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灣正名 511遊行篇

台灣正名運動提七訴求、三計畫

七大訴求:

 一、我們認同台灣為自己的國家,我們都是台灣人,台灣人的國家叫台灣,謹要求全世界各國政府及人民(包括中國政府及中國人民),稱呼我們為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我們的國家叫台灣,不是中國。
 
 二、要求教育部重新制訂以台灣為主體的各級學校教科書,教育我們下一代,對台灣這塊土地的一致認同,以當台灣人為榮。

 三、要求中油、中鋼、華航等國營企業率先改掉「中國/China,中華/China」名稱。

 四、要求主管社團登記的內政部,凡在台灣境內設立的社團總社名稱,不得冠「中國/China」,且鼓勵多用「台灣/Taiwan」名稱。要求主管公司登記的經濟部,凡在台灣境內設立的總公司的公司名稱,除非是中國的分公司加上中國商或中商,不得冠「中國/China」,且鼓勵多用「台灣/Taiwan」名稱。

 五、要求立法鼓勵並限期以登記立案的社團、公司,改掉「中國、中華/China」名稱。

 六、要求政府駐外代表處以英文「Taiwan」名稱掛牌,並以「Taiwan」名稱申請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社會組織。

 七、要求推動制訂台灣新憲法,換新國號為「台灣國」或「台灣共和國」。

三項行動計畫:

 一、二○○二年是台灣正名的宣導年,「五一一台灣正名遊行」,目的是喚醒所有台灣人正名的意義與重要性,向政府表達正名的工程,今年不做明年會後悔的迫切性。

 二、二○○三年則是台灣正名的行動年。明年,檢視有關單位的正名成績,如果有關單位沒有展現積極正名態度,提出正名成績,將在二○○三年五月十一日的母親節,號召更多台灣人站出來,為台灣正名表達更積極的行動與訴求。

 三、我們肯定「拚台灣正名」的總統,未來亦將支持「拚台灣正名」的政黨、公職候選人及總統候選人,一起為正名打拚。

 

(2002.05.10)

TOP】【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