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施明德蓋棺論定首頁

施明德不負責


/傅雲欽


 眾所週知,施明德玩女人有所謂的「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相當風流浪漫。

 最近有人批評施明德是好色之徒。他很生氣,反駁說:「我這輩子沒買過春。」因此,他的「三不」中的「不負責」就包含「不付錢」的成分。他說沒買過春的意思是:付錢玩女人才算好色,不付錢玩女人就不算。這是什麼歪理?不付錢而亂搞男女關係就不算好色嗎?

 施明德不買春,可以姑且相信,因為他慣於受人供養,怎麼可能自己掏腰包?民進黨立委林國慶說施明德或許去「賣春」還比較可能。此一說法,與林一芳說施明德是「政治牛郎」,可以互相參考(註:「賣春」一語通常用於妓女。牛郎應用「賣洨」一語較恰當)。

 牛郎周旋於女人堆中,主要是為了賺錢(賣洨),不是為了情慾。因此,罵一個牛郎是好色之徒,的確過於苛酷。而一個牛郎辯駁說他不是好色之徒,這也頗具說服力。因此,批評施明德好色的人實在不對,應向他表示歉意。

 施明德不僅於玩女人時不負責,連玩政治時也不負責。

 施明德帶頭的倒扁運動將於9月15日「圍城」遊行。施明德表示,遊行群眾若流一滴血,要總統陳水扁與民進黨負全責。意思是:施明德自己不負責。這是他的「不負責」原則的具體實踐。

 遊行群眾是施明德帶領的,他是集會遊行法上所謂的「集會遊行負責人」,怎麼自己不負責,卻要總統陳水扁與民進黨負全責,這種說法顯然太鴨霸了。

 施明德居然可以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他是哪根蔥啊!他如果可以這樣,那麼,他和2004年宣布連宋當選的許信良一樣,是超越法律,不受法律拘束,比總統還大的「超人」。「台灣之子」、「台灣之父」等稱號都不足以彰顯施明德的偉大。施明德可說是「台灣之神」,法力無邊。

 其實,施明德「不負責」只有在「不主動」、「不拒絕」前提下才可以成立。也就是說,只有在遊行群眾不主動挑釁警察,不拒絕警察的指揮的前提下,施明德才可「不負責」。如果遊行群眾主動挑釁警察或拒絕警察的指揮,以致造成流血時,施明德還是難辭其咎,必須負責。

 台北市長馬英九要不要負責呢?照施明德的說法,陳水扁與民進黨既是負全責,馬英九當然也不必負責。奇怪!台北市政府所轄的警察站在第一線面對遊行群眾。發生流血事件,施明德卻說台北市長馬英九可以不必負責。施明德怎麼這麼「大小目」,對待馬英九這麼好?

 施明德愛玩政治,但又無擔當,不負責,不是現在才這樣,他可說早已前科累累。

 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後第三天,國民黨政府開始抓人時,其他人都從容就逮,只有施明德脫逃。他脫逃後,輾轉投靠吳文牧師等人,要求藏匿。國民黨政府佈下天羅地網要抓他這個要犯。他要繼續藏匿確有困難,可能隨時會被逮捕歸案。因此,幫忙藏匿他的吳文牧師等人曾勸他投案。這樣一方面可以歸隊與同志同擔苦難,以免獨自逍遙在外之譏,一方面可以減少接棒藏匿他的人的人數,少連累一些人。但施明德執意要求吳文等人繼續接替藏匿他,甚至找來張溫鷹為他整容,以便化身他人偷渡海外。

 施明德逃亡二十多天後,還是被逮捕了。藏匿他的人也紛紛被逮捕判刑。高俊明牧師、許晴富各被判刑七年,林文珍五年,吳文牧師、張溫鷹、林樹枝、趙振貳牧師、黃昭輝、施瑞雲、許江金櫻各二年。共十人被施明德連累。

 中國古書「莊子」的「外篇」有一段這樣說:跖之徒問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何適而無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由是觀之,善人不得聖人之道不立,跖不得聖人之道不行。

 白話的意思是:古時候的大盜盜跖的門徒問盜跖說:「盜也有道嗎?」盜跖說:「哪個地方會沒有道呢?盜者能猜屋內藏有什麽財貨,就是聖;敢率先進去偷,就是勇;最後才出來,就是義;知道能不能下手,就是智;分贓能夠平均,就是仁。這五者不具備而能成大盜的,這是天下决沒有的事。」由此看來,善人如果不懂得聖人之道便不能自立;盜跖如果不知聖人之道便不能遂行竊盜。

 當小偷都有規矩,講勇求義,先入後出。政治犯當然更應該如此。施明德遭逢國民黨逮捕,竟先逃跑,然後牽連十人,可說無勇不義,連盜跖都不如。

 1898年,中國清朝的戊戌變法失敗,戊戌六君子譚嗣同等人面臨慈禧太后的逮捕。梁啟超勸譚嗣同一同逃亡,譚嗣同說:「不有行(跑路也)者,無以圖將來;不有死者,無以酬聖主。程嬰、杵臼、月照、西鄉,吾與足下分任之。」兩人於是相互擁抱而別。譚嗣同整天不出門,等待官方來逮捕他。幾天後,一些日本朋友又來苦勸譚嗣同逃亡日本,譚嗣同不聽;再三逼他,他就說:「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而成,今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此國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請自嗣同始。」他終究不逃亡,以致被捕殉道。

 上文所謂「程嬰、杵臼」,都是人名,兩人都是中國春秋時代晋國大夫趙朔的門客。趙朔爲仇人屠岸賈所殺害,程嬰和公孫杵臼二人設法保全了趙氏孤兒,公孫杵臼殉身,程嬰忍辱茍活,扶養趙氏孤兒長大,終於復仇成功。所謂「月照、西鄉」,也是人名,月照是日本德川幕府末期的一個和尚。西鄉隆盛是他的好友。當時幕府專橫,天皇無權。他們爲推翻幕府,擁護天皇,到處進行宣傳。後來事敗被迫投水自殺。月照和尚死亡,西鄉隆盛遇救而活,終於完成志願。

 施明德於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離棄同志而逃生,比起譚嗣同、公孫杵臼、月照和尚等人於事敗後選擇率先犧牲,更是差多了。

 施明德自稱年輕時立志從軍,想以武裝兵變的方式推翻國民黨政權。後來他因主張台灣獨立,被羅織以叛亂的罪名,二度入獄,被國民黨政權關了二十五年。他理應是一個有理想有信念的「鐵桿台獨」才對。但是,他在1980年第二次坐牢後,就禁不起誘惑,慢慢沉倫腐化了。1990年第二次出獄後,當了立委及黨主席,嚐到權利的滋味。他忘記了自己的責任,荒廢問政,酒色財氣,益加腐化。1995年為了討好國民黨等泛藍勢力,以謀立法院院長寶座,他又提倡「大和解」,將統獨問題擺一邊,可說利慾薰心。

 這次他為了鹹魚翻身,博取虛榮,更將台獨理念丟在垃圾桶,在反台獨的泛藍人士簇擁下,在總管府前當了倒扁集會的「國王」,就像雨果筆下那個在巴黎聖母院前廣場上被戲封為國王的鐘樓怪人一樣,滑稽可笑。

 9月9日,倒扁集會的第一天,副總指揮王麗萍在台上說:「台灣國的兄弟姊妹如何如何」。施明德和總部人員聽了面面相覷,眉頭深皺。倒扁民眾隨即嗆聲圍勦,表示不能接受「台灣國」三個字,群起要求道歉。這時口口聲聲說「倒扁不分統獨」的施明德,不但不斥責不理性的群眾,以維護個人主張台獨的權利,反而當場驚惶失措,授意副總指揮向倒扁民眾連續道歉了三次,才平息眾怒。

 一個過去有「台灣戰神」之稱,頂戴政治光環,肩負歷史責任的施明德,居然在泛藍的要脅下,放棄台獨理想,屈辱地就「台灣國」一語向統派道歉,真是丟人現眼。我看他那二十五年是白關了。

 施明德說陳總管未盡到總管的責任,不知反省,是無恥的人。我看施明德自己才是不負責,又不知反省的無恥的人。(傅雲欽/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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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