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無人自首,為何反而向阿扁開刀


/蔡漢勳

 改朝換代後,政局發展詭譎,司法體系對前朝官員之反撲更引人側目,竟在一週內接踵發生五位部長級政要因為「特支費」被起訴、李應元等五位謝總部成員因「踢館案」反遭公訴,乃至於前總統阿扁在廿一日出庭應訊!

 其中,最弔詭者,當然是轟動國際的「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案外案,由海軍退役中將雷學明領銜的小組,他們針對被指控涉及佣金一節提出上訴。

 雖然,監察院早在2000年10月24日曾對雷某提出彈劾,法院也於隔年七月五日具體求刑十四年不等在案,檢方也已於2007年自瑞士之郭力恆帳戶討回十餘億元贓款,佣金案堪稱罪證確鑿;殊不料昔日與郭力恆聯袂參與購艦之同僚沒有自首,反訴諸纏訟,而且是針對阿扁。

 在「拉案」官司開打之際,有位少校退伍的富商楊棟,突於中國國民黨重新執政月餘後,駕駛一艘造價卅億的遊艇返台。依監察院調查報告所述:「楊棟是位海軍老幹部,業管補給軍火商,被列管不受歡迎人物,定居香港,經常往返港台」,而且卷查此人即係「尹清楓失蹤前一天赴高雄欲找之人,屬命案之重要關係人」!

 另依郭力恆在獄中告白指出:「南部有個姓楊的來搞我們....惡意搞我們的軍火商」;再比照「尹案」專案小組情資之卷宗認定「楊棟此人係命案重要關係人」;但司法單位卻讓楊棟自由進出,楊滯台的三天兩夜期間,還在報端和上了電視大肆渲染,可是,就沒有一位特調小組幹員去拜訪一下楊棟。

 特調小組早在2005年11月,便已取回軍火商汪傳浦在瑞士的帳冊與保險箱資料,按理應即偵結而繩之於法,卻拖過政黨輪替後另闢戰場。而台北地院承審法官曾正龍,更在傳喚時透過媒體放話:「阿扁前次以『行程比較趕』為由請假,相當不以為然;這次若再無故不出庭,將進行拘提」。言下之意,似已磨刀霍霍。

 眾所週知,「軍購弊案」與「尹案」環環相扣,軍火佣金回扣高達九億兩千萬美元,檢方在2006年9月28日對汪傳浦等具體求處無期徒刑等重罪,但迄今已過兩年八個多月,全案卻呈現停擺狀態;反諷的是,法院為何恰好在選在5月19日,亦即阿扁總統下野的前一天,首度傳訊前總統李登輝與郝柏村兩位「拉案」關鍵人出庭?台灣司法單位的輕重緩急不分至此,未免啟人疑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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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