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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亟待完成的重大任務


/施正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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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歷史的偶殊,台灣當前是一個多元族群的社會,一般的分法是有四個族群:原住民、外省人、客家人、以及鶴佬人。我們可以將其關係歸納為三個軸線:原住民VS.非原住民(或漢人+鶴佬人+客家人+外省人)、外省人VS.本省人(鶴佬人+客家人+原住民)、以及客家人VS.鶴佬人。

 正如相同的原生背景並沒有組成同一民族的必要,族群間的差異並沒有否定彼此生活在同一個國家的必然性;也就是說,民族國家並不要求是由單一族群組成的同質國家(ethnically homogeous state,冰島或是葡萄牙畢竟是特例),譬如美國及瑞士都是相當成熟的民族國家,卻 是由多元族群所組成。因此,台灣民族主義也可以由多元族群之間來共同產生,而台灣民族也不是單一族群的專利。

 戰後,國民黨以征服者的姿態君臨台灣,採取與日本殖民統治無異的差別待遇,特別是在「反攻復國」的藉口下,國家機器儼然成為外省族群支配的工具。李登輝政府進行的民主化,可以詮釋為本省人要求族群正義的體現。大體而言,當前的原住民議題多能透過修憲、或是立法的方式來推動,客家與鶴佬之間的歷史齟齬已無明顯的政治迫切,惟獨外省與本省族群之間的競爭有全國化之勢,特別是在行政首長直選以後,包括台北市長、以及總統選舉。

 其實,族群差異並不表示一定會有族群衝突,而族群衝突也不一定會暴力相向、或是兵戎相見,關鍵在執政者是否願意包容多元族群的現象、政府的政策是否大公無私、以及族群菁英要以何種方式來作政治動員。

 從功利的觀點來看,族群間的競爭不外為了權力、資源、以及地位的分配,這些都可以透過協商來訂定「公平」的公式。進一步而言,如果族群差異能獲得承認、菁英願意採取調解的方式,張力可以紓解;相對地,如果掌有政治權力者採取排除、壓制、或是同化的手段,抗爭、甚至於分離是免不了的。

 如果是因為政治優勢不再,所謂「外省人的危機感」,就只能靠公平的制度來緩和。不過,如果是尊嚴、以及認同的差異就稍難調和,特別是牽涉到歷史事件的和解。

 其實,由1970年代到1980年代,海外的台灣獨立運動開始改變民族認同的論述,主張 凡是「認同台灣、願意為台灣打拼的人」都是台灣人,否則就是中國人,因此,強調只有「台灣人VS.外國人」之別,並沒有所謂的「本省人VS.外省人」。這是務實的妥協,因爲外省人第二、第三代已經漸次出現,大家體會到早期「反阿山」的排他性口號不符人道。

 進入1990年代末期,李登輝的「新台灣人」論述,也有主動接納外省人土斷的意思。面對馬英九奮力地使用「台灣話」(鶴佬話)演講,看到影劇圈的外省人認眞地學當「台灣人」(acting White),焦慮似乎徘徊不去,彷彿在提醒當年的強迫同化,只不過是角色互換罷了?也不盡然如此,如果國家提供機會學習多重語言,除了可以增加個人的能力、資源外,也是族群間雙向了解的第一步,並不代表是就業的歧視。

 事實上,在要求外省人學習本土語言的同時,並未否定保留學習「國語」的權利(同樣地,當教科書增家本土史地之際,也並未否定學習中國史地)。如果政治人物、演藝人員體會到「講台語」會受到歡迎,為何在日常生活中(包括學術上)的運用會被認知為欺壓?除非,外省人堅持其優越感,仍然堅持本土語言是次級的方言。

 反躬自省,民族應該是自信的表徵,應該是超越族群的,也就是說,民族認同不應自我矮化為對多數、或是支配族群的效忠而已,因此,要避免流於「文化民粹主義」(cultural populism)。

 即使今天,所有的外省人都自願/被迫說一口流利的本土語言,並無法確保政治上的民族已經塑造成功,因為,隱藏的認同代表的就是壓迫;戰前、戰後的國語政策就是明證,愛爾蘭人亦然。

 我們要提醒自己,文化式的民族主義雖然比較方便動員,卻也容易造成排他。諸如「愛台灣」、或是「本土化」的訴求,或許可以在概念化上面再精練一些。

 一般人會以為,民族認同是至高無上的;事實上,認同絕對不應由任何力量預先決定的,而必須由國家內部去辯論來尋求共識,尤其是在多元族群的台灣。

 作一個國家的成員,外省人不只是要求自保而已,更要積極參與民族塑造的工程;只要外省人與大多數的人願意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是同一個民族的人,或者說是「外省台灣人」。然而,究竟這個國家可以接受多元文化到何種程度?如果有人就是要與中國統一、堅持當與台灣人相互競爭的中國人,又將如何看待?

 台灣人要求被承認是一個民族,乃是天經地義的事,就好像美國人、或是日本人一樣,有表達自己為民族的權利,問題在於台灣人眞的想提昇自己為民族、想要有自己的國家?

 不過,更基本的問題是:要國家作甚麼?

 就本體論而言,國家存在的功能在於保障人民的安全、促進人民的福祉,因此,國家並非至高無上的,人民才是主體。不過,也因為過去國民黨的「去政治」作法,百姓多有反政黨、反政治、甚至於反國家的傾向。

 即使中華民國已經本土化(立足台灣),個人雖然有形式上的公民資格,與國家的關係仍然要透過地方派系、宗親、或是族群來介入(政黨又何嘗不是如此)。其實,戰後國民黨的統治,政治力量並未眞正滲透台灣,而是透過半山、地方派系、或是願意接受吸納的台籍菁英來當掮客;在中央VS.地方的垂直分工下,除了納稅、以及選舉之際,一般人並不覺得要國家做甚麼。

 近年來,有人以經濟上的「全球化」來否定國家存在的意義,要求超越民族。然而,自從Westphalia以來,國家是保障人們的基本單位,不僅國際體系仍然呈現無政府的狀 態,區域整合的走向不明,為今之計,仍然以國家爲運作的基礎。

 由現狀到未來,台灣的國家定位應該如何走?我們可以由政治單位如何組成(本質論VS.建構論)、以及要不要國家(反對VS.贊成)兩個軸線來看,總共有四種可能:統合是以追求某種華人國家的結合;區域整合是歐盟的願景之一;族群國家則是自我設限;多元整合應該是最佳的選擇。

 民族主義在台灣已經由知識份子的構思,透過運動而進入政治上的實踐;儘管如此,一般大眾似乎還停留在懵懂的狀態。要如何來幫助台灣人了解自己的民族認同?除了是地域式的本土認同,要如何讓台灣人作有意識的自我描繪?我們以為,缺乏的是誠實而勇敢的菁英領導,在精心擘畫的民族工程中,能讓所有的台灣住民能甘心投入個人的選擇。

(本文取材自施正鋒著《台灣民族主義》http://shop.southnews.com.tw/product_info.php/products_id/223

 

 

20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