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正名首頁

台灣地位論述總整理


/陳儀深

 八月四日由台灣安保協會、台獨聯盟等團體共同主辦的「『國家定位』政策研討會」,發表工作性論文的有黃昭堂主席、林佳龍秘書長、沈建德博士、黃居正教授、陳隆志教授和我本人合計六位,涵蓋性雖非完全,但主要的論述都呈現了。黃主席說明舉辦的緣由是:希望整合各家理論,以免互相矛盾、對立甚至互相抵銷力量;然而,這不是為了學術,而是因應獨立運動的需要,不免要有政治考量。

 個人認為現階段本土陣營關於台灣地位的爭議,可以分作「已經獨立」、「尚未獨立」兩大類,第一類包括:

 一、沈建德的當然獨立說,根據開羅宣言無效、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和約和聯合國憲章的主觀解釋來認定。

 二、彭明敏等曾說過的狀態獨立說,溯自一九四九年分裂分治開始即是獨立狀態。

 三、陳隆志教授的演進獨立說,即解嚴後歷經一九九一至一九九六年的民主化,是一種「有效自決」的過程,所以,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國家。

 前兩說比較是個人看法,在此不論,第三說則已成為民進黨的主流論述,它可以用來區隔兩蔣時代的外來政權非法統治階段,也可以在九○年代民主化的過程中迴避統獨爭議,前總統李登輝最近一年的說法亦可歸入此類。

  其次,在「尚未獨立」這一大類之中,包括:

 一、林志昇、何瑞元的主權在美說,乃根據二戰結束時(美國戰勝日本),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中國政府只是承麥帥之命佔領台灣,而佔領並不移轉主權,此說雖有「脫中」的作用,無奈美國政府的立場已一變再變。

 二、黃居正、傅雲欽的主權屬中說,黃教授認為一九四九至一九七○年之間,海峽兩岸政府都明白宣示統一的意願,差別只在誰是合法代表中國,其後英美兩國都已放棄台灣地位未定論且與中國建交,最嚴重的是,當北京政府一再宣稱台灣是中國領土的時候,台灣政府從未正式反對,反而一再發表曖昧模糊的言論。此說富有針砭意義,但政治作用不佳(淪為中國內政問題,他國更難介入),況學術上是否混淆領土論與政府論仍有待商榷。

 三、許多獨派社團和政論家主張的「主權屬台灣人民」但國際地位未定、尚須爭取國際承認。

 其實,「已經獨立」的第三說,如果同時承認中華民國體制不正常、必須推動制憲正名,就與「尚未獨立」的第三說相當接近,因為爭取國際承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完成制憲正名。

 最近看到民進黨的「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大致已能掌握這個整合方向,只是論述時把一切的不正常歸咎於國民黨和共產黨是不夠的,恐怕要多多參考黃居正教授的意見做一些自我批判,並且對未來兩岸經貿關係應如何「有效管理」有所交代,才是面對危機、避免併吞、總結教訓的負責態度。(作者為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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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