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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綠顯學系列之公民教育

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獲判無罪太好了


/Ko Tsi-jin

 所謂萬物有其時,每一件事物都有其最好的時間落點與存在狀態,在某個特定時空大展其極致效應,然後繁華落盡,歸於平常。

 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案,大法官已釋憲確立總統擁有不可剝奪也不可放棄的刑事豁免權和國家機密特權,陳總統也坐穩總統職位,有效掌領國家大政。這番總統保衛戰過程既已完成,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這個可說是藍營間接奉上的祭品,既是祭壇祭品,有罪無罪無有區別,祭典結束收拾打包可也,不必冀望其他功能,也可免祭品過期腐敗之虞。

 馬英九特別費案,本質是反制藍營以不合比例原則的乖張義理窮追猛打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案的經典反擊,藍營打著民主大旗反民主,在地綠營自然也不用客氣,轉型正義尚未成功,台灣人民仍須努力。

 那些急著定陳總統罪的台北政治次文化公民,既然對統治台灣歷任總統的重大罪責那麼不在意,台灣人民自然應該不只當他們是人、當他們是具有良善潛力的個人,也當他們是社會公民,要好好來教育他們,提示他們既然來到台灣這塊土地,就該依照這裡的遊戲規則來玩,心態應該從這個地方調整起。這些都是必修的基本公民課程,上課的人如果覺得不快、不舒服,就請多多包容,課還是要上的。

 台灣人民所開的反倒扁課程,核心教材就是對台北倒扁次文化大力助陣的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案,和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案同樣涉及信任首長的自由支用空間,同樣涉及行之有年的會計核銷方式,正好拿來做個完美對照,結果證明馬英九完全沒有比較高明,不但特別費的定位從公務使用改口私人所有,東窗事發還連忙慷慨捐款,從一生清廉自持,變成一時清洗自保,比其他真正操守自持的公務人員不知隨便多少,能拿的都拿了,應該不能拿的也都沒有少拿。

 雖然法院無罪判決仁慈寬鬆以待,連公務員國民旅遊卡年度一萬六千元額度中保留零散支出空間的三千兩百元、以及出差旅費中的膳雜費等尾巴錢,都拿來替堂堂半數首長特別費免發票核銷的正當性做墊背,然而,台灣人民的道德標準難道也那麼寬鬆,台灣人民心頭那把尺的最終判決難道也如此仁慈?

 馬英九特別費這一課,雖然還有三審,總是快上完了,課程紀要是:馬藉由質疑現任總統、進而為自己挑戰總統大位塑造的道德與政治高度完全消失,就是千百個無法超脫舊制度框架的公務人員之一而已,比那些已經自主超脫的還等而下之。

 在高等法院判決書中,馬免除了刑事責任,卻也明明白白留下無法免除道德與政治責任的說詞,比起前述搬出小小尾巴錢的傾力迴護,留下這個特大尾巴,回到此案的道德與政治事件本質,二審無罪果真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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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