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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慘案專題

二二八的歷史意義

/鄭思捷

 二二八事件是台灣歷史空前的最重大事件,它更是台灣歷史中最重大的一個轉捩點。台灣人中的有識之士,在這個事件後,有了新的遠見(vision):台灣獨立。

 但是,這樣一個新的遠見,卻被我們在每年二二八週年記念裡忽略了。這樣一個重大事件卻被我們錯誤地看成省籍的猜忌。我們錯誤地把二二八事件看成「本省人」和「外省人」的衝突。每年二二八週年紀念都被我們用來促進族群的和諧。有人甚至提出「外省人」也是受害者,來緩和省籍的猜忌。

 二二八也被我們誤解為「恨」的行動。每年二二八週年紀念裡,我們可以聽到許多人,像傳教士佈道般地呼喚,我們要以「愛」來彌補傷痕。有的人不想再提起二二八,因為二二八帶給台灣人太大的傷害。更多的台灣人不要再提起二二八,因為他們不要舊「恨」重提。李登輝在談到二二八時,要我們「向前看」。我們很少利用紀念二二八週年的機會,探討二二八的歷史意義。

 台灣的歷史可以說是移民來台、開墾台灣、反抗外來政權的歷史。這些繼續不斷的反抗,就是台灣歷史裡的「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但是,二二八事件和這些反抗在本質上有許多不同的地方。二二八在台灣的歷史裡,我認為,有幾個很重大的意義。

 一、反抗原先歡迎的政府

 二二八和其他所有台灣人的反抗事件最重要不同的意義,就是這一點。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都在反外來的政權。郭懷一反抗荷蘭人,在清朝統治時期的反抗,如有名的朱一貴,反清是為了復明,他們反抗外來的清朝。在早期日本統治時期,台灣人為了復清而抗日,反抗外來的日本人。

 但是,二二八卻是台灣人破天荒第一次,反抗自己歡迎、接受的中華民國政府。在二二八事件後,台灣人才把中華民國政府當作外來政權。

 美國建國者,Thomas Jefferson 曾經這樣說過,「當一個政府無能維護人民的權益時,人民有權利推翻政府,成立新的政府。」所以,二二八是台灣人第一次行使民主的權利要求自治,是一個民主行動。

 二、政治改革的訴求

 在台灣的歷史裡,台灣人提出政治條文的訴求,二二八是唯一的一次。在二二八之前,台灣人的反抗都是民族的情感,反抗外來的統治。清朝統治時期,台灣人是明朝的臣民,反抗不同族群的清朝。在日本統治時期,台灣人是清朝的棄民。台灣人反抗不同族群的日本人,為了要作「清國奴」。

 在二二八之後,台灣人的反抗,只是一種反對運動,廢除戒嚴法、反對一黨專制、高雄事件等都沒有提出政治改革的條文。

 三、非暴力的運動

 在「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的許多反抗裡,台灣人拿起刀槍對抗統治者。在二二八,台灣人在各地組織,成立處理委員會,降低暴民的擴延,維持秩序,提出政治改革的條文。

 在二二八,台灣人並沒有以武力反抗政府,也沒有要推翻政府。台灣人提出三十二條政治訴求,要求台灣實施高度的自治和保障基本人權言論、出版、罷工的自由。

 四、全島的反應

 台灣歷史裡的反抗外來政權,都只是「一小撮」的人起義、領導的。這些反抗很少得到全島台灣人的響應。即使在清朝把台灣割棄給日本時,台灣人也沒有全島起來反抗日本人。當時真正拿起刀槍反抗日本人,絕大部份是台灣人用錢募來的民兵。

 但是,二二八,從台北一開始,馬上得到台灣人民自動自發的響應。這種情形是台灣空前,也可能是絕後的、唯一的一次。

 五、台灣智識份子的參與和奮勇

 台灣智識份子一向被譏笑為拿不起殺雞刀的人,且一直都被認為是統治者的勾結者。台灣歷史裡的許多反抗中,很少有智識份子的參與。

 但是,二二八是台灣智識份子,醫師、律師、教授、文學者、工商業人士、學生....奮勇不懼後果,為台灣人民爭取自治和人權。

 六、崇高的政治理想

 台灣歷史裡的反抗外來政權,很少為了台灣人民的權益。在清朝統治時期的反抗,是為了復明。在日本統治時期的反抗,是為了復清。在中國國民黨統治時期,我們也沒有崇高的政治理想;我們只反對中國國民黨的執政,一黨專制。

 但在二二八,我們有崇高的政治理想:自治和人權。

 七、最大的創傷

 台灣歷史上那麼多的反抗中,每次台灣人都承受不小的損傷,但是,沒有一次像二二八這麼重大。不僅台灣人中最優秀的、最有正義感的領導者被趕盡殺絕,連追隨者、旁觀者也被殺害。中華民國的政府連沒有成年的學生都不放過。台灣人的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在二二八後就不再發生了。

 中華民國的政府不僅殺害台灣人的一代精英,更恐嚇了整個下一代的智識份子。在二二八後的四十年,台灣人民沒有任何的反抗。在外來政權統治時期,這種沒有反抗的現象,在台灣的歷史裡這是第一次。

 二二八的歷史意義,我認為至少有上述幾點。我深信,只有我們認識二二八的真正歷史意義,我們才能有意義地來紀念二二八。我們不能繼續停留在族群的和諧的架框裡;我們不能在二二八紀念裡,文不對題地一再強調,以愛彌補恨。只有認識二二八的真正歷史意義,我們才會跳出省籍的圈套。我們才會拋棄愛與恨的空洞口號。

 最有意義的紀念二二八,就是認識二二八的真正歷史意義,發揚二二八的精神,完成先賢先烈未完成的政治理想。紀念二二八,就是要認識二二八的真正歷史教訓。有一句英諺,「Those who fail to learn from history are condemned to relive it」。我們一定不能再讓二二八發生。我們一定不能讓我們的先賢先烈的生命白白地犧牲。我們一定要建立一個獨立有人權的國家。

 但是,最近幾年二二八的週年紀念裡,我們不僅沒有愈來愈對二二八的真正歷史意義更清楚,反而忽略二二八的真正歷史教訓。我們的先賢先烈為了爭取台灣人的自治權益、人權,為了台灣人的尊嚴而犧牲生命;我們怕麻煩,不敢面對台灣統派人士的挑戰。以安定為籍口,我們不敢面對二二八的真正歷史意義。

 二二八是中華民國以政府的體制(institution)殺害人民。中華民國政府以中國封建的觀念,像滿清人入關殺害漢人一樣,殺害台灣人民。但是,現在的台灣人,卻理直氣狀地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我們怎麼能這樣「認賊作父」,來紀念二二八?但是,現在的台灣人,對二二八的認識這樣模糊,對陳儀也被當作是二二八的受害者,在二二八紀念館被紀念,沒有抗議。我們怎麼能這樣「與殺人犯為伍」,來紀念二二八?

 二二八的先賢先烈是台灣獨立的先知先覺。我們要以台灣建國的先知者來紀念他們。台灣人民一定要肯定他們的奉獻,一定要繼續堅持他們的政治理想,來紀念他們。我們一定要建立一個沒有中國封建,保障人權的獨立國家,才對得起二二八的先賢先烈和受害者。在二二八的六十年後,台灣人還不能以一個有尊嚴、人權被尊重的國家,來紀念二二八,是我們最對不起二二八的犧牲者,也是最大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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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9