成為扣帽子的幫兇;台灣人民原本期待,政黨輪替後司法和媒體能制衡政客,伸張正義,沒想到真相還沒大白,少數檢調與媒體竟自甘墮落,淪為惡棍政客的開路先鋒,在相關案情還沒釐清之前,就先按部就班入罪於李登輝。 

 到底有沒有所謂的「秘密帳戶」?或者是不為苟同的股票交易?相信遭押的劉泰英自有一番說辭,李登輝也會有所辯解。如果證實確屬人謀不臧,檢調大可在罪證確鑿、釐清責任歸屬後,向社會公開說明並提起公訴,最後透過司法審判還給全民公道。如此急吼吼充當打手,狼狽為奸,人民要怎麼「尊重司法」?司法如何能昭公信? 

 經由媒體報導的片面描述,責任全推到李登輝身上,要是李登輝挺身出面為自己辯駁,恐怕又會多出一項「不尊重司法」的罪名,也只好摸著鼻子強調尊重檢調辦案。明知做不到「平衡報導」,矛頭一窩蜂地指向李登輝,如此做法似乎失之公允,怎能贏得讀者信任? 

 記者的報導如果經得起考驗,檢調放話的嫌疑就賴不掉,「偵察不公開」的專業也就形同破產;如果媒體缺乏自律,縱容記者捕風捉影,三人成虎,妨礙司法公正,檢調視而不見也一樣難辭其咎。「新瑞都案」水落石出之前,到底誰在人格謀殺李登輝?相信檢調和媒體早晚都要給個答案。(唐詩/台灣日報記者)

 

(2003.03.26)

 (http://www.south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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