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正名專題 首頁

「中華民國」是違章建築


/王燕山

 記得唸小學的時候,在台北市大安區我家附近,有一間小小的雜貨店,它是違章建築,店主是隨著中國國民黨蔣政權逃難至台灣之中國難民(俗稱外省人),他隨意在街角蓋起一間非法的建築物,做起生意來,而它之所以稱為「違章建築」,是因為他竊佔土地,所以,其戶籍及地籍無法在戶政及地政事務所登記。換言之,店主是沒有戶口謄本及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同樣道理,國共內戰,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驅逐逃難至台灣;蔣介石曾於1950年3月13日陽明山會議中,宣稱「中華民國」已亡。而當時台灣如依國際條約法:舊金山和平條約所述,即日本放棄台灣、澎湖主權或所有權於1951年 9月 8日簽字,1952年 4月 28日生效。然而,中華民國政府早於1949年,在日本仍擁有所有權之台澎領土上,建立非法流亡政府,至今它就如違章建築般蓋在台灣土地上。

 由前文申述,台灣之不能進入聯合國,問題出在「中華民國」國號上,如果把聯合國視為國際戶政、地政機關,就是因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是違章建築,而不能在聯合國登記成正常合法會員國。

 過去十幾年,台灣仍要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是徒勞無功的。住在「中華民國」之台灣人,有如住在違章建築裡的人,就像一個違法的人,走出去是沒有尊嚴的。

 如今當務之急,是要把不正常的「中華民國」這間違章建築拆掉,透過正名、制憲及公投,重新蓋一座「台灣國」合法建築,住在正常化的「台灣國」裡,大家才可以盡情自由自主地呼吸新鮮空氣,台灣國人,走進國際社會,既有尊嚴又名符其實。在加入國際組織上,就不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名稱上混淆、糾纏不清。(王燕山/留美建築師、「台灣加入聯合國促進會UNTC」委員及「台灣聯合國協進會TAIUNA」駐洛杉磯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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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