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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進興案例看馬英九和二二八


/高達宏

 二二八事件是一個慘絕人寰的政治悲劇,六十年前,蔣介石和中國國民黨以武力殘殺了台灣人,雖然過了半個世紀,台灣已經民主化,也已經政黨輪替,但時至今日中國,國民黨除了口頭的道歉之外,並沒有為他們所犯下的歷史罪惡付出相對的代價,來補償受害人的家屬。

 一、陳進興案所引起的爭議

 犯下白曉燕勒索撕票案的槍決犯陳進興,被判死刑後,在獄中曾經對自己的罪行深切反悔,希望能夠得到受害人的原諒。

 結果,陳進興的此一悔改行為,竟然在基督教界引起了一番爭議。有一些基督徒認為,陳進興已經真心悔改,就應該赦免他的死刑。另外有一些基督徒則認為,陳進興必須對他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還是應該槍決。

 爭論之際,許多基督教教會也為此舉行了討論。最後的結論是:陳進興若是真心悔改,他的心靈得到更新,他的罪得赦免,這是屬靈的方面,也就是他的靈魂得救,但是,他必須為他所做罪行付出代價,不得赦免,這是屬世的方面,也就是他必須依法槍決。

 在這裡將一個人悔改的心靈和所造成的實際傷害分開處理,也就是人們可以接受他的悔改,甚至原諒他,而他也應該接受實際的懲罰,誠摯的面對死刑。

 二、馬英九的眼淚無法取代中國黨應付出的實際賠償

 二二八事件是中國黨專政時代所犯下的罪行,在血腥的鎮壓之下,台灣的精英和民眾被殘殺無數。對此一中國黨所犯的罪惡,到如今中國黨和外省權貴仍然試圖淡化,還在爭論被殺的人數,然而,除了被害人的家屬,大部分的台灣人卻已經淡忘。

 在這樣的時代環境變遷之下,馬英九每提到二二八就哽咽,就流淚的表現,很多人都認為中國黨是真的悔悟了,是真的認錯了。但是,不論馬英九的眼淚是真心還是假意,都沒有的呈現出中國黨真正的贖罪行為。

 在心理上,受害人可以原諒中國黨,但是,在公義上,中國黨卻必須為二二八付出犯罪的實際代價。中國黨應該補償二二八受害人的生命和家庭破碎的損失。

 三、「國賠」應該是「中國國民黨來賠」

 以實際的金錢財務來彌補。有中國黨黨員建議二二八受害人的家屬提出國家賠償,這種說法令人不齒。「國賠」應該是「中國國民黨來賠」,豈有中國黨殺了台灣人,卻要台灣人來賠的道理。

 現在中國黨的龐大黨產不論是重新取得、賺得,都是專制時代的餘續,沒有過去專制時代所掠奪而得的資產,中國黨如何能投資、生財?如果沒有特權,又如何能營造如許多龐大的事業,累積如此巨大的黨產?

 馬英九將黨產一筆一筆的賣出,幾十億、幾十億的收入,卻未見中國黨對二二八的家屬做出任何的實際賠償。所以,筆者一直強調,受害者家屬應該對中國黨提起集體訴訟,對中國黨提出賠償要求。

 這樣,一來,不但可以讓二二八這個事件,經由法院的判決而得歷史的總結,讓罪犯列入紀錄,其次,更可以讓受害者的家屬在遭受長期迫害和壓制之後,能夠得到實質的金錢補償。這是社會應有的公義,也是二二八受害的台灣人應得的公義。

 表示悔意是一回事,給予賠償是另一回事。中國黨應該要誠心的接受二二八家屬所提出的集體訴訟,在法院中認罪。

 此外,中國黨必須賣黨產,以實際的金錢向二二八受害人家屬贖罪。馬英九代表中國黨對二二八的悔意,台灣人真正要看的是除了眼淚之外,馬英九是否肯用中國黨的黨產對中國黨的歷史罪行做出相對的彌補。  

 中國黨主席馬英九對二二八的眼淚,並不能取代中國黨對二二八應該付出的實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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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