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宮國家安全會議主管亞洲事務的資深主任韋德寧(Dennis Wilder)最近一段提到台灣及中華民國的言論,在台灣引起一陣漣漪。有人解讀說,美國重提台灣地位未定論。有人解讀說,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還有空間。有人甚至引伸到台灣主權屬於美國,「中華民國」政府長久以來是以美國的管家的身分管理台灣。眾說紛紜,真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怪腔怪調。
先看韋德寧說了些什麼?其原文內容如下:
「Membership in the United Nations requires statehood. 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t this point a st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 posi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that the ROC -- Republic of China -- is an issue undecided, and it has been left undecided, as you know, for many, many years.」
其中「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 state...」這句話,台灣各界的漢文翻譯有下列數種:
1.「台灣或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自由時報•曹郁芬)
2.「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聯合晚報•張宗智/劉順明/謝鎮寬)
3.「台灣,或者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東森新聞報•管淑平)
4.「台灣或/和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自由時報•社論/聯合報•社論)
5.「台灣和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林濁水)
這些譯法都是把原文的「or」一詞當作邏輯連詞(譯作「或」)。這是嚴重的誤解原意。
如果「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 state.」這句話的「or」是邏輯連詞的「或」,那表示Taiwan和the Republic of China是兩件事物。
如果Taiwan和the Republic of China是兩件事物,則:
1.要表達「不是Taiwan和the Republic of China兩者都是國家」(邏輯代號「~(p & q)」)或「若其一是國家,則另一不是國家」(邏輯代號「~p v ~q」)時,英文應該說:「Both Taiwan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are not a state.或Taiwan is not a state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states.」,不應該說「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 state.」。
2.要表達「不是Taiwan或the Republic of China是國家」(邏輯代號「~(p v q)」)或「Taiwan和the Republic of China兩者都不是國家」(邏輯代號「~p & ~q」)時,英文應該說:「Neither Taiwan n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a state.」或「Either 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 state.」,也不應該說「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 state.」。
由韋德寧所說「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 a state...」這句話的「or」一詞之前有逗號,其引導的片語the Republic of China之後又有逗號,可見「or the Republic of China」是一段插入補充說明的片語。「or」一詞不是邏輯連詞的「或」,而是that is或that means的意思,漢文應譯作「或者說」。從而,「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 state.」這句話應該譯作:「台灣,或者說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才對。
哀哉,對於韋德寧言論解讀錯誤,竟是因從文法錯誤、翻譯錯誤開始!
韋德寧所謂「台灣,或者說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意思是:中華民國只是台灣的另一種說法而已。台灣、中華民國兩者指涉同一事物,不是兩件事物。用邏輯術語說,「台灣」和「中華民國」在指謂上相等(denotatively equivalent)。這和「謝長廷,或者說民進黨的總管參選人,不是國民黨員」的情形一樣。我們不可以說「謝長廷或民進黨的總管參選人(都)不是國民黨員」或「謝長廷和民進黨的總管參選人都不是國民黨員」。
「中華民國」一詞,如果指包括長江、黃河在內的大中國,那當然是國家,只是這種國號全稱只有台灣及少數與台灣有邦交的國家在使用,不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接受而已。但韋德寧把「中華民國」一詞作為「台灣」的註解,可見韋德寧的「中華民國」指涉的只是台灣,而他認為台灣,或者說中華民國,目前(at this point)不是國家。
韋德寧已先說「Membership in the United Nations requires statehood.」(聯合國會員需要有國家的身分),然後才說「台灣,或者說中華民國,目前不是國家」。可見台灣不論以「台灣」名義,或以「中華民國」名義,目前都沒有辦法入聯。
韋德寧又說:「美國政府的立場是,中華民國是未決定的議題。這項議題,你知道,許多、許多年來,懸而未決。」(The posi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that the ROC -- Republic of China -- is an issue undecided, and it has been left undecided, as you know, for many, many years.)這裡的「中華民國」一詞,依上述說明,和「台灣」一詞的指涉內容一樣。
有些統派認為韋德寧只說「中華民國」是未決定的議題,並未同時指「台灣」是一個未決定的議題,其意涵就是美國對「中華民國」仍持開放態度,並未完全否定,也就是說,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還有空間云云。這也是誤解前一句話中的or的意思,以致把「台灣」和「中華民國」當做不同事物的結果。
韋德寧既然認為「台灣」和「中華民國」是同一事物,則如果「中華民國」是未決定的議題,「台灣」也是未決定的議題,如果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還有空間,以「台灣」名義重返聯合國也還有空間。
韋德寧為什麼要說台灣(中華民國)是長久以來未決定的議題呢?這應連同他前面所說「台灣(中華民國),目前不是國家」的「目前」兩字,一起推敲。
台灣的主權已定,屬於中國,但事實上(de facto)獨立,不受北京的統治,處在一種「不統不獨」的過渡狀態。因此,韋德寧才會認定台灣目前還不是國家。台灣要走向事實上統一,被北京統治,還是法律上獨立,成為國家,長久以來未決定。台灣走向法律上獨立,那將來就是國家。換言之,韋德寧所謂「未決定」是關於「事實上統一,還是法律上獨立」一事未決定,不是「以台灣(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一事未決定,更不是重提五十多年前美國所主張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台灣主權是否屬於中國未決定。
美國國務院官員在聽到韋德寧的言論後,也重申美國對台海的政策不變,並強調:台灣問題應由兩岸人民透過和平方式來尋求解決。
如果美國重提台灣主權地位未定,不屬中國,那美國為何三令五申,要求台灣去找中國談,以謀求解決?再者,台灣主權如屬於美國,而「中華民國」政府長久以來是以美國的管家的身分管理台灣,那台灣問題由美國來跟台灣解決就好,美國為何三令五申,要求台灣去找中國談,以謀求解決?
可見所謂美國重提台灣主權地位未定論或台灣主權如屬於美國論,都是錯誤解讀,異想天開之論。(傅雲欽/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
【參考資料】
●彰顯台灣為國際承認的主權獨立國家
/自由時報 社論 2007/9/5
●美國重提未定論 中國錯愕
/林濁水 自由時報 2007/9/4
●確認地位未定 凝聚國家意識
/劉順明 自由時報 2007/9/4
●管家要當家 非獨立不可!
/謝鎮寬 自由時報 2007/9/4
●台獨大喜?中華民國不是國家!
/聯合報社論 2007.09.02
●馬英九:中華民國仍有討論空間
/聯合報 記者范凌嘉 高雄市報導 2007.09.02
●未決議題 中華民國返聯「留一扇門」
/聯合晚報 記者陳志平 台北報導 2007.09.01
●美國國務院:韋德寧說法符合美國一貫政策
/中央社 2007-09-01
●布希將表明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 台灣或ROC都非國家
/東森新聞報 2007/08/31
●美首次公開否認中華民國是國家
/聯合晚報 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三十日電 2007.08.31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7.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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