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正名首頁

駁斥中共對台灣所持「一個中國」原則


/黃森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一而再、再而三,屢次推銷中國共產黨對台灣之根本立場,對中國共產黨領導階層所持若干謬論,必須予以駁斥以正視聽。中國共產黨領導階層及其對外發言人一再錯放之謬論如下:「中國主權須完整」、「中國領土不容被分割,台灣欲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因反台獨而制定了莫名其妙的對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反分裂國家法」。中共持續打壓台灣,是愚蠢、無知和幼稚的行為。

 ●首先,針對「主權」概念作一釐清:

 清朝以前一貫的是「朕即國家」,中國人沒有「主權」之觀念。西洋人即自「君主主權」進到「國家主權」,然後「國民主權」。「主權」之學說,理論很複雜,簡單解析「主權」,即在一個特定領域上所具有「對人及對土地之最高統治權」;亦即「對人之最高統治權及對土地之最高統治權」之謂(故教授薩孟武之學說理論,註1)。而最高統治權,其統治的對象是「人」及「其在土地上所居住之人」。

 換言之,兩者所統治的對象均是人,並不是土地。如果沒有「人」或僅是「一個人」(就像魯賓遜漂流到一個「無人島」(土地)一樣),是不會產生「政治(統治與被統治)上之支配關係」,亦不會產生「國家」或「主權」問題的。

 「主權」所具有之最高統治權,其統治的對象是「人」,試問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開國至今,有否統治過台灣島上二千三百萬之「人」?中國共產黨領導階層自始至今,從無亦不敢稱台灣島上二千三百萬之「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國民,具有其國籍,持有其「護照」,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自開國至今從未編造過一毛錢之國家預算施政於台灣人之身上,職是之故,其對「人」之最高統治權不及於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對台灣自無所謂「主權」可言。

 ●其次,針對「領土」概念作一釐清:

 所謂「領土」係一個國家發動統治權之「空間」。對於居住在一個「特定領域上」之同一「人」,不能同時加以兩種不同之統治支配或強制力,所以,統治權含有「排他」的性質(故教授薩孟武之學說理論,註1)。所謂「領土的分割」,並非物權法上之「所有權」或「地上權」之讓渡,而是特定「統治權」離開該「特定領土」之空間(中華民國離開大陸之空間),由另外之「特定統治者」行使「新統治權」於該「特定領土」之空間而已(中華人民共和國行使「新統治權」於大陸之空間)。職是之故,「特定國家」(中華民國)其公法人之人格在國際法上仍然保存同一性,不發生任何變化。

 惟有喪失全部領土,不能對居住在「特定領土」(台灣)上之「人」發動最高統治權(包括對人及對土地),亦即不能行使其主權(對內是最高,對外是獨立)時,該「國家」(中華民國)才成滅亡。

 由上所述,中國共產黨領導階層一再訴求,台灣是「中國領土之一部分」,試問,為何從無亦不敢稱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分?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開國至今,從無一天有統治過台灣(中華民國之統治領域),亦即在台灣之領土空間上從無行使過其統治權。其所謂「台灣是中國之一部分」,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云云,試問其所謂之「中國」,其具體法律上之「國家」何在?「中國」之概念係文化上、地理上,抽象而不具法律意義之「中國人」習慣之所使用之「名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實實在在,在大陸領土空間上能行使主權(對人及對土地之最高統治權),具體且具有法律上意義之「國家」。為何一個正正堂堂法律上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變成一個抽象不具法律上存在國家(中國)之政府?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變成另外一個國家(中國)之政府?

 ●再次,針對台灣欲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問題之釐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華民國尚未滅亡(不像清朝滅亡後才建立中華民國),就於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在大陸建立一個新國家,如此就產生了兩個中國,一個是尚未滅亡之中華民國,另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目前在國際法上這是兩個具有主權(最高而且獨立)之國家,中華民國雖然喪失而離開了大陸之統治權空間,但其公法人之同一個人格不發生任何變化,在國際法上仍然是一個堂堂正正的主權國家,因其在台灣領土空間仍然具有對人及對土地之最高統治權。

 這種結果之發生,是中國共產黨自已造成的,是中國共產黨自已製造兩個中國。如果中國共產黨不改變「中華民國」國號,不創造新的國家,今天「一國兩制」就如同「香港」,名正言順。但中國共產黨自已製造複雜困難不能解決之問題,而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無中生有。

 中國共產黨一直在威嚇「台灣」或「他國政府」欲陰謀製造兩個中國,真是無知而且莫名其妙!至於「一中一台」目前尚無「台灣共和國」之國家存在,還無「一中一台」問題。

 中國共產黨主張:「台灣自古是屬於中國的領土」或「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而,「中國」及「中國人」的概念是自一九一二年創立中華民國以後才開始使用之通稱。在此之前,是大清國、大明國、大宋國、大唐國、大漢國、大秦國....而全部王土(領土)是皇帝的江山,是屬於皇帝(朕即國家)所有,臣民是奴才,草(賤)民,不可能與皇帝分享江山。那麼,請問台灣是屬於那一個皇帝江山的一部分?這是自欺欺人及欺世的謊言。

 ●台灣人民要正名,制憲立國,是全體人民的權利:

 如果居住在台灣領土空間上之二千三百萬人,有其自已之「共同意思」(意志)欲打破現狀,創立新國家,其性質並非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取獨立,亦非向亳無存在之「中國人」習慣上所使用名詞之「中國」爭取獨立,而是向「中華民國」爭取獨立,就像「中華人民共和國」向「中華民國」告別而獨立創造新的國家一樣。

 ●台灣人要獨立建國,方式可用:

 (1)流血革命推翻中華民國之統治權,使中華民國滅亡而建立台灣共和國(目前絕對多數台灣居民無此想法)。

 (2)學習日本之方法,即經由「明治憲法」之修改憲法程序,通過「新日本國憲法」將「明治憲法」下之「日本大帝國」消滅,在「新日本國憲法」下產生「新日本國」一樣,台灣可經「中華民國憲法」之修改憲法程序,將中華民國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在立法院國親兩黨立法委員多數下,目前尚無可能)。

 (3)以公民投票,讓台灣二千三百萬住民決定願否制訂新憲法創立新國家──「台灣共和國」(目前尚有困難)。由上所述,台灣之前途,台灣問題完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亳無關係,亳無牽涉。中國共產黨所謂台灣或他國政府陰謀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係屬無稽之談。

 ●結論:

 台灣共和國尚未誕生之前,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是兩個國家的國際問題,希望中國共產黨能以法治之觀點,認清台灣問題的真相,不是「一個中國」原則之問題,迅速從事協商,勇敢地建立友好和睦之邦交關係,兩岸人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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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